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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政策一問-2

2017/11/08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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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衛福部, 長照政策專區首頁 >長照服務法, 如下網址所示

http://topics.mohw.gov.tw/LTC/cp-92-29914-201.html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 對象為身心失能者, 

而目前長照機構之 日間照顧 都是7:30~18:30之 "服務時間".

 

請問1,  若照護家庭 "僅" 在 7:30~19:30之 無法照護失能者, 是否只能選擇24H 之照護機構? 

請問2,  若照護家庭選擇24H 之照護機構, 請問目前之補助為何種方案?

請問3,  兩者差異之負擔費用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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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 2017/11/16 10:26

以下是詢問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可以看出目前長照2.0仍無具體的條文和實際作為.

一、有關您詢問長照政策,針對其中提問1「照護家庭僅在日間時段之無法照護失能者, 是否只能選擇24H之照護機構?」一節,本部說明如下:
因應我國人口老化,失能、失智人口快速增加,所衍生之長期照顧需求服務多元化,本部於106年1月1日實施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以下簡稱長照2.0),除擴充服務內涵,整合服務模式,增加服務彈性,提升照顧連續性外,同時擴大服務對象,符合不同族群照顧需求,並提供創新多元服務,以實現在地老化目標。長照2.0之服務項目共計17項(包含原有長照1.0所提供8項服務),舉例如照顧服務(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交通接送、餐飲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居家醫療、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喘息服務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等。
前項服務採實務給付方式,並依個案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給予補助,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及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長照服務方案,其由各縣市成立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稱照管中心),提供民眾到宅評估、擬定照顧計畫之單一窗口執行,爰如果照護家庭有長照需求,可逕與該縣市之照管中心聯繫。至目前日間照顧及24H照護機構之補助方案一節,將由本部主責單位(社會及家庭署)回復您。

二、為能及時給予家庭照顧者支持,以減輕家庭照顧者身心壓力與負擔,如果您或家人有長期照護需求,可撥打「長期照護幫您專線412-8080(幫您幫您)」、 也可手機撥打「02-412-8080」 或至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諮詢您所需的長期照護資訊。服務內容包含: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喘息服務、照顧服務、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營養餐飲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交通接送服務等。
[以上回復,如有問題請洽本部社會及家庭署 02-2653-1154]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 敬復

・ 2017/11/22 11:15

經再次詢問, 似乎將權責推給縣市政府, 目前的詢問皆無提及台北市, 為何會請台北市回答?為何不請新北市回答呢?

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您好
您於106年11月16日寄給部長信箱的電子郵件,再次詢問長期照顧服務之相關疑義1案,茲說明如下:
首先,對於您標題所列「回答不符合問的問題」,深感遺憾。
有關您曾反映日間照顧中心照顧服務之相關問題,本部前於106年10月30日函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協助在案。因為此次住宿式機構收費問題及負擔,仍然涉及臺北市政府的權責,本部於106年11月22日再轉請該局針對您的疑問予以回復。
有關您所提之照顧服務問題,因個案身體狀況、家庭經濟情形、長輩需求等,都有可能使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之評估核定結果有所不同,為避免影響您獲得服務權益的時效,建議您直接洽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詢問(電話:02-27208889 ),請您將更具體的背景資訊提供,以便該局瞭解詳細案由,更妥適地解決您的問題。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有助您問題的解決。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