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狗狗向前衝 動物和平市府請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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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至全國許許多多帶著自己的毛小孩的數百位網友,頂著豔陽聚集在市府廣場,要求市政府能正視毛小孩的權益,活動進行當中,市政府的大螢幕出現胡志強市長上台頒獎的即時畫面,我們開始對著胡志強高喊:胡志強,滾出來!

就在高喊之後,現場警察指揮官立即第二次舉牌警告。

接受陳情官員:市府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長余建中 


當天原本豔陽高照,在與市府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長余建中談判陳情的過程,突然大雨滂沱,但參與的朋友依然堅定的站在原地,官員卻躲起雨來了,警方以為群眾會因為大雨散去,逕自第二度舉牌警告,原本要前往與官員協調的我,決定放棄協調,繼續抗爭。

陳情過程當中,市府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長余建中不斷強調:台中市動保作的很好!更挑起群眾的憤怒,使這場大雨中的陳情活動陷入僵持狀態,但所有參與的朋友仍然堅持在原地要求市政府,出面對六大訴求做出明確回應。

台中市府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長 余建中在715行動中,針對TRA台灣臉書動保志工聯盟所提出六大訴求相關回應如下:

●停止虐殺:逐年降低動物安樂死數量,1年不超過5000隻

●重罰棄養:實施家犬貓絕育補助,公立動物收容所認養犬貓全面絕育

●認養取代撲殺:增認養點至43個,並且配合推出「訓犬課科」、「相親專車」等活動,提高送養率

●開放公園:已完成修法送內政部審核,現不取締動物進入公園

●統一晶片:將民眾意見送農委會研議

森哥詢問現場朋友意見,處長無法針對我們提出的六大訴求做出明確回應,我們視同台中市政府「拒收」陳情,不排除再次集結行動!

說明:黃泰山為小兒麻痺患者,他強調:為流浪動物「苦爬」不是「自殘」,而是一種願行。一方面抗議權力者漠視弱勢生命的權益,另一方面也希望喚起社會對行動訴求的支持。他表示,不論喜不喜歡動物,相信每個人都會認同「尊重生命」的基本原則。流浪犬貓的管理,需要專業的主管機關、完善的法律及政策,才能讓「犬貓不再有流浪生活,生活中不再有流浪犬貓」。

苦爬或跪並非對當權者下跪,這是動保界某些朋友一個獨特要求對生命尊重的抗爭或陳情方式。


緣由:台中市政府罔顧『國會法令』再三剝奪自然人(飼主)行使『使用』公園綠地權利,同時無視『監院糾正』犬隻管理不當函文,不盡提供『適當』場地供境遇堪憐生命送養之義務,阻礙城市文明進步,顯藐視憲政體制,違反公務員懲戒法:

一.禁止違法濫權剝奪自然人(飼主)行使『使用』公園綠地法定權利:

飼主(自然人)善盡動保法第二十條之『伴同』或『適當防護措施』『義務』,依權利義務均等原則,其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行使『使用』係屬公共設施公園綠地之權利,地方政府應依都計法善盡提供公園綠地之義務。復依動保法第二十之一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適當』之公共場地,供飼主攜帶寵物『活動』與『使用』。】之立法意旨,係要求地方政府應秉諸平等原則,善盡提供之義務末依九十五年貴府棄犬留置所失職管理不當爆發狗吃狗事件,允於經國綠園道送養寵物之承諾,故貴府於100-11-27、101-4-29、5-27、6-3先後稱流浪動物為廢棄物、影響呼吸道、里民檢舉、非法人組織之自然人未申請許可…….等理由,剝奪飼主行使『使用』公園權利,送養其寵物,罔顧其無違反公共財之共享無排他性,誠悖離法治國原則、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二.全市29區提供『常態送養』公共場地,並增設必要相關軟硬體,以提高認養率

復依監察院去年糾正農委會國內犬隻管理(含:流浪犬),未善盡職責,縱容任意棄養……管理不當函文指出:(一)歷年犬隻晶片植入比率僅維持在60%至65%間…. (二)農委會執行犬隻絕育政策不力,10年來犬隻絕育率僅3成……..
(三)農委會未能確實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執行動物保護檢查……。另統計【2001-2011全台灣共有123萬5174隻狗被抓進收容所(貓不計入),其中104萬8332隻再也出不來,在收容所中,將近一半是幼犬,母帶子十分常見,出生就得面對死亡】。則生命浩劫正在台灣上演,誠無可議。據上,行政官員責無旁貸有提供常態性的公共場地,並搭建遮陽棚、流動廁所等硬體設施,以供生命教育宣傳(結紮補助、領養代替購買、棄養罰則)及提高送養之義務,官民合作,方能解決日益嚴重的流浪動物問題。

