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野台開唱在圓山兒童育樂中心舉辦的最後一年,特別規劃出搖滾人權特區,希望讓來到現場的搖滾樂迷們,一同體會搖滾如何關心人權。怕死特派員在野台開唱前,特別專訪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張鐵志,談論搖滾與死刑議題的關係。
藉由音樂表達對社會議題的關注
張鐵志認為,也許大部分的人會覺得音樂只是一種休閒娛樂的活動,但其實在西洋的音樂史上,有很多的音樂人或是搖滾樂團對於社會議題都相當關心,其中不乏談論生命權以及死刑體制荒謬的作品。除了寫歌之外,他們也以拍照聲援等實際行動,來表達對死刑制度的反對。
死刑的不可信賴性
死刑制度的荒謬就在於司法審判往往受到包括性別、種族等各種意識型態、刻板印象的影響。如果法官無法做出最完整公正的判斷,那又如何信賴死刑這樣的制度?
張鐵志提到一個美國相當著名的案例,是一位叫做Mumia Abu Jamal的死刑犯,可以說是美國當前最受矚目的個案。有非常多的音樂人都在聲援這個案子,因為他們從中看到許多不平等的對待,只因為他是黑人而且曾經參與過政治活動,所以就被控訴殺了一個白人警察。
而音樂人在台灣最重要的案例蘇建和案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朱約信、路寒袖、詹宏達等人都曾經以創作或是表演的形式聲援他們,這都說明了音樂人對於死刑議題的關注。
野台開唱 - 搖滾與人權
在野台開唱中,包括Freddy、張懸、盤古等樂手,都一起在「反死刑」的文字上簽名,表達對於反對死刑制度的支持,張懸更在表演開始前念了一段由張鐵志撰寫關於搖滾與人權的文字,盤古也將關注北京奧運人權的連署布條帶上舞台......
在這樣的一個搖滾盛會中,各個樂團的表演者藉由舞台的空間,表達對於社會議題的關心,利用搖滾熱情的力量喚起人們對於人權議題的重視。
【怕死特派員~a-han、ling、謝小郡 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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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廢死?? 你們只是一味的喊著人權
要你們提出具體刑犯假釋後不再傷人的承諾,你們也避而不談
在我看來 總而言之就是沒死到你家的人才會說的如此輕鬆
70年前 日治時期
嚴刑峻罰 條律分明
日子雖苦 但夜不閉戶 路不拾遺
70年後 中華民國
人權膨脹 冠冕堂皇
殺子弒父 偷拐搶騙 時有所聞
我們用了最樂意看到的字眼
成就了最墮落無比的社會
我們喊了最喜歡聽到的口號
掩蓋了最不願面對的真相
人權...
到底是為了我們存在
還是為了"牠們"再次傷害我們而存在??
自以為了解人權
以人權為名義來反對死刑的人
才真的是不懂、尊重人權
你們以為高掛人權兩字
人權就真的跟你們站在同一邊嗎
給犯罪者一個機會
那誰來給受害者一個機會
開導教化那些犯人
你們以為你是誰
上處的法官判決不公 根本就是極少數例子
反死刑不是種創意
根本是完美詮釋"腦殘"兩字的表現
我說的話很賤或措辭不當嗎?
但總比你們用文雅的語言
去反對死刑 傷害被害人的家屬來的高尚多了
要針對的不應該是廢死刑,而是判決的公正與否,譬如過失殺人罪不致死,官逼民反應憐憫之,為國出戰殺敵者情有可原,殺人而真有悔意者得著輕量刑.....,但以上都不包括無緣無故只為逞自己私慾而殘虐殺人的殺人犯, 一味地全面廢死刑,不但沒有必要,反而扭曲了法治的正義,這不是先進不先進與否的問題,也無關人權,因為當他們殘忍地下手時,他們已放棄自己作為人的權利了,是他們自己判了自己死刑,不是社會殺了他們,就像玩火自焚。慈悲善良需要智慧,否則只是以善心而做惡事,就像溺愛孩子的父母最終會害了小孩,一個沒有公平正義的社會只會更趨沈淪,每一個該救的人都盡力去救,該殺的也不須枉縱,全面廢死刑絕非人道與先進的象徵。
你們要不要讓你們的愛人被姦殺 分屍
在看到犯人毫無悔意的笑容時 把兇手領養回來
去愛他阿!!! 去阿!!!
我誠心希望人權團體能穿著"我是人權團體"的衣服走在路上
而犯罪者也請針對這些人下手
即使你搶了人權團體,殘忍的殺了他們
人權團體也會幫犯罪者說話的
想請問你們所強調的尊重生命的本義是如何?
加害者有尊重過受害者的生命嗎?
尤其是那些無辜的受害者
他們有聽進受害者在死前的求饒嗎?
只會從嘴裡說出的假正義根本一點都沒有說服力
引用:[希望那些人權團體能站在第一線被搶、被殺、被砍,再用你們的愛心去教化他們~~]
人權是個善良的老百性,而不是給作惡多端的人!
死刑是必要的!
請問人權團體...
如果你辛辛苦苦養大了的女兒...
被人家強姦、割喉放血、曝屍半年
您還可以忍的下這口氣~反對對加害者施以死刑嗎?
如果是的話...我只能說你們沒救了
你們這些反對死刑的人能不能為這些被判死刑的人背書?說他們絕不會再犯,如果再犯我來負責。
還是推給政府?推給社會?用大家的錢來養這些人,叫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如何服氣?
或者這些重刑犯的生活費、管理費由你們負責?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沒理負擔這些人的費用吧,難道說這是我們沒犯法的人該受的懲罰?
醒醒吧別再假仁假義了。
一個人會平白無故的被判刑到死刑嗎?
如果沒有犯了天理不容的刑案
怎麼可能會被判到死刑
(除非是被冤枉的,這就需要從司法去改革)
究竟這些最大惡極的人應該得到寬恕還是得到制裁
我覺得不是妳我可以決定的
應該由被害家屬決定
而犯行的人也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所有責任不是嗎?
生命是無價的
但這句話應該只適用於安份守己的人
總覺得人權團體都只站在犯人的立場
難道被害人就該死嗎?
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不要只站在壞人的立場
試著把被害人都當成自己的親人看看
這樣你們會更了解被害家屬的感受
反死刑並不是說受害者都該死,
加害人必會受到制裁,
只是站在一個珍惜生命的立場,
相信反廢死刑的人一定也是站在替人著想的立場吧,
出發點都是好的,
只是方法不同,
為什麼要用語言傷害彼此呢?
支持落山風
希望那些人權團體能站在第一線被搶、被殺、被砍,再用你們的愛心去教化他們~~
以暴易暴,以力服人
往往假正義之名而行
往往假正義之名而行
反死刑。
被害者,死的活該嗎 ?
怕死的人一定會死的很難看。
人要敢做敢當,不要龜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