吠到死聯盟 說你們白吃還不信 你們現在應該用你們能用的資源 去想辦法改進影響台灣現有法律 對犯罪者的逞處條例 ""讓台灣人民能夠接受""(我不想聽到國外怎麼樣 除非你想去住國外) 還有廢除死刑 跟受害者家屬的心態那是兩碼子事 真的廢除死刑 受害者家屬心情就能平靜嗎?? 少數受害者家屬持你們又如何?? 選舉選輸的人難道還可以每天鬧 不承認自己輸了嗎?? 死刑的存在 主要是要讓 想犯罪者有所警惕 不敢犯罪想其他方法解決..如果不會死或是沒有重罰..那他怕啥?? 要廢除死刑 我支持 不過..有條件..第1 一定關到死(費用你們出) 第2 特定時間露面讓學生排隊參觀 讓小孩子知道不能犯罪(反正犯罪者沒有羞恥心了)教育小孩子犯法的後果 第3坐牢不是度假 讓他們當兵 案表操課 還得每天懺悔(如果沒悔意就直接人道毀滅了) ""廢除與否 需要很多配套措施"" 不是你們在那邊一直喊要廢(吠啥小) 就廢.. 感覺好像一群小孩子 幼稚到極點 先把前面該做好的準備做好 在喊要廢除死刑 我相信我們都可以接受 死刑 不只是為了處罰犯人 也是希望有嚇阻的作用 讓其他人引以為戒減少犯罪才是重點吧!!跑400公尺 是要跑到終點才能說自己跑完了 你們才跑100公尺 就想虎濫別人說你們跑到終點了? 在相關條件成熟下 拜託 不要在整天喊廢除死刑!!真的很幼稚!!!小朋友快回幼稚園!!國外說?? 幹 拎北駐台灣啦 國外關我屁事 國外流行肛交啦 你要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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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一群自以為是的人,哪天你的女兒被輪姦,你ㄉ全家被殺死,妳再告訴我我妳會原諒死刑犯.
不要將他人的痛來當自己上頭條的機會.
贊成死刑,最好現場轉播.SNG同時連線.
最好把死刑犯凌遲處死.
妳們這群偉大的人.乾脆陪她們一起死.
願廢死贊成之人與死刑犯同死.如果耶穌還在的話.必成為聖經中的一句.
聽您們放屁越聽越氣.
最好那天你們不要遇到家破人亡時,在大呼呼說廢死刑.
上面ㄉ人~~~~~~說ㄉ真好呀^^~~~~~~~~
廢不廢死刑!?
大多數ㄉ人都不贊成廢死刑!!(在台灣)
要廢死刑應該看看地方文化才對ㄉ吧
你們這些偉大ㄉ人!不該口口聲聲說要給死刑犯一ㄍ機會
而沒考慮到~這些死刑犯~對台灣社會ㄉ危害
現在台灣ㄉ法律能被判死刑
是因為殺ㄌ人
而且還可能殺ㄌ不只一人ㄋ!!
這些死刑犯真ㄉ是罪該萬死ㄉ~~
你們在台灣推動這ㄍ危害台灣治安ㄉ爛東西真ㄉ很不應該
如果台灣廢死刑
這些死刑犯垃圾一旦重回社會
不知道又要殺多少人耶!!
1.國外是國外,台灣是台灣;風土民情不一樣,不要混為一談,要是國外真的那麼好,幹麻不留在國外,而回來台灣。
2.在台灣被判死刑,一定有它的道理,或許偵查過程有瑕疵,但是不影響到案情,殺人分屍、綁架撕票等,都是事實,既然是事實的話,就不應該替他們辯護。
3.你們廢死聯盟都在替死刑犯爭人權,那些被害者的家屬的人權,誰來替他們爭取。
4.你們不是被害者家屬,不了解家屬的心聲,憑什麼要被害者家屬,原諒加害人。
5.死刑犯在等待死刑,或上訴,或聲請釋憲的這段期間,他們的開銷還不是,我們小老百姓買單,你們打知名度,增加曝光率,爽到你們,憑什麼要我們買單,苦到我們。
6.請發揮同理心,去感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
死囚要有人權
那那些被害人的人權在哪 ?!
他們也不是自願想死的阿
況且那是國外 不是台灣,風氣不同
廢死後 誰來保障人民的安全呢 ?
廢除死刑變成無期徒刑
不就讓囚犯在牢裡吃喝拉撒睡
他們吃東西的錢哪來 !?
還不是老百姓們的血汗錢 !?
假如被害人是你身邊的人 你的想法會變得如何 !?
請你們想想
有多少家庭因為他們一時犯下的過錯
變成一輩子無法抹去的傷痛 ....
廢除死刑的理由??
1.尊重生命,保障人權。?
試問你們這些廢死刑聯盟的人
什麼是人權!?
人皆生而平等 但是有說過 人可以亂殺人嗎?
我想問問你們聯盟裡面的人
有沒有人家屬被殺的
的確
腳步踩錯誰沒有 要知悔改才重要
但是生命不能從來阿
誰要還給他們一個機會 誰要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心靈的寄託
說!
如果你們說不出來
那就請你們搬到歐洲吧
那裡對你們來說比較好
反死刑
不用像在台灣
費盡心力
為什麼聯盟那不開設一個空間給大家討論
跑來這有些麻煩
還懇請聯盟的大家長
不知道可不可以給我你們成員的住址
好讓我們
在死刑廢除後
讓你們體驗依下
什麼叫做舒服
坦然面對世界
然而我只要進去一直關就好?
然後嘴上說
我能體會家長的感覺
我知道我錯了
我希望如果可以從來 我希望我不會痛下毒手?
這樣的話每個人都可以說
那你敢不敢貼出地址呢?
冒昧請問~吠死團體!您能公佈出您家住址?好讓那些抱著人權萬歲 殺人無罪的"加害人" 去滅你們全家嗎??(我好想看看你們最後一口氣還會不會幫"加害人"求情說:不要判他死.....他還有人權ㄟ!!!)真懷疑你們吠死團體 是不是沒死過父母阿?要不要給別人桶個幾刀阿??(反正要廢死 有啥好怕的ㄚ~~~~~~
妳們這樣有種~先由小範圍做起
就是~先立法由廢死聯盟先做起
凡是殺死廢死聯盟家人或其會員者
一律免除死刑,並可提早假釋.
如何阿~
我贊成~請大家務必說說自己想法~
這條法律設立好不好~
給廢死聯盟:
救了加害者
自以為的救人一命
自私的想要讓自己盛造七級浮屠
自己認為為很偉大
但是請你們別忘了!!
這都...是由受害者的骨灰所建立起的塔...
你們...真的還忍心踏上去嗎...??
