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20第17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主題為「全球氣候危機、台灣立刻行動」。總計規劃四場分區會議跟十多場議題會議。2月13日議題會議之一「環境與動保運動中「公民參與」之困境,由台灣公民參與協會主辦,第一場特別邀請潘忠政(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粘麗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徐玉紅(台灣牛角坡自然人文協會召集人)與王唯治(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來分享他的實踐經驗,由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擔任主持人。
會後整理出兩個議題公民參與困境,分別是「大潭藻礁劃為保護區」三個課題,一、如何解決地方與中央不依法行政。二、如何讓政府在相關議題上將聽證納入必要程序。三、環評不透明不專業應修法。
在「如何解決地方與中央不依法行政」問題上,潘理事長提到:2015年5月提申請自然保留區,但沒有啟動,就沒有半年審議期。根據法條2016年向中央反應,會跟地方政府協調,但文資法是「得」非「應」,所以目前沒有行動。現況工業區已經施工,在舊有填區。目前要求停工。但工業港已經施工。2019年8月下旬向監察院糾舉,還沒結果。
而「如何解決地方與中央不依法行政」主要是沒有行政程序提到,政府在相關案中提到可以開聽證會,但地方與中央不願意。環保署提到已經開專家會議,不開聽證。環保署、海洋委員會、經濟部。民間團體沒有相關法條可以要求開聽證。向總統陳情,2018總統會考慮,後來也沒有。最後「環評不透明不專業應修法」潘老師指出:2018年7月3日環評專案小組退回開發,但開發單位9月又重啟,10月居然已官派委員絕對多數強渡關山。
另一個課題台灣牛角坡自然人文協會召集人徐玉紅提到,她本身是土地徵收受害者,是桃園機場捷運a7站土地徵收案。她提到,土地徵收程序中居民不會知道,知道都是計畫好。可以表達,採不採納在公部門。因此她建議:在土地徵收條例中應該納入,一、在規劃時讓居民參與。二、在爭議高時,應該停止執行。三、應該納入聽證程序。
而她也點到目前很多土地徵收問題未解,如:台北社子島、新竹寶山計畫第二期(台積電要土地)、新竹璞玉園區、新竹香山道路、桃園航空城、桃園中路週邊爭收、台中74快速道路、台南南鐵東移…………。而目前因為國土計畫法,權力下放地方,地方不作為、中央監督不到,產生課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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