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主導下的公視法修法第二次公聽會 荒腔走板 違反新聞自由 知法犯法

文字-A A +A

別的退休人士時興遊山玩水,好奇寶寶鍾情於臺灣民情政風,這是第一次到新聞局,也是第一次近距離接觸公視相關議題,難掩失望!

新聞局發出的公聽會訊息,寶寶是週五收到伙伴通知,而在現場聽到很多與會人士都是一兩天前才知道消息。和台北市政府發出的廣慈開會通知,如出一轍。

更奇怪的是開會場地有60個座位,卻聲稱不夠,僅收納30位報名,而且報名表上要與會者填寫意見摘要,同時說將依收到報名表先後順序,通知前30位報名者出席。請問沒人知道自己的先後次序,寫出了意見,會不會因此出局?感覺上是黑箱作業!不懂的是攸關全民的公視法,要開公聽會,應該廣納雅言,為何是這樣的方式進行?

台北市政府在慈濟的內湖開發案環評審查會上有108位登記發言,結果分上下集兩次開會,總要讓所有民眾表達意見,第二次是12/6開會六、七小時,馬拉松的讓民眾輪番上陣說意見。就算是廣慈博愛院BOT案的環評說明會也是讓民眾拿號碼牌,講到完為止!而新聞局這個主管新聞的機關,用這麼一個小動作,阻礙民眾的參與!

更扯的是,居然又不讓攝影!好奇寶寶堅不從命,結果主席要求我的攝影機要對著窗戶,在警察人員的拉扯下,只好就範,但後來我擔心聲音錄不進來,就將攝影機放在桌上當作錄音機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IMld25zxVQ


這可是在號稱「自由民主」的臺灣的新聞局啊!最應該主張新聞採訪自由的政府單位,卻知法犯法,這是怎樣個政府團隊?這是怎樣的自由國家?

更不懂的是,主席是副局長,從頭到尾任由屬下廣電處處長破壞新聞自由,不說一句話,這是怎麼一回事?

誰能給好奇寶寶一個答案?

從新聞局出來,走去坐捷運,到路口抬頭一望,又看到監察院,我拉著電腦和三腳架,無奈的又走進監察院!告訴在門口的警察伯伯:我又來了!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不懂

為何要修公視法?是為了讓公視發展更好,不是要加強管束這個小孩。
現在的公視法不能讓公視有更好的發展的條件,是什麼?是那個9億嗎?除了要不要多給預算,現行的公視法已經讓公視經營、運作、略有績效...。
新的媒體經營是解禁,不是加強管理,要聽我的。
不贊成,監事會的職權縮小。建全的董監,不是外部監督機制可以管理的。"外部",話隨便說,誰有管理權。連監察委員和法官都難斷"公事"。董監,還是好好幹吧。

dancemaple

大人?太極 http://yukiamaminojouji.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html

我在部落格寫了一篇那天的見聞,我沒有組織也無頭銜,單純心血來潮自行參加報名的民眾一個,填報名表的意見欄處也是空白。抱歉那天在會場沒有為妳發聲...我真的很孬臉皮又薄,只能回來以筆伐、轉貼至批踢踢實業坊八卦版等方式表示支持。

好奇寶寶

http://newtalk.tw/blog_read.php?oid=2179

寶寶也看到您在新頭殼有發表,還上了公民連線的頭條區喔!

好的報導,一上來就出線!新頭殼有眼光!

請問您在PEOPO也有發表嗎?

不同意見

贊同公民記者努力認真的態度。

但「不贊成」公民記者或任何媒體記者阻擋公聽會議程序,非要錄影的態度。

也不贊成冷嘲熱諷或辱罵方式的態度。

各位記者,您的小孩如果被別人罵「賊養的兒子」,您的感想如何?

公聽會就是「聽取公開的意見」,別曲解了它的意思。

不同意見

更正一字,

本人上次回應倒數第二段「權利」應更正為「權力」;

兩者意涵有頗大分野,顯然是一個錯誤;
僅向閱讀及批判者致歉。

其他的法理性討論,或批判文字,
就謝謝您指教了。

謝明海

感謝不同意見的回應,歡迎參考以下觀點,更歡迎再次批評指教。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4476 (閱讀全文)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1/1/8

大堀溪小兵

牛頭馬嘴

不同意見

謝謝您的意見。

記者當然是「人民」的一分子,
不過別忘了,現場其他人(包括非學者)也都是「人民」的一分子,他們也有基本權利;最少可以想到「肖像權」,及發言內容以外的「行為隱私權」。

主持會議的人如果失衡,僅顧及某一方權利,他就是失職。

衷心期盼,公民記者在弱勢中仍能有高品質的報導;但也希望公民記者在憤慨爭取採訪權的同時,也要小心一不注意就踏入了「恣意」的暗域。
「恣意」與「權利」經常伴隨而至。

我,只是一個關心本園地,希望它更優質的路人。我沒有參加公聽會,也不任職於新聞局。

大堀溪小兵

不同意見先生
你馬說出一個『不可以攝影』的好理由再發言。這是個自由、法制的社會,政府官員在花公帑的會議裡公然限制人民的自由,這種大條事的重點你不談,偏要在這個弱勢的園地裡談強勢媒體如何如何,你的角度也讓人@#%@#哩!