靠 什麼歐盟外交事務暨安全政策跟什麼德國政府 這裡是"亞洲" 不是"歐洲" 這裡是"台灣" 不是"德國" 這是我們國家內部的事 關你們屁事 用不著你們來管吧 相信台灣佔非常多數的人支持死刑 這是台灣的事 頻什麼來管 你那個高級代表跟那個什麼德國政府怎麼不派人或親自去阿富汗那宣導你們的廢死 哼 現實點 你們去一定非死不可 你們不敢 因為你們只會耍嘴皮子 耍嘴泡 敢在媒體面前說的天花亂墜 而不敢站上戰場 只會出張嘴巴 等新聞有報導你們幫阿富汗的人得道升天 再來說我們台灣的事 是"說" 給你們說 言論自由阿 不是"管" 因為你們歐盟的沒資格也不夠格 我們是台灣人民 不是你們什麼歐盟的人民 搞清楚 別再說說那些鳥話 讓人看了就不爽 掯
廢死聯盟
你們要救下面的人
給個說法吧!
來看看44名死刑犯到底是犯了什麼罪吧!
台灣目前經判決死刑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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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
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
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同上)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
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
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
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
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
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
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
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
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
造成2死1傷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
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
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
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
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
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
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
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
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
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
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
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
再吊死其6歲兒子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
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韓國調查顯示66.7%民眾要求保留死刑制度
北京新浪網 (2009-12-15 18:02) 分享| Ads by Google
富貴金佛遶境 相約五月台南www.093.org.tw
史上第1次,迎接富貴金佛踩街府城普世,祐民,富貴心靈,賜福台灣
中新網12月15日電 韓國最近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66.7%的民眾要求繼續保留死刑制度,這比去年的57%升高了近10個百分點。相反的,要求廢除死刑制度者僅21.5%。
據臺灣『中央社』15日報導,韓國政府委托民意調查機構REAL METER進行的『有關死刑制度之存廢』民意調查,獲得了前述結論。
就男女區別而言,要求保存死刑制度的男性為70.2%,女性為63.2%。
以年齡層而言,反對廢除死刑制度者,30余歲者達74.2%,20余歲者達73.6%,40余歲者達64.2%,50余歲者達59%。
就地區而言,要求保留死刑制度者,大田市和忠清道達73.3%,首爾市為72.7%,全羅北道達70.8%,仁川市和京畿道為70.2%。
據分析,由於最近韓國社會凶殘犯罪案件增加,社會大眾心理不安,使得韓國國民更希望保留死刑制度。
連環殺人犯姜浩淳一審被判死刑。
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刑事一部22日判處姜浩淳死刑。他涉嫌綁架並殺害8名婦女,並在岳母家縱火導致妻子和岳母身亡共殺害10人而被起訴。
法庭在判決書中稱:“被告人承認了殺害8名婦女的罪行,而從情況證據來看,對岳母家縱火殺人案,可以認定他有罪。”
判決書中還稱:“罪犯喜歡享受殺人行為所帶來的快感,他在實施犯罪後,依然若無其事地忙自己的生計等,再次實施犯罪的危險性很高,並且從在身體和精神上給受害者及其遺屬帶來的痛苦、這種反人類、獵奇性犯罪行為給社會帶來的衝擊和驚愕、犯罪和刑罰之間的均衡等情況來看,理應判處被告人死刑,使其與社會永久隔離。”
法庭還稱:“受害者或是罪犯的家屬,或是因為信任罪犯而與其同行的人,她們沒犯什麼錯誤,但罪犯只是為了財物或性慾、消除不安感而將其殺害,這是極其反社會性的犯罪行為。”
法庭在審判過程中,特別對姜浩淳因否認犯罪行為而成為爭論點的在岳母家縱火殺人案稱:“儘管不存在直接證據,但根據消防官、火災調查專家、目擊者的陳述和現場照片等判斷,這起案件是使用高引火性液體縱火的犯罪,除了被告人以外,不存在其他可以縱火的人。從被告根本沒有被燒傷和因固定窗子的釘子事先被拔掉容易逃離火災現場等情況來看,認為被告事先知道要發生火災,所以採取了應急措施。”
法庭還稱:“綜合分析在火災發生前被告妻子購買保險的過程、辦理結婚登記的時間、被告在火災發生後的舉動、過去的騙保經歷以及存在類似犯罪行為等情況,可以認定被告是為了獲取死亡保險金而縱火。”
姜浩淳涉嫌於2005年10月在位於京畿道安山市本五洞的岳母家縱火殺害妻子和岳母,並從2006年9月至去年12月綁架並殺害8名婦女而被拘留起訴。
據統計,在死刑執行中斷的1998年以後,儘管被判處死刑,但尚未被處刑的囚犯有59人。其中包括主要在首爾西南部地區殺害13名婦女的連環殺人犯鄭南奎、共殺害20人的連環殺人犯柳永哲、殺害安養兩名小學生的鄭成鉉等。韓國在1997年12月一次性處決23名死刑犯後,已經有12年沒有執行死刑。
每次聽到你們一次又一次的大聲提倡廢除死刑
我就感到無力
台灣不適合廢除死刑的你們難道都沒聽進去嗎?
你們這樣一意孤行 那些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難道要到你的的家人都嘗到死亡威脅你們才會懂嗎?
你們有哪一位是以被害者家屬的身分去提倡廢死的?
在開始知道你們反對死刑開始到現在我已經越來越理性了
因為我是站在受害者家屬而且也是廣大民意這邊
也希望你們能理性來跟我們探討這些問題
不要只是不斷提非常上訴來干預司法
教育下一代 讓下一代有法治觀念才是重點
如何讓社會不要再有殺人案發生才是法務部跟人權團體的終極目標
沒有人蓄意殺人 死刑自然就沒有存在的意義
法務部長王清峰倡言執行死刑是人權倒退,引起朝野與社會大眾的關注與討論。而在鄰近的日本仍保有死刑,其中,在近年來,最有名的死刑案例,就是1999年在山口縣光市,一名剛滿18歲的少年殺害了一對母女,並且姦屍的案子,儘管人權律師大聲疾呼槍下留人,但日本輿論卻強烈支持被害人家屬,經過纏訟9年,少年終於被判死刑,這是日本第一個剛滿18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23歲的本村洋下班回家後,發現大門沒鎖、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本村 彌生半裸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報警後,警察趕抵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再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
日本警方很快抓到剛滿18歲的兇手福田孝行。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 4月14 日當天下午2時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以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強姦被害人;他將本村彌生強壓在身體下面,但遭到激烈反抗,於是他掐死被害人,再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以防被害人突然甦醒,然後進行姦屍。
小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她拋往別處,但她仍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福田孝行怕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抱起,重摔地面數次後,再用繩索將之勒斃。
而在開庭當中,辯護律師推推福田,要他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福田於是鞠躬說,「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他們認定藉由表達悔意,可以讓法官減輕判刑,且靠少年法保護,若表現良好,頂多關個7、8年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辯護律師,曾在法官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時,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手勢。本村洋在聆聽判決後召開記者會,他悲痛的說:「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官司從一審打到三審,纏訟9年,21位贊成廢死刑的人權律師,加入替福田辯護,甚至宣稱福田是因為欠缺母愛,所以才緊抱彌生不放,是過失致死,而非計畫強姦。還有律師替福田辯稱,福田是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他想讓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讓人震驚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寫道:「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信中甚至充滿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網友認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沒有親人、好友被凌虐殺害,你不懂那種痛!社會要和平本該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沒資格談人權!法律保護人,但不該保護加害者。」在「強烈反對台灣『廢除死刑』」 Facebook上留有這麼幾句話。
不好意思,請問貴聯盟留言版為何關閉?再者,憑什麼為加害者申討?你們的目的為何?你們訴求廢除死刑,那有問過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嗎?如果,今天這些事件發生在你們至親身上,請問你們還會饒恕嗎?也請不要先回答說我會寬恕˙假設,真的發生,還會和國人說我會寬恕加害人,即使他在牢中我還可以以寬大的心,奉獻我的稅金,來養活加害人,讓加害人安度餘生,請大聲的告訴全台灣人說:[我可以],也請各位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將自己照片放在貴網站上,假設,你們的至親也發生這種不幸事件,也至少讓我們參照是否如你們所說,我會選擇寬恕˙
另你們也可提議以公投方式來決定是否廢除死刑,畢竟你們倡導人權,這也是民主的環節,而歐盟平什麼干涉他國的法律,說什麼嚴厲譴責貴國執行死刑制度,那我想請問我國軍隊,去貴盟殺一些人,而你們不要反擊可以嗎?我只是殺幾個人,不要大驚小怪,請饒恕我們,你看歐盟敢說嘛!
