長照機構疑問-2, 無設籍是否可使用長照相關機構與補助
經詢問 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如下
您於106年11月8日寄給部長信箱的電子郵件,提及依臺北市、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機構空位查詢,顯示人力不足、無床位、是否可跨區使用他區機構等節,茲答復如下:
一、106年9月底止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計有271所,預計可服務2萬2,435人,實際服務1萬8,546人,尚可提供3,889人。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內機構數、可服務人數多寡不一,部分縣市床位數有供不應求之情況。
二、為協助解決機構區域供需之不平衡,本部每年均編列預算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輔導民間機構興建(購置、修繕)建物、充實設施設備、照顧人力服務費等。
三、另為解決機構人力進用困難,本部已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修正相關規定,機構得進用未符資格之生服務、教保員,以列計人力,再於一年內接受訓練,協助提供相關服務。
四、至是否可跨區使用他區機構,查目前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需求評估,係針對身心障礙者不同生涯發展需求連結所須各項服務,對於家庭支持功能薄弱經評估有安置需求者,可轉介住宿式機構服務或社區居住服務,以提供適切照顧服務,因此各縣市政府因轄內機構資源不足,倘與鄰近縣市機構簽訂合約,經評估有機構安置需求之身心障礙者亦可於他縣市機構接受服務。
感謝您對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議題關切,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非常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 敬復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台北市,3大生活照顧服務說明
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882
新北市, 長照服務說明
http://www.health.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674
想請問, 若無設籍本市(例如: 無設籍台北市,去使用新北市機構, 或無設籍新北市,去使用台北市機構), 是否能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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