不同意見

欽佩--沒有強勢媒體支援的單打獨鬥記者,

感謝--在此種情形之下,採訪到的重要事實;

贊成--多元意見,

贊成--多元化、平衡的顯現事實(包括被報導對象的說法);

贊成--平衡的顯現事實之後的主觀評論;

贊成--任何評斷、非議;但不需也不應帶有辱罵的意表。

--------------------------------

不贊成--以辱罵方式來評論報導對象、公民記者、或任何人(即使他明顯是錯的)。

不贊成--以政治傾向,或政治顏色來評斷事情;

不贊成--沒有事實的報導、或欠缺依據就直接評斷、非議,還稱之為新聞。

不贊成--在沒有被拒訪情形下,完全沒有被評斷對象的說法的新聞。

不贊成--不尊重對方基本秩序維護權下採訪。(強勢媒體記者對此尤為嚴重)

也請您別對號入座,連帶也猜想別人是對號入座。
願佛祖、上帝、一切有大智慧的神,保佑大家心靈平靜。

謝明海

哈哈

你多心了,如果老百姓連冷熱的自由都沒有,網路自然會被政府關掉,像中國一樣。

我說的是龍養龍鳳養鳳,君不見當官也可世襲?替別人對號入座是有風險的。

當然有不同意見最好,證明台灣的多元性,二十年前我也在中國住過一段時間,當時他們對毛澤東也是崇拜到不行,我就告訴他們說,近代中國最偉大的是小平同志。

時間才是最後的審判。謝謝你的回應,歡迎多多表達不同意見供讀者思考。

公民記者 謝明海

謝明海

馬英九說過的『識正書簡』原來是這個意思!
台灣的正體字只要認識就好,書寫的時候,寫中國的簡體就行了。

媒體自由,只要知道就好,執行的時候『沒』體自由,誰都別想自由。

『公聽會』新解,
『公』務員主導的會議,人民『聽』聽就好,過幾天你們就知道政府『會』怎麼搞你們。

大堀溪小兵

官方說法:這公聽會的公,指的是『公』部門的公,不是你們死老百姓的公。

謝明海

什麼政府就有什麼總統,什麼總統就有什麼院長,什麼院長就有什麼官員。

龍生龍,鳳生鳳,賊養的兒子會打洞。俗諺或典故還真有點道理。

來義鄉久拉卡拉久部落文化推展協會

新聞局如此蠻橫!
鄉下的地方衙門也上行下效!
幾乎可以用一言堂來形容!

霖 瑩

我家三代 ﹐從抗戰到現在都一直效力 國民黨。

我自己在國內外也一直支持國民黨 幾十年。

不過﹐ 現在 馬英 九 的國民黨 跟以前的國民黨 卻 不 一樣﹐

尤其是 那個滿洲人回 到台灣以後﹐『狂 風暴雨』不斷來﹐

藍 綠 之 爭﹑ 泛 藍 之 鬨 是他們的事﹐ 我們在這裡不談﹔

但政府對 工商界巨 人 大將 與及 行政 院 和新聞局對媒體名 將﹑

新聞界 老總與記者 之 迫害與 罷免﹐實在令 學者與民眾都看不下去!

江 啟 臣 還竟然 以 『避 見』的方式 回答國人對『新聞自由』的討論﹐

這樣的末代新聞 局長﹐沒頭沒腦﹐下臺後 不必再 當學者教授了﹐

最適合他的工作就是去賣 『蘇 江 臭 豆 腐』!!!

好奇寶寶

寶寶先父十幾歲從福建到南洋討生活,二十多歲響應十萬青年十萬軍回大陸參加抗戰!老母世居香港,在日本人佔據後要講日語,和妹妹離開香港到內地從軍抗日,到現在還是堅貞黨員,實在不忍心告訴她國民黨現在已經不是救國救民,以民為念的政黨了。

讓她看清效忠一輩子的國民黨的變調,是太沈重了!

而我自己在父親的感召下,也在學校時參加國民黨的革命實踐研究院培訓,當時碰到的培訓老黨員,感覺上也像先父一樣是念茲在茲為民福祉的革命黨員。

但是在李登輝時代看到國民黨的分裂,看到李登輝的自肥,就心冷了!現在是無黨無派的自由獨立媒體人!

不過寶寶當時僅是以選票表達,不像現在用心投力用鍵盤、用影像、用身體
、用言語,進入到現場去表達,去參與、去反抗!

先父20多歲時做的事情,這個女兒近60歲才繼承他的一生志業!相信父親在天之靈,會庇佑我,請所有關心我安危的人放心。

革命老黨員的女兒!想喚醒國民黨的黨魂!