你們說著人權人權
但是 那些被害人的人權呢?
有沒有想過 如果今天你們是被害人的家屬
今天你們會怎麼想? 又會這樣說著人權
然後幫著那些把人權彩在腳底下的人死刑犯說話嗎?
難道他們就要一直被關著
浪費國家納稅人的錢養一些社會的危險嗎?
如果犯了最殺了人 而沒有死刑
那些犯罪的人會怎麼想?
反正他們犯罪殺人也不會被處死
那就可以胡作非為阿 反正只會被關
如果他們沒有處以死刑
那些被害人不就活該倒楣被殺?
再說 你們能保證如果有一天他假釋了
社會大眾能接受他 並且給他工作嗎?
還是說 你們有完整的配到措施
或有足夠的金錢 在他們假釋出獄之後提供他們吃住?
你們可以嗎? 如果不可以 這樣不是在幫他們
如果不可以 你們有沒有想過
如果他背負著社會大眾的輿論壓力
他們又要怎過活? 或著有一天會不會他們也殺了自己?
或者說 它們根本沒有悔過之心 在出了社會之後
他們還是衝動 還是殺人 這豈不是給社會埋一個不定時炸彈嗎?
別自命清高的以為你們的想法就是死刑犯的想法
我不相信如果今天你們是被害人的家屬 妳會這麼有憐憫之心
去原諒一個殺害你親人的冷血殺手
如果你們連聽見社會大眾聲音的能力都沒有
又有什麼本事去認為你們的想法就是死刑犯的想法
多想想被害者家屬的想法吧
廢死聯盟
最好別再幫助壞人了
哪一天
你因為救了一個死刑犯
而假釋出來的死刑犯 "造成你的親人的不幸..."
那麼你一定會"後悔你曾經加入這個組織"
相信我們
大家不會害你的 試著學習聽聽去別人的意見
真的~!
廢除死刑 台美爭論焦點相似
‧關於廢死刑的議題,美國怎麼看?
‧死刑這個議題,在美國也吵了很多年,跟台灣爭論的焦點大致相同,有一個比較不同的是,在美國,他們爭論就是遭到死刑判決的人,是不是在社會背景、種族、性別上都受到不平等的對待?說得更白一點,討論死刑的時候,人有沒有權力殺別人?是不是以殺制殺,能達到遏止的效果?
‧在美國常常會談到,是不是黑人被判死刑的機率比較高?這是美國社會比較大的爭議。也因為這樣,跟台灣一樣,這麼多年來,總是非常謹慎地,但是卻也很難完全廢除死刑。
‧假設美國社會,白人:黑人大約是10:1,但在監獄裡服刑的比例,黑人高得多,顯示監獄裡黑人比較多,這是比較大的爭議。常常討論到社會上的公平、膚色的問題,也有可能是不是黑人的經濟情況比較差,請不起律師,比較容易被判有罪或死刑?
‧今天聯合報上,陳長文教授跟楊泰順教授各寫了〈別對立了 找廢死公約數〉及〈跟隨潮流? 不護生焉廢死〉兩篇文章,不約而同談到他們覺得整個社會上對於人性、生命價值觀念的看法,他們都認為沒有這樣生命價值的觀念,直接跳到廢除死刑,有點太快了,恐怕要重新建設。
‧美國對於死刑的討論,最關鍵的在於人道關懷,還有配套,是不是應該有比死刑更嚴格的刑法,來遏止犯罪事件?
‧美國法官在判決死刑或無期徒刑時,有這麼一個說法:「犯人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在美國有一個統計數據,71%的美國人認為應該要維持死刑,可是如果可以判決終身監禁,且永久不得假釋來代替死刑,那麼這個比例就降到56%。
‧要不要廢除死刑是兩面難題,一方面我們尊重生命,一方面又希望那些作奸犯科的行為應該受到處罰,讓社會有所警戒。重點是配套措施,點點滴滴考驗人類的法界智慧,不是一槍斃命就能了事,怎麼樣受到一定制裁,我覺得調查數字非常有價值,如果有配套,台灣也會改變對廢除死刑的看法。
‧第一、會不會有新的證據、新的查證方法,最明顯就是DNA。DNA技術出來之後,很多人因此可以放出來。在美國,過去的十年裡,有2%的人本來被判死刑,後來被放出來。死刑沒辦法回頭,錯關多少年,可以冤獄賠償,多少還是有一定的補救,但執行死刑之後,有多少是冤死的?
‧第二、社會情勢的改變,台灣有一段時間強調整治社會治安,用軍法對付平民百姓,我印象最深刻就是有一條「結夥搶劫不分首從一律死刑」,那時搶甄妮一家的四個人,一下子被槍斃,其中兩個人是兄弟。過了沒多久,法官就不會再這樣判決,因為時空背景整個不同了,不是很恰當,社會對於人權的看法有所改變,台灣也不再是戒嚴地區,這也是讓大家覺得,是不是不應該在一時一地採取所謂果斷措施,以免後來證實不是正確的。
‧死刑的簽署是很快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之所以這麼猶豫,基本上是希望有所救濟,畢竟人頭落地後,甚麼都免談。有點像癌症,或許時間拖久一點,新的藥研發出來,病人就有救了,但時間不等你、環境不等你,就無法逆轉。
‧其實不論贊不贊成廢死刑,其出發點都是對於生命的尊重,只是做法上的不同。在美國也會因為某一個案例非常可惡,覺得非判死刑不足以平憤,稍微過一點時間,回過頭來想了一下,也許就稍微平復一點。
‧會非常堅持一定要判死刑的,通常是針對那種連續殺人、十惡不赦、手段殘酷的十惡之徒,基本上如果他們沒選擇的話,就會讓他注射死亡。
這樣對嘛 沒有死刑那要有甚麼
終身監禁嘛 有可能嘛 大家不會想把自己的稅捐給這些為害社會大眾的人吧
人權是給把自己當人看 把別人當人看的人才有權利擁有
你要給犯人人權 那你給被害家屬甚麼
一堆的安慰嘛 影片都是非本國人的看法 而且我不相信那些國家的人沒一個贊成死刑的 一定有 只是你們不敢放
因為你們也是人也知道不會放對自己不利的影片
要廢死 誰養這些人 誰給他錢賺 你們嘛
你們會給他們工作機會嘛
你們能保證他不再犯嘛
做不到就不要說廢死刑
一天到晚只會說廢死
你們有更好的解決之道嘛
沒有就別亂說
這樣跟沒說一樣 因為你們太霸道
一直在替那些人申請釋憲
那些被害家屬又要難過個好久
你們真的真的能體會嘛
你們才把被害家屬的人權給剝奪了吧
廢死聯盟的成員是社會亂象下的產物
我支持死刑!!!