三.禁止違法濫權立即拆除各公園歧視動物立牌:

建設局不善盡執法義務,為便宜管理於960104通過違反上開國會法律之公園自治條例,裁罰飼主帶寵物進公園活動;100年12月5日建設局為保自己官祿,對媒體聲稱欲修改【不合時宜】自治條例,至今歧視動物立牌仍四處林立,社會仍為此對立,卻沒有任何官員為五年來剝奪人民權利,負行政責任。

四.禁止違法濫權、偏執概全、恣意裁罰未適當防護措施,立即修改公園管理條例961214立法院業刪除動保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需適當防護措施之義務,相關罰則亦配合刪除。
相關官員偏執概全、明知故犯,強行通過自治條例,恣意裁罰飼主。

五.一年內設置100個以上的安全寵物區,與國際潮流接軌

 普設兒童區、無障礙空間、哺乳區等,都是一個文明國家善待弱勢族群的象徵。在尊重生命、保護動物的世界潮流下,日、法等文明國家之公園,皆已普設寵物區,台灣既號稱已開發國家,則各公園應普設寵物區取代禁止帶寵物入園立牌,方可破除歧視動物沈苛歪風,以減少流浪動物數目,達人與動物和平相處。大台中地區之公園,一年內應設置100個以上的寵物區,以因應整個社會變遷的需求及改變社會歧視動物氛圍。

六.懲處違法濫權、失職官員

建設局沐桂新、陳大田等人,無視國會法令剝奪自然人行使『使用』公園綠地權利長達五年餘,助長歧視動物歪風,社會對立,復罔顧監察院糾正函文驅趕生命送養,阻礙社會文明進步,應負起應有的行政責任『認錯道歉,立刻下台』,方符憲政法治國家。

TRA台灣臉書動保志工聯盟新聞稿

101年7月15日新聞稿假【地方自治】之名,排除生命之需求與救援,非人類文明史為當為,亦已開發國家所不為;無視國會法令與監院糾正案,實係藐視憲政,軍閥割據之行徑。當尊重生命、保護動物已是世界潮流,十大環保工作之一,【世界動物日】迄今亦已八十年,在台灣撲殺流浪狗的數目,卻是年年不減反增,十年來共撲殺了104萬隻(貓不計入),一場生命浩劫正在台灣上演。

台灣當權者不願正視先進國家如英國、法國、德國沒有流浪犬的事實,台中市政府更為達施政滿意度、規避管理義務,無視國會法令,五年來各公園林立歧視動物立牌,不讓生命有活動的空間,社會紛擾棄若罔顧。尤甚者,台中市政府無視監察院糾正農委會,對地方政府監督不力行政怠惰犬隻管理不當之函文(一)晶片植入偏低(二)節育亦僅三成(三)業務檢查不力 ,也違背九十五年棄犬留置所管理不當,爆發狗吃狗事件之承諾,再三違法驅趕經國綠園道之生命送養,不依國會法令善盡提供【適當】公共場地,供飼主攜帶寵物活動與使用,剝奪已善盡伴同、防護義務之飼主,使用公園綠地法定權利。

台中市政府於去年11月27日為達驅趕生命送養目的,隱瞞已收訖中央主管機關函釋國會法令不得禁寵物入園,不惜污名已有飼主之寵物為流浪狗,聲稱其為佔用公園綠地廢棄物,排泄物、毛髮更引起呼吸道不適,誆稱已違反公園管理條例不得攜帶寵物入園規定,卻於今年三月修改、刪除公園管理條例不得攜帶寵物入園之歧視動物條款。

如今,更【想方設法】以未申請許可為由,罔視自然人毋須申請有使用公園綠地之法定權利;以草悟道已施工畢,已不適合生命送養,卻仍不善盡提供【適當】之公共場地供飼主攜帶寵物活動與使用之法定義務。官方不允許未有排他不共享、侷限一隅之市民辦理生命送養,卻大張旗鼓為宣揚外交政績目的,舉辦寵物嘉年華活動。

台中市建設局沐桂新、陳大田等人歧視動物,無視國會法令、監院糾正案,剽竊人民法定權利,妨害動物保護救援工作,阻撓社會邁入【保護動物】之文明紀元,但胡志強市長卻一再聲稱要國際接軌,打造台中市為【文化、經濟、國際城】。


