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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

2013/10/09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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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救贖
蕭淑華Helen Hsiao (Hsiao, Shu-Hua) http://helen0618.myweb.hinet.net/

綜合法蒂瑪聖母顯靈的第三個秘密及《新約聖經 New Testament》耶穌顯靈的情景,我終於了解這是怎麼一回事:

由於教宗及神職人員們過度淫亂後,被迫守貞,但守貞後,整天敬拜完全不動的雕像,就以為仙境的天使們,都是閒閒無事、輕鬆悠哉的廢物。為了自己的清靜,就變得什麼都不想管,連服務大眾的基本俗事義務,也都自行拋棄,好像聖彼得是可以不用出海捕魚一樣,只想過閒散的都市隱士生活,整天不是只有祭拜雕像(偶像崇拜),就是以給窮人及罪人傳福音為藉口(好像當地沒神父一樣),到處假公濟私旅遊,完全不關心大眾基本生活問題,也不積極參與世界問題解決,使全球隨時處於瀕臨崩潰邊緣,直向世界末日邁進,難怪《新約聖經 New Testament》的預言,就只是耶穌在大災難後顯靈的情景。

天使我,憐憫人類多災多難的苦境,只好在法蒂瑪,以聖母形象顯靈,預告再世耶穌的救贖辦法,表示我會再世為人,親自到梵蒂岡解決所有問題。

換句話說,我到梵蒂岡,除了實現既有政見外,還需結婚生子,讓耶穌再世擁有肉身,成為地上永恆之國的帝王,解除人類的災厄,取代只是顯靈的模式。

因為我曾經結婚又離婚,梵蒂岡已經開始安排時程要討論主教離婚及再婚問題。但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本無須為我討論這種問題,因為我還不是天主教徒,在天主教無任何紀錄,更不可能有婚姻紀錄。當我變成天主教徒,我和我前夫的婚姻,沒在天主教登記過,當然無效,我等於還在未婚狀態,所以,我當然隨時都能在天主教的教堂結婚。還有,聖母無原罪,不管我結過幾次婚、生過幾次小孩,我都是「永遠童貞的處女」,當然能以未婚身分結婚。

Georg Gänswein 就不一樣了,既無「無原罪」,也無「永遠童貞」,所以,一再婚就犯通姦罪,再再婚就須淪落永火(上帝為了確保耶穌人格素質,不會和君士坦丁大帝一樣,已經特別警告過了)。就算梵蒂岡會議,同意主教能離婚、再婚,一樣無效。我當然也不會批准這種上帝不允許的事。

只是由於 Georg Gänswein 一直沒來接我,也無任何回應,還一直以崇拜聖母名義,到處旅遊逸樂,就像那些雕像該比我更重要一樣,尤其還能在義大利船難多人死亡、棺材放滿整個大廳後,很無感地到阿西西島旅遊,說是崇拜聖母,但我什麼時候需要人逢迎拍馬了,我要的是真正對於大眾的幫助,他們那種號稱給窮人傳福音的行動,對哪個窮人、失業者、身障者、病痛者、…等,有實際上的幫助?我可真的很不想和這種人結婚、生小孩。所以,我已經直接傳Email,告訴他:我不想和他結婚、做愛,災難持續中。

總之,我對於任何危及人類救災行動的延遲,都感到極端憤怒,否則我不會需要再世為人,來進行救贖。所以,只要 Georg Gänswein 沒打算立刻搭機來接我,這一輩子就不用再來了,梵蒂岡該派其他人來接我,或等教宗死亡及梵蒂岡滅亡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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