台灣人法治觀念不足,就連明文規定開車不能喝酒
還是有些人喝了酒硬要開車,因而撞死人的。
而台灣就有一些無恥的律師沽名釣譽,藉機膨脹自己。
每次只要看到陸正爸爸在電視上只為愛子求個公道,還要
被李勝雄律師批判!!請問李勝雄幫阿扁辯護,這樣的律師
講出來的話公道嗎?
陸正爸爸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被這些厚顏無恥的律師批評呢?
可能在這些律師的觀念殺人A錢都無罪,只要有錢好辦事~~~
槍擊女友嫌犯吳敏誠16年前就殺過自己的女朋友,當時他因為被女友取笑,憤而持刀刺殺女友之後棄屍在桃園偏僻山區,沒想到自首後只關了兩年就出獄,現在再度犯案又殺了一個女友讓人震驚。
這起槍擊案發生在12月1日下午1點多,在台北市內湖瑞光路安親班教書的女老師黃瓊瑤受不了男友吳敏誠在門外持續騷擾,出門跟他理論,兩人起了激烈口角,女老師一氣之下掉頭就走,沒想到黃嫌竟然拿出槍支朝著她的後腦勺連開兩槍,其中一槍的子彈卡在右腦,目前還沒脫離險境。
才剛剛對著女朋友開槍,監視器拍下吳敏誠兩手插在口袋一副沒事樣,這已經是他第二次殺害女友,民國82年吳敏誠就因為殺女友棄屍入獄服刑,關兩年出獄後,現在竟然又犯下一樣的罪。
16年前吳敏誠在桃園的一家倉儲公司當管理員,認識了當時的湯姓女友,有一天女友拜託他幫忙借錢,吳敏誠沒借到,女友取笑他沒有用,吳敏誠一氣之下持刀刺死女友,再開車到桃園鳳山巖的偏僻山區棄屍,鳳山巖住戶回憶當時情形說,「有喔!好多警車救護車,十幾年了。」
女友的遺體一路往山下滾,滾到了附近垃圾堆,吳敏誠這時候才知道後悔,刺了自己肚子兩刀想自殘,又因為太痛了,自己開車到醫院就醫,法官因為他自首判了8年徒刑,但只關了2年,沒想到出獄後同樣的事件再發生,又一個女友被他痛下殺手。(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陳鴻宜)
廢死聯盟
最好別再幫助壞人了
哪一天 你因為救了一個死刑犯
而假釋出來的死刑犯 "造成你的親人的不幸..."
那麼你一定會"後悔你曾經加入這個組織"
知道你們無法替被害人及他們的家屬設想
但是 好歹也替自己的孩子與家人想
相信我們
大家不會害你的 試著學習聽聽去別人的意見
真的~!
別做了你可能會後悔一輩子的事...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一樣的也會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資本主義制度的國家是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專門追討人民的欠稅卻不幫犯罪受害人調查追討民事判賠債務,而逼犯罪受害人違法花高價錢去僱用殺手流氓討債,故意留給討債流氓一起來分享討債利潤大餅造成暴力討債集團越來越多且生意興隆犯罪叢生或要善良軟弱不敢違法去僱用流氓討債的犯罪受害人自認倒楣自己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傾家蕩產一毛錢也拿不到,真是太可惡欺負吃定犯罪受害人。
國民黨無能黑金政府幫助好手好腳有賺錢收入的肇事犯罪者殺害受害人可脫產逃避民事判決賠償不受處罰簡直就是流氓國家政府的行為,現在更加可惡要廢除死刑讓有錢有勢的死刑犯一生可在監獄賄賂暗中偷吃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讓善良弱勢家庭犯罪受害人的法律權利刑事處罰與民事賠償兩頭空空空,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與奸人惡人狼狽為奸欺壓善良老百姓及犯罪受害人的民怨,一定要讓他敗選滅亡,替天行道、積功德,死而值得。
天理(情、理、法)
廢死聯盟
最好別再幫助壞人了
哪一天 你因為救了一個死刑犯
而假釋出來的死刑犯 "造成你的親人的不幸..."
那麼你一定會"後悔你曾經加入這個組織"
知道你們無法替被害人及他們的家屬設想
但是 好歹也替自己的孩子與家人想
相信我們
大家不會害你的 試著學習聽聽去別人的意見
真的~!
別做了你可能會後悔一輩子的事...
現在的國民黨是聖人孫中山的敗家子,不但敗光中國大陸廣大的領土,現在連僅存的小台灣也要敗光光。
佛祖及耶穌說:人如果犯戒從事黑道殺人放火、賭博、毒品、色情、貪污、偷搶拐騙等,死後會下地獄。
擁有最大執政權力的國民黨政府不以身作則,帶人民做善事積功德上天堂。卻慈悲為懷、普渡眾生縱容黑道開賭場詐賭讓人一夜傾家蕩產。
縱容黑道用毒品餵毒逼良為娼及殺人放火。
縱容黑道開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獲取高額暴利等等,造成今日越來越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
可惡的國民黨流氓政府與黑道狼狽為奸、官商勾結自己造孽要滅亡下地獄,還縱容拐騙讓愚蠢的人民陪他犯罪一起下地獄。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天理(情、理、法)
真懷疑您門反死聯盟是否為中共派來台灣的間諜
來破壞台灣治安.還聯合外國人來害台灣在外交上失敗.
妳們如果在兩蔣時代早就槍斃幾萬次ㄌ.
難到妳們在未妳們未來的罪行鋪路.
怕以後以外患內亂罪被判死刑
所以反對死刑.
真是"xxx"
死刑在台灣社會此時此刻的社會環境之下是有存在的必要的,我們當今所處的社會並不能跟某些進步的西方國家比較,他們也是慢慢才轉變過來的,如果說硬要順著世界的潮流,那就顯得本末倒置了。
很簡單的,如果說今天死刑犯殺的是你或你的家人,你會把同理心放在誰身上?殺人的人?死刑乃必要之惡,殺豬 殺牛都不是生命?殺縟乃因生存的必要,從最根本起,死刑乃是在保護社會上其他人,不是誰,就是你!除非你也是個死刑犯,何必一副高貴的樣子,不要因為今天被害人不是你,就可以唱高調,不要因為你一個人的理想而犧牲所有人的權益。
是的,我害怕被殺,所以我支持死刑。
如果你今天被殺了,你也不可能在這邊跟我喇吧了,引用"業問"的話:被人殺重要,還是回家跟家人吃頓飯重要?