不安於視

好奇寶寶,你好勇敢!我要給你一個大大的擁抱!

如果我在現場,我一定會跳起來問:報名表上有提到這次公聽會不給攝影嗎?
新聞局憑什麼片面決定公聽會不給攝影?
如果有哪位與會者發言時覺得會受干擾,應該是由那位與會者提出希望不要拍攝到他的要求啊!

好奇寶寶

我現在想到了,根本新聞局違法,行政程序法規定要是法律才能規範人民的行為,為何官員可以自以為是的違反法律!支使警察及公務員作違法的事情!

松菸游藝說的好,和政府這些無法治觀念的官員,沒有什麼可說!告就對了!

荒謬的新聞局臺灣新聞亂象之源
http://newtalk.tw/blog_read.php?oid=2162

從新聞局開始,讓他們看到臺灣人的反抗力量!

dancemaple

今天也在現場,同樣目睹廣電處何乃麒處長與公民記者好奇寶寶因攝影機問題而造成的僵局。

何處長首做為會議第二個發言的人(許副局長之後,江局長沒出席)先揭明今次公聽會「不是辯論」,再以與會者代言人自居,再未徵詢任何與會者意見下,便獨斷決定攝錄過程造成發言者困擾,拒絕攝影機進入會議室。

攝影記者們質疑公聽會既開放給社會大眾旁聽,為何無法錄影,何處長只以:
1.公聽會不是辯論會所以不接受相悖意見
2.攝影機錄製會影響會議進程

兩點回應相輔成強大邏輯,一概拒絕任何建言或意見,與之後公聽會詭異走向隱隱相合。

何處長身為資深官員,卻相當意氣用事,高官遇事只會叫警衛就算了,席間數次對好奇寶寶說:「你不代表所有人。」殊不知他自己又能代表幾個人?針對好奇寶寶口語夾雜的一個口語單字,何處長撂下一句「你講什麼英文,我聽不太懂」堪稱最佳中二病演出,之後專家學者頻頻提到decentralized之類的英文詞彙,每講一次我就想一次,何處長到底有沒有聽懂。

跟好奇寶寶一樣,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公聽會。逐漸對公共議題開眼之後,的確對政府作風與社會究竟浪費多少成本在無謂爭執與表面工夫上。新聞局針對公視修法舉辦兩次公聽會,皆未提供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呢?不需要。為什麼不需要?因為在公聽會上不同單位不同人士所提出的「不同」意見都會轉化成未來公共電視法的法條修訂。好一個讓人拍案叫絕的官方回答。

我非常佩服好奇寶寶,在如今話語權似乎只釋放予具一定社經地位或學識資格的社會裡,仍能堅持自己信仰的價值,直言自己想說的話,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十足發揚審議性民主的核心精神,我要向你學習。

謝明海

真是羞恥啊!新聞局。

這個公聽會是中國指導下開的嗎?新聞局開的所謂『公聽會』竟然不准攝影,還說攝影影響發言。廣電處長竟然說可用文字記錄不准與會人員攝影,他應該轉業到公安局、KGB、或轉到平面媒體>

江啟臣和馬英九如果放任這樣的官員主導台灣的新聞事業,台灣不需要共產黨來統治。

公民記者 謝明海

好奇寶寶

這樣的官員是由誰任命的?根本就沒有識人之明!

抑或任命的主子本身也是同樣的貨色?

口口聲聲要人尊重他人,為何不先想是誰先不尊重自己,做出讓別人看不起的行徑?

好奇寶寶

感謝您的回應!臺灣需要有人對怪現象,提出質疑!

新聞局應該捍衛新聞自由,但是請看這等行徑!真是讓人啼笑皆非!

亂象的根源經過好奇寶寶親身體驗,似乎都是由政府造成的!

謝明海

新聞局不讓採訪,難怪會被消滅。

再見(最好不見)江啟臣局長

謝明海

好生為難,當一個國民對社會事件不聞不問,人曰消極冷漠。

當一個人開始關心社會事件,他開始接觸到官僚、看見浪費公帑(和貪污有和不同?)、漸漸體驗政府的無能以及你內心的無奈。

反政府組織和人民就是這樣被政府培養出來的。

有什麼樣的官就會修出什麼樣的法。請國人拭目以『殆』。

++0

沒錯, 這叫做"官逼民反"...我也在被 "官僚、看見浪費公帑(和貪污有和不同?)、漸漸體驗政府的無能以及你內心的無奈" 逼迫著走上反對這條路...

7

加入時間: 2007.10.20

好奇寶寶

加入時間: 2007.10.20
5,690則報導
289則影音
6則OnTV

誰推薦本新聞

作者其他報導

新聞局主導下的公視法修法第二次公聽會 荒腔走板 違反新聞自由 知法犯法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950篇報導,共12,790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950篇報導

12,790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