市民給胡志強市長的一封信:

2006年邵曉玲市長夫人車禍病危昏迷的時候,胡志強市長在媒體面前啜泣說:胡志強:「為我們祈福一定有用,請大家救救我的太太、拜託!請大家救我的太太、拜託!對不起、謝謝、謝謝!」不少人為之動容,相信大多數台中市民都曾經為她禱告祈求希望她渡過難關。

2012年7月15日,來至全國各地帶著毛小孩的朋友冒雨在市府廣場為流浪狗(貓)下跪求情,即使人當時正在市府裡頒獎的胡市長仍不為所動,對許多人來說:毛小孩等同家人,如今他們在這個城市驚恐流浪,連個領養的地方都被市政府驅趕到無路可退。

沒有領養的場所等同將毛小孩關上「生命之窗」,數以萬隻的毛小孩走向被撲殺的命運,同樣的標準,胡市長:你情何以堪在你錯誤的政策下,間接卻也直接的成為這些毛小孩的「劊子手」!

我要用你當時的話告訴你:

「祈福一定有用,請胡市長救救我們的毛小孩、拜託!對不起、謝謝!」

為毛小孩請命的小市民上

715動物和平市府請願活動「新聞懶人包」

蘋果日報:雨中跪求 別虐殺流浪犬
200人市府抗議 促開放綠園道送養
http:// www.appledaily.com.tw/ animation/today/hot/ 20120716/34370810

聯合報:百人上街、遛狗 爭草悟道辦送養 | 中彰投 | 地方新聞
http://udn.com/NEWS/ DOMESTIC/DOM4/7227098.shtml

中國時報: 草悟道辦動物送養 中市:不宜|地方新聞
http:// news.chinatimes.com/ domestic/11050610/ 112012071600230.html

中央社:愛狗人士陳情 盼中市開放公園
http://www.cna.com.tw/ News/aALL/201207150157.aspx

自由時報:台灣臉書動保志工聯盟 跪提六大訴求
無電子報連結

 

有關101年7月15日「和平請願活動」案,台中市政府回應其五大訴求。

    本市一貫政策即在於減少流浪動物產生及尊重動物生命,所以對於抗訴壹、「控訴政府無情冷漠、濫殺生靈」部分,本市實施辦理方式如下:

一、落實源頭管理:首創全市性家犬貓絕育補助,並對公立動物收容所認養犬貓實施全面絕育手術。
二、完善照護動物:與獸醫教學醫院診療建教合作,並成立醫療顧問小組,防治本市動物之家犬貓疾 病蔓延及給予動物妥善醫療。
三、透明安樂死作業程序:於96年起委託政府立案之動物保護團體辦理,並由合格獸醫師執行安樂死工作。
四、參照學校營養午餐採購方式,改善公立動物收容所犬貓飼料品質。
五、推動本市T.N.T.A.,Trap(誘捕)、Neuter(絕育)、Train(訓練)、Adopt(認養)政策,提高流浪動物價值,吸引飼主興趣,並透過本市動物福利基金逐年增加編列「訓犬課程」及推出「相親專車」預算,打造明星犬,提升認養率。
 
貳、對於抗訴「重罰棄養虐待,徹底執行」部分,本市實施辦理方式如下:
一、加強辦理棄養及虐待動物裁罰:100年共計通報棄養案件12件,通報虐待、傷害及未妥善照顧案件203件,勸導22件,裁處4件。101年1至5月共計通報84件,勸導5件,裁處1件。
二、為擴大執法及強力稽查,本市將由警察局所轄14分局各指派2名員警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動物保護警察,其功能為第一線動物保護稽查工作聯繫及配合窗口,協助辦理動物保護案件。
 