如果我說今天我很生氣,因為你跟我意見相悖,所以我要殺了你,請問你同情我嗎?
如果你們要說有錯判的死刑犯,那本人無法反駁,但這不才是你們應該關心的嗎?
而不是那些控制不了獸慾的人,這才是達爾文主義該應用的地方,違反社會規範過甚的人,很正常地被排除,因此我們的社會才會更進步。
我們應該把愛放在那些值得被愛的人身上,而不用愛所有人,所謂的大愛,打八百年後都不會發生,因為有生命的需求,便有競爭的發生。
你們何不去關心那些辛勤工作,為這個社會付出的人,沒有他們,我們能在這邊練鬼話嗎?你們卻在關心那些正在毀滅其他人生命的人。
台灣,還沒進步到不需要死刑的時候。
自由,民主,法治,我們是否因太過自由,而忘了法治的存在,照這樣說,最好連紅綠燈都廢掉好了。
為什麼很多人認為廢死的重點是救死刑犯?
廢死聯盟當然不只是廢除死刑這個要求而已,
為何不去看看其他的訴求?
我覺得讓死刑犯死了只是讓他得到解脫
死了根本沒有知覺,只有死亡前一下下的恐懼而已
何不讓他在這個世界上好好為自己的過錯彌補
而且死刑只會讓國家永遠只懂得用死刑來解決問題而已
司法過程的漏洞?家屬的事後補償與支援?(殺死加害人還有給予一次
性金錢補助,然後呢?沒了。)加害人真的是犯人?(你真的確定沒有
人被抓錯判錯,請別忘記警方也許有刑求的可能)警方的偵辦能力?
廢死聯盟不只思考廢死的問題而已
他們目的不是救死刑犯,只是一旦死了,就什麼也沒了
不管是你們所謂的不佩有人權的人權 還是犯罪者應負的責任
又或是事情的真相 一切都化為虛無
而政府也可以獲得伸張社會正義的美名但不需要去檢討自己的錯
犯罪者的產生有太多因素 如果只推到他個人 我覺得有失公平
何不想想這樣的人為何會養成?究竟是他自己一個人自願變成?
還是被社會所逼?他理當為他做錯的事負責,但不是付出生命
而是付出他的一生來償還。
廢死聯盟或人權律師還是把力氣花在協助教育國家未來主人翁做個好人比較實際,有一流的國民,自然犯罪少,也不會有廢死的問題.
To 好奇怪?
因為有太多關出來又殺人的例子了
如果關出來 有殺了人
而且虐殺的是 你的小孩和媽媽
你誠實的告訴大家你會原諒他嗎?
而且是因為你一再的希望廢死 而出來的
你會後悔嗎
kimi說的很好
你們要做的
應該是向下紮根
把力氣花在協助教育國家未來主人翁
做個好人比較實際
放你的狗臭屁,廢死聯盟的成員有被害者家屬嗎?幸福的人沒有要求受害者放下的權力,去你的感同身受!
TO 好奇怪?
不能因為你們的一句話
不相信台灣司法的判決
就要由受害者家屬來承單這些
你不覺得你們很狠嗎
TO zoe
關出來又殺人?有什麼例子可以說明一下嗎?
目前台灣有死刑犯被放出來後又殺人嗎?(抱歉這我不知道)
又或者我會想問他為何會又殺人?
國家在他關入監獄時難道沒有做任何處理嗎?
另外他虐殺我的家人
這是個困難的問題
因為真實情況與假想情況終究不同
不過我會說至少在第一時刻我一定不會原諒
但是時間久了呢?我不能保證
重點是我不會希望他死
因為那太便宜他了。
我猜測你問這個是要問我為何不能同理被害者家屬
那難道我也不同理加害者的家屬嗎?
(只因為他們是加害者的家屬所以活該嗎?)
我當然不能容許人殺人,但我也不能容許國家殺人
也許你會認為這是他要付的責任,可是死了就能負責?
真是一件簡單事。
另外我有個疑問是你為什麼會認為殺人犯都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他們必定都是為了某些原因而殺
這原因不外乎是錢、色
但為何又會有這些問題?國家不用去處理嗎?
那些問題不只是他們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制度的問題
你知不知道被判處死刑的人的有很多社經地位跟教育水準相當低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國家資源分配不均,這是不爭的事實。
如同前篇回應所言,死刑犯的產生絕不是他個人問題,如果要負責
不是只付出他的生命就可以了事的,國家有必要協助。
這個刑罰必定是有缺陷的,因此台灣也有好些日子沒有處理死刑法了,但不知道是哪些人又掀起這個話題,逼得官員要平息眾怒,只好"處理"一下這些死刑犯來迎合民眾了。
死刑的存在是一種嚇阻,它若還存在,在心理上至少還有一到屏障,本人對你們在提醒政府使用性和公正性上了表贊同,可惜就是有些人把話說明了,讓政府非得動手。
引用:SEAN網友的廢死刑理由,是我所聽過最好的理由,非常有說服力。可惜,在台灣那群所謂的人權鬥士,絕不敢拿這個理由來大肆宣傳廢死刑。試想,司法院長說:「在台灣執行死刑太危險了!我們的司法官審判草率,檢察官只重視證言與口供,萬一殺錯人怎麼辦??」
或法務部長和檢察總長說:「在台灣執行死刑太危險了!我們的司法官審判草率,檢察官只重視證言與口供,萬一殺錯人怎麼辦??」
這會是多麼滑稽的畫面。(引用自:http://www.pra-tw.org/view_topic.aspx?t=3774)
追根究底,有問題的不是"死刑",錯就錯在司法體制,方法端看使用者如何運用,何不把你們的資源用來改善台灣司法的公正性呢?以為廢除死刑就能改善社會風氣嗎?
有些人殺人是本性,難道你要叫獅子吃草?人類和黑猩猩有99%基因是相同的,我們不是動物,難道是神?
有些人是因為逼不得已,你要替他承擔造成他不幸的理由?社會原本就有許多缺陷,那就是我們必須接受,忍受,然後進而去改變的,哪來的一步登天,4,600,000,000年地球歷史,中華民國也才100年,追求完美世界啊?
不過,我覺得你們某些想法很棒,但你們太過理想而不顧社會上其他人的觀感了,為何不考慮把"廢死刑"改成"促進司法進步"呢?
to 恩......這就是你要的例子 為了小事...........
槍擊女友嫌犯吳敏誠16年前就殺過自己的女朋友,當時他因為被女友取笑,憤而持刀刺殺女友之後棄屍在桃園偏僻山區,沒想到自首後只關了兩年就出獄,現在再度犯案又殺了一個女友讓人震驚。
這起槍擊案發生在12月1日下午1點多,在台北市內湖瑞光路安親班教書的女老師黃瓊瑤受不了男友吳敏誠在門外持續騷擾,出門跟他理論,兩人起了激烈口角,女老師一氣之下掉頭就走,沒想到黃嫌竟然拿出槍支朝著她的後腦勺連開兩槍,其中一槍的子彈卡在右腦,目前還沒脫離險境。
才剛剛對著女朋友開槍,監視器拍下吳敏誠兩手插在口袋一副沒事樣,這已經是他第二次殺害女友,民國82年吳敏誠就因為殺女友棄屍入獄服刑,關兩年出獄後,現在竟然又犯下一樣的罪。
16年前吳敏誠在桃園的一家倉儲公司當管理員,認識了當時的湯姓女友,有一天女友拜託他幫忙借錢,吳敏誠沒借到,女友取笑他沒有用,吳敏誠一氣之下持刀刺死女友,再開車到桃園鳳山巖的偏僻山區棄屍,鳳山巖住戶回憶當時情形說,「有喔!好多警車救護車,十幾年了。」
女友的遺體一路往山下滾,滾到了附近垃圾堆,吳敏誠這時候才知道後悔,刺了自己肚子兩刀想自殘,又因為太痛了,自己開車到醫院就醫,法官因為他自首判了8年徒刑,但只關了2年,沒想到出獄後同樣的事件再發生,又一個女友被他痛下殺手。(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陳鴻宜)
TO 666
所以你認為殺了他就能解除被害者家屬要承擔的東西嗎?
我認為被害者家屬所要承擔的未來太過沉重
但死刑不會讓他們過得更好
(請仔細思考除了那短暫的心理安慰外,然後呢?)
國家不去注意被害者家屬才是更過分的事
不過用個死刑就能讓家屬獲得短暫安慰與社會的讚許
這種方法可真是兩全其美
而且只要死刑存在,國家勢必不會去思考太多什麼給被害者的交代
因為死刑就給交代了。
一堆自命清高的人!!
別人家的小孩死 都不關你的事一樣
只會追求自我感覺良好的崇高理想
哪有真正替那些飽受害怕且傷心難過的被害家屬想過
你們只會擔心那些窮兇惡極的殺人犯
怕他們吃苦了! 怕他們受委屈了!
這像話嗎!!
歪理一堆!!
你們比那些殺人犯更可惡!!
我等著你們的現世報!!
TO krod
謝謝你熱心的找尋!
我想這個例子確實說明了殺人的人出獄又殺人的情況
不過我很好奇的是為什麼他只判兩年?他殺了人還自首?(好奇怪!)
而且政府在把他關入後,是否有任何的措施來處理他的情緒控制問題
因為很明顯的是他在情緒控制力上極差,連這都沒有處理就放出來?
反而很困惑我們國家的監獄管理是不是有些問題?
影片中的人說的是有道理
的確我也認為生命權是很可貴的
不過讓我覺得太過天真了
在此我有一些疑問
希望廢死聯盟的人能給個解答
1.有死刑的存在並不代表一定會執行,假使被執行了是誰的問題
2.廢除死刑,改用終生監禁,是否會失去對預謀犯罪之人的嚇阻
3.承上題,有人沒飯吃會故意犯罪吃牢飯,那沒死刑會如何
4.死刑是否違憲,假如違憲,第23條是什麼
5.影片裡都是善良的人,當然認為死刑不人道(在下也如此認為),但對
腦子充血就殺人的人而言又如何
6.終生監禁希望罪犯知錯並改過,要如何得知他已向善
7.假使終生監禁仍未改過,是否浪費人民納稅錢
8.假使終生監禁後且改過,對社會的貢獻是什麼
以上是我的疑問,假如都有良好的解答的話,我認為大眾(至少我會)能接受廢死聯盟的理念,不好意思,因為看到這個議題有些激動,但我真的很想知道解答(在下每天會來看,希望能有回應)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民主自由國家的死刑犯都是殺人無數毫無悔改彌補受害者,經過許多審級法官認為罪大惡極才會判死刑誤判的機會微小,而且殺人犯如果假釋出獄再犯殺害無辜人民的機率很高,轟炸機只要一顆炸彈炸下去就會誤殺死亡成千上萬的無辜男女及小孩,從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整天一直要求廢除死刑保護這些罪證確鑿的極少數死刑犯免死,卻反而不去推行要求全世界廢除炸彈等可怕殺人武器來救成千上萬遭炸彈誤殺的真正無辜大人及小孩的生命就可知道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全是假慈悲,不知政府及宗教團體及人權團體推行廢除死刑是否在為將來準備進行屠殺反對黨人民做準備。
殺人集團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保護他們才不會被判死刑,就像開賭場地下錢莊妓戶走私販毒也要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才不會被抓的道理一樣,這就是人際關係的技巧懂嗎,犯罪受害人要學會花大錢供養司法人員及宗教和人權團體他們才會保護你知道嗎。
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從事審判的法官畢竟是人,不是神,裁判也可能有錯誤或不妥當,那政府為何不制定死刑犯槍斃前須請示耶穌及佛祖的同意就可執行槍斃的法律條文,這樣法官就不會有誤判冤獄的情形也不用承受因果報應,而由耶穌及佛祖來承受全部的因果報應,政府一直宣導要求人民不要迷信宗教,卻又用宗教來騙人民。
馬英九被人恐嚇要暗殺他女兒就嚇到屁滾尿流真沒用,馬英九現在終於體會到犯罪被害人的痛苦滋味,看他還敢廢死刑嗎,冤獄是司法官失職要由司法官來承擔,廢除死刑等同開放私人報仇殺人,對於有權有勢的受害者可花高價錢僱請殺人集團報仇殺人或討債不怕被判死刑,但對於弱勢家庭的受害者有錢花高價錢請殺手報仇或討債嗎,馬英九如果不幫助受害者伸張正義、鏟奸除惡,卻去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總有一天會遭天譴。
佛教師父和牧師說:犯罪受害人要學習佛祖、耶穌受奸人惡人欺負害死,自行承擔身體傷害及手術死亡痛苦的折磨和醫療工作生活等等的龐大金錢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也不透過法律公平正義制裁向奸人惡人要求任何悔改彌補的寬恕大愛精神,這樣奸人惡人才會喜歡繳大稅投選票給政府、花大錢供養佛祖、耶穌一樣的也會喜歡你,只要善良老實的受害人乖乖讓奸人惡人欺負侵占害死,奸人惡人就會膩了會累了自然不想再欺負侵占殺害你,而會換去找別人。
佛教師父說:這是犯罪受害者前世欠人的因果業障報應,必須還清前世的冤親債主才能化解,要戒殺生廢除死刑。要花錢供養佛祖、觀世音,因為這些都是慈悲保平安及伸張正義、鏟奸除惡的真神。
基督教牧師也說:伸冤是在天上的主『天父及耶穌基督』,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去處罰犯罪者生或死,犯罪受害者要寬恕大愛交給神來審判是否須處罰。
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論愛仇敵記載: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給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論饒恕七十個七次記載: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聖經以賽亞書第43章第11節記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聖經以賽亞書第45章第21節記載: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聖經何西阿書第13章第4節記載: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 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聖經羅馬人書第13章第19節記載: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資本主義制度的國家是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主張犯罪者要由神來審判,人類及法律無伸冤審判權處罰犯罪者生或死,所以要廢除死刑。