叁、對於抗訴「解禁公園送養、獎勵宣導認養」本市實施辦理方式如下:
一、目前提供臺中都會公園及本市向上北路及公益路155巷交叉口之萬應公祠固定且無償供其辦理假日流浪犬貓認養宣導活動。
二、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於7月2日公布實施,目前本處已著手運用動物福利基金經費,積極規劃訓練流浪犬隻、培訓訓犬員、辦理志工受訓、加強宣導認養活動等事宜。
三、本市目前鼓勵認領養相關措施:
(一)「流浪動物犬貓認養愛心小站」,將本市動物之家犬貓送至本市合法特定寵物店送養,99及100年計28家參與,送養頭數達111頭。
(二)本年開始試辦「流浪動物,醫見鍾情,認養犬貓,伴侶一生」活動,將本市動物之家犬貓,送至本市合法動物醫院,辦理流浪犬貓絕育及認養活動,並提供飼養管理及健康諮詢,推廣認養後犬貓家庭醫師模式,截至101年5月底止,共計27家動物醫院可辦理認養。
(三)目前本市之流浪犬貓認養地點,含動物之家南屯及后里兩園區,共計43個認養地點。
四、提高認養價值,捕捉、絕育、訓練、認養(T.N.T.A.)一條線:
(一)試辦「寶貝狗兒生活教養課程」。
(二)辦理「關懷生命、愛護動物專案」。
(三)「認養無價,送愛到家」活動,建立全國首創「相親專車」。
(四)委託犬隻訓練師訓練犬隻。
(五)辦理「認養犬貓享免費、早鳥認養更優惠」專案。
 
肆、對於抗訴「禁止新設立私人養殖場、改善收容所環境」,本市實施辦理方式如下
一、欲經營特定寵物業者本市均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實地查核後始核發證照。另為有效管理及維護動物福祉,本(101)年於6月4日起至10月31日止針對本市221間特定寵物業者進行輔導及查核,目前已完成29家查核,並無發現重大缺失,另對於本案所訴求之繁殖業者(96家)已列為重點查核對象。
二、為打擊不法及虐待動物,本市成立全台第一個「犬隻非法繁殖場聯合查緝小組」, 透過都發局、建設局及環保局等聯合強力查緝,以杜絕非法業者存在,101年已查獲2場,並分別予以裁罰。
三、為改善公立動物收容所環境及品質,增加收容空間及頭數,本市動物之家於95-101年均編列相關預算進行修繕。
四、規劃設立「七星級認養園區」,透過不同以往收容所形式提供更人性化、舒適化的流浪動物認養園區。
 
伍、對於抗訴「立法計劃管制寵物生育、晶片統一規格」本市實施辦理方式如下
一、為源頭控管流浪犬,每年編列經費辦理家犬貓絕育及愛心人士飼養犬貓絕育補助措施,查92年至本(101)年6月底已辦理補助46,977頭,且本(101)年更擴大絕育手術補助經費共編列2,068萬元(公犬貓每頭補助800元、母犬貓每頭補助1,400元),預計執行17,000頭,目前此補助預算為全國最高,期透過補助經費提高吸引更多市民主動為其飼養犬貓辦理絕育手術。
二、晶片統一規格:擬函請農委會研商因應措施評估其可行性。
三、為加強寵物源頭管理,預定近期於各公共場所辦理寵物登記稽查工作。
 
    為了實現本市「人文、人道、零安樂」之理想,本市積極推出各項認養方案,宣導民眾以認養取代購買,落實以認養取代撲殺,目前認養率已逐步提升,期許參與715遊行之民眾,能多加宣導身旁欲購買犬貓作為寵物之朋友,也以認養優先,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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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祈福一定有用,請胡市長救救我們的毛小孩、拜託!對不起、謝謝!」
"結紮代替撲殺 認養代替購買 "
加油!!

妗

結紮代替撲殺
認養代替購買

這短短十二個字
到底有沒有努力去了解呢??

不根治 沒完沒了 哪時候會進步??

每次都看到一批批黑心繁殖場丟棄的種公種母 每個孩子體無完膚 不然就是一句話[飼主不擬續養] 就可以隨便拋棄一個生命

狗狗很容易在路邊上取得
只要丟幾千塊就能帶一個幼犬回家
不要就丟掉 業者好賺就一直繁殖
這不就是個無止盡的惡性循環????

虐養的 棄養的 是否該重罰
想要養寵物的 是否該經過審核
狗貓動物們是否該得到他們應得的權利

很多善心人士都不計代價的救收容所的
路上的 別人丟棄虐養的 都養得美美的變的健健康康 不管花多少錢 還是一句話[免費送養 只要你愛他]

一堆人辛苦成這樣 政府不能就在幫忙推一把嗎? 幫一下忙好嗎????

撲殺永遠不是最好的辦法

ROY

胡志強最近再台中市一堆爛作為真是讓民怨到極點,還有一堆砍老樹.中港路亂改名.鬼企鵝館.精神病台灣塔

烈之子

請不要用官方說法來敷衍大家!請實際拿出行動!

20

加入時間: 2011.05.04

傅東森

加入時間: 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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