除非是共產主義制度的中國是信奉『無神論』強調嚴刑峻罰,就連販毒被抓在台灣只處罰關一下就出獄可是在中國就要槍斃,受害者如果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那就搬去中國當中國人吧,因為台灣是走英、法、等民主自由國家的制度信奉『有神論』強調人權慈悲寬恕大愛精神,必須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和家庭圓滿才可以,受害者和家屬自認倒楣吧還有政府要肇事者悔改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都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因為政府早已故意設下可讓肇事者脫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及不可強制工作每月抽取部份薪資賠償受害者損失的民法大漏洞,你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一切只能怪受害者的命運不好,不要怪罪肇事者和政府和宗教團體。
支持贊成政府及宗教團體提倡廢除死刑,只有寬恕大愛世界才會和平,你相信嗎。
鴉片戰爭以來,資本主義列強洞悉中國虛弱可欺,便不斷入侵中國並迫清廷簽署大量不平等條約。
假慈悲的資本主義列強英、法、美等等八國聯合軍隊,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中國人,強硬轟開了與他無冤無仇的古老中國大門,要求滿清政府割讓瓜分中國土地來奪取中國的經濟等等龐大商業利益,讓中國差點就亡國,過了百年後的今天篤信耶穌的英、法、美國貪婪的野心更大為了獲得石油及當世界老大哥地位等利益,口中宣傳著博愛的聖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更殘暴先進科技的殺人武器隱形轟炸機、飛彈殘屠殺更多的伊拉克人。
在台灣很多奸人惡人也是學英、法、美等國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到處偷搶拐騙、官商勾結殺人放火,欺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
殺人犯免死改長期做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只要不死刑就有出獄希望,因為法律是人制定換人執政隨時可改特赦免死提早假釋出獄,前陣子新聞報導許多監獄貪官收受賄賂暗中讓囚犯黑道大哥及特權人犯在獄中可用高價偷吃到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的情形,這種監獄特權享受幾百年前百姓早知道,只有狼狽為奸的政府裝傻不知道,現在被新聞媒體揭露才抓幾個替死鬼官員來交差真是笑死人,我覺得政府應該免費提供犯人吃漢堡、香煙、召妓及讓犯人放榮譽假回家才是真正算有人權。
耶穌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已經二千多年還未實踐承諾,造成今日更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真是懷疑聖經是否是耶穌的真言,還是早已被奸惡人篡改了,否則為什麼耶穌無信用不履行承諾食言而肥二千多年,善良老實的愚蠢百姓及受害者,你們被表裡不一、口中宣傳著博愛寬恕大愛的聖經或佛經理論,手中卻拿著殺人武器用機關槍、火砲兇殘屠殺的奸人惡人用假慈悲的資本主義騙去死死好了,死了就知道有無天堂及十八層地獄,【因為我已測試過只讓佛教師父及牧師也受小小一點傷害損失,還沒讓他們被手術折磨及痛苦殺害和醫療損失數百萬元傾家蕩產等等,結果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就充滿忿怒仇恨不但無博愛寬恕大愛的原諒我,還破口大罵我甚至要打我,你就知道許多佛教師父及牧師他們全都是假慈悲縱容保護奸惡人造孽毀掉受害人一生身體健康及龐大醫療工作生活支出損失傾家蕩產不用彌補賠償的罪魁禍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悔改彌補才可恥,寬恕是給有確實完成悔改彌補的人,對於不悔改彌補者要鏟奸除惡讓善良老實的守法人可過著『太平天國』的生活,「犯罪有利可圖」奸惡人太聰明厲害私下花大錢收買人心供養教會、佛寺及參選立法委員和成立各種名稱的人權組織等來保護自己傷天害理的罪孽行為迫使台灣刑法處罰輕、給受害人彌補賠償的『法院民事判賠金錢也是政府騙人的廢紙』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民法也故意留下可脫產有錢故意不賠也不處罰的大漏洞,國民黨政府自己成立合法討債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專門追討人民的欠稅卻不幫犯罪受害人調查追討民事判賠債務,而逼犯罪受害人違法花高價錢去僱用殺手流氓討債,故意留給討債流氓一起來分享討債利潤大餅造成暴力討債集團越來越多且生意興隆犯罪叢生或要善良軟弱不敢違法去僱用流氓討債的犯罪受害人自認倒楣自己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傾家蕩產一毛錢也拿不到,真是太可惡欺負吃定犯罪受害人。
國民黨無能黑金政府幫助好手好腳有賺錢收入的肇事犯罪者殺害受害人可脫產逃避民事判決賠償不受處罰簡直就是流氓國家政府的行為,現在更加可惡要廢除死刑讓有錢有勢的死刑犯一生可在監獄賄賂暗中偷吃漢堡、香煙、召妓、下令叫小弟在外殺人放火等舒服享受,讓善良弱勢家庭犯罪受害人的法律權利刑事處罰與民事賠償兩頭空空空,國民黨無能黑金流氓政府與奸人惡人狼狽為奸欺壓善良老百姓及犯罪受害人的民怨,一定要讓他敗選滅亡,替天行道、積功德,死而值得。
天理(情、理、法)
總統府信箱不讓我刊出,我就再此爆料,讓大家都知道國民黨的惡劣手段。
現在的國民黨是聖人孫中山的敗家子,不但敗光中國大陸廣大的領土,現在連僅存的小台灣也要敗光光。
佛祖及耶穌說:人如果犯戒從事黑道殺人放火、賭博、毒品、色情、貪污、偷搶拐騙等,死後會下地獄。
擁有最大執政權力的國民黨政府不以身作則,帶人民做善事積功德上天堂。卻慈悲為懷、普渡眾生縱容黑道開賭場詐賭讓人一夜傾家蕩產。
縱容黑道用毒品餵毒逼良為娼及殺人放火。
縱容黑道開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獲取高額暴利等等,造成今日越來越兇殘惡劣的屠殺社會。
可惡的國民黨流氓政府與黑道狼狽為奸、官商勾結自己造孽要滅亡下地獄,還縱容拐騙讓愚蠢的人民陪他犯罪一起下地獄。
天理(情、理、法)
to @口@:
因為自首就可以減刑(8年,可能律師夠力吧.)獄中表現良好又可以提早出獄.至於監獄有沒有教化功能,應該也有,只是從出獄再犯率有七成就知道不是很夠力吧!
從死刑案例解讀歐洲社會的人文思考
吳志光教授 / 司改雜誌第041期
日期:2002/10/15
主講者︰吳志光教授
現任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
德國漢堡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東吳大學法學士,專長有行政法、基礎法學德文、被害者學、德國法概論、歐洲聯盟法等相關法學領域。
時間:2002年7月23日
紀錄整理:徐偉倫(民間司改會志工)
我今天演講的內容,仍是延續上個禮拜的觀點,就是從歐洲人的觀點來看死刑存廢的問題。
在台灣,探討死刑存廢,其實並不是一個新的話題,它已經是一個長年的老話題了,但是它仍然不是一個多數人關心的話題,是在偶有特殊案件發生的時候,大家才會猛然想到︰台灣是一個有死刑,且每年執行數十次的國家。但是似乎並沒有根本去質疑它的價值何在;以我感覺,在我們國家,似乎一個問題一旦做出決定之後,好像就不再是問題了,不會再去思考它的好與壞。
廢除死刑在歐洲
在歐洲,短短半個世紀內,從一個曾經充斥、甚至發明不少慘無人道執行死刑方式的地方,轉而走向廢除死刑之路。廢除死刑在歐洲,也許各位想當然爾,應該是得到多數民眾的支持、是整個社會的共識,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今年三月,英國Peter Hodkinson教授來台訪問。Hodkinson教授是英國西敏寺大學死刑研究中心的負責人,同時也是一位重刑犯的假釋監護官,因此他對於死刑問題有極豐富的實務經驗。從他提供的資料可以看出,廢除死刑在整個歐洲,似乎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經過非常多的辯論。尤其從數據統計可以看到,某些國家在廢除死刑後,所舉行的民意調查中,贊成廢除死刑者並不當然佔多數。因此,歐洲廢除死刑運動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它並不是一個普羅大眾的覺醒;相反地,它往往是知識界的菁英、政府的高層,透過國際公約彼此約束,形成歐洲不能再有死刑存在這樣的價值判斷後,再交由各國的立法者去執行。沒有一個國家,廢除死刑是經過公民投票的;只有極少數國家,如德國,在憲法裡規定不能有死刑。大多數國家都是因為簽訂了某個國際公約,立法者便依此廢除死刑。因此有一個觀念很重要︰立法者的意志,未必等同於多數民意。當然,民意往往是流動的,廢除死刑五十多年的德國,和自1981年廢除死刑的法國,關於死刑問題的論辯,至今仍是持續進行中。
關於死刑所引起的爭論,我將舉個德國的實例,再舉一個法國的,看看他們究竟怎麼去看待生與死的問題,再探討死刑的刑罰意義究竟何在。
感想:
歐洲也是經過長期的時間,經公民投票才漸漸廢死刑,但現在台灣人大部份都還是反對廢死刑.政府就該依法行政.
1.你說不能保證沒有誤判的可能,但你能保證假釋後不繼續犯案的可能?你說別人不能保證,你自己也不能保證啊。今日死刑審判已經相當嚴謹,誤判的機會幾乎等於0,但當然每件事的機率都不是絕對,明天地球毀滅著機率也不是沒有。如果要執著於"可能是誤判啊"這樣的思維,我覺得是無謂的擔憂。
2.除了殺人償命的問題外,這些被處死刑的死刑犯都是惡性重大的,一來,他們當初的犯案動機殘忍。二來,他們犯案後沒有悔意。三來,她們不是不知道殺人的下場,卻故意殺人,也就是謀殺。如果一個殺人犯,他不知道殺人的後果,或他並非"執意"殺人,他是不會被判死刑的!
3.為甚麼我們只關注你們要爭取死刑犯權力?為甚麼不關心你們其他的訴求?因為你們表達出來的就是這樣啊,根本沒有聽到你們其他的訴求啊,你難道還要求大家主動來上你們的網站嗎,況且你們的網站根本也沒有一個詳細而具說服力的說明為甚麼要廢死,我要知道原因還要去別的網站查哩。
4.你知道陳進興在描述殺人過程的時候是略帶興奮且毫無悔意嗎,他當初是如何蓄意要殺死被害人嗎?如果不是這樣就算他殺人,也未必處死刑,不是殺人就該死,而是他惡性重大,無悔意,殘忍,明知而故犯,按照目前刑法審判,這樣的人處死刑是不容置喙。
5.我看了上面的一些廢死留言,我覺得真的好天真可愛,死了是痛苦的解脫?那你怎麼不去死(抱歉我沒有惡意)?至於你說國家應該做甚麼可以解決死刑犯假釋再殺人的問題?1.資源有限,慾望無窮,想做的是無線多,但你不覺得應該把資源分配在更有建設性的事上嗎?2.國家可以做甚麼可以請你具體說明嗎?沒有人可以強迫或改變其他人做甚麼,而且按照你的說法,就算國家真的做了,你能保證那些假釋犯沒有”機率”再去殘害別人嗎?(就像你說,沒有”機率”誤判嗎?你只注重誤判的機率,有沒有注意到再犯的機率,而你說你不清楚有沒有死刑犯假釋再犯的例子,你怎麼不會自己去查呢?你要求大家來廢死聯盟看你們的訴求,卻不願意去查這些例子,這樣合理嗎?(TO好奇怪?)
你們的說服力還是太薄弱,要知道要推翻一個秩序需要有比原秩序更大的合理性才有辦法,你們有你們的道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但我覺得你們的重點放錯地方了,妳們這樣做永遠也達不到妳們要廢死的訴求,反而讓大家更覺得死刑存在的必要而已。
高雄一對林姓兄弟跟鄰居口角,把鄰居殺成一死一重傷,他們被判處死刑,兄弟倆決定將遺體捐贈出來,彌補過錯。
這是4年前,林姓兄弟在行兇後被抓進警局的畫面,為了小事跟鄰居起衝突,將鄰居的一對兄弟砍成一死一重傷,4年後,行兇的兩兄弟被法官判處死刑,並遭到槍決。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陸東原:「他很恨,嘴巴會講不原諒他們,不諒解他們的仇家。」
獄方說,兩兄弟在看守所裡絲毫沒有悔意,還說過不甘願沒有將兩人都砍死,如果有機會出去,絕對會再上門報仇,甚至到槍決前,還是看不到悔意,但是,在獄方及家屬的規勸之下,他們卻願意簽下器官捐贈卡,將他們的大體全捐出來。
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陸東原:「他不是對社會不滿,對社會,他還是希望將他的器官捐贈出來,他們兄弟兩位的器官,醫生說受益者大概有七位。」
4年的看守所生活,加上死刑的判決,解不開這兩兄弟對鄰居仇恨的死結,在死後捐贈他們的器官,在家屬的眼裡,這可能是他們對社會做出最後一點的貢獻。
給廢死聯盟:這也是你們所謂的人權嗎?
其實也不是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
廢死聯盟要求廢死就聽他們的
但條件
a.死囚出來他們管
他們需管理死囚(政府不需承擔廢死聯盟任何成員死亡之國賠)
一位死囚推派一位擔保人
死囚出來又殺人=>死囚處死.擔保人至少三年有期徒刑.廢死聯盟需負擔
被害家屬八百萬以上賠償金
b.死囚無期徒刑
廢死聯盟向社會大眾募款承擔死囚所浪費社會資源繳納給政府
沒錢是廢死聯盟的事=>政府只是執行槍決
(我支持死刑存在.我不同意廢除.死刑有它存在必要.這個社會有大部分的人看法是與我相同的.但如果廢死聯盟敢搭應政府上述條件.不只是嘴巴說而不管後續問題.我相信大部分的人跟我一樣會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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