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1日,行政院新聞局剛舉辦完「Wow!eye Taiwan創意廣告語琅琅上口徵選活動」,繼而在今年10月份又要舉辦「Wow!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但這個活動看似進步地引用「Web2.0」、「創用CC」等網路互動與授權概念,卻隱藏對上述概念的誤用與剝削影像工作者權益等問題,藉由此文拋磚引玉提出筆者的看法,以期各界能共同關注。
什麼是WEB 2.0
活動文案提出「為因應Web 2.0 數位時代的來臨,行政院新聞局特地舉辦Wow!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其目的是…。」,所以這份文案中的主要問題,必須先從WEB 2.0到底是什麼談起。
WEB2.0是什麼,目前為止眾說紛紜,大家可以在維基百科、部落格或是在搜尋引擎查詢到WEB2.0的相關資訊與評論。但WEB 2.0並不是一個高深的技術或是軟體程式,而是一個概念,他的核心概念是「互動」與「分享」。
這 個概念最重視的是「人」的參與,希望資訊在網路分享的過程,並非只是單向式的傳遞,而讓傳播者獨佔唯一的詮釋權。希望觀看者也有權力詮釋各種在網路上傳遞 的訊息,透過「每個人」參與互動過程的讓過去單一面向的資訊成為一個不斷累積修正的活資訊。簡單的說,過去我們可能只是被動的資訊接受者,而現在我們也可 以是主動的資訊提供者,因為我們每個人看待事情的角度都不盡相同。
「每個人」都是資訊的接收者、詮釋者與再傳播者,藉由這樣的互動形成社群。當「每個人」願意「主動」且「善意」的分享、並且其他人也願意善意的使用並提供 其他資訊,社群中的個體更能瞭解彼此差異,讓溝通與理解在網路資訊傳遞中成為可能。這並非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只是隨著網路技術的進步,透過一些方法與技 術,讓這樣的可能繼續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中持續發生。現在大家常使用的維基百科、部落格與「創用CC」的授權方式其實都是從這個概念發展出來的介面、技術與授權觀念。
但我們仍必須回到行政院新聞局成立的「國家影音產業資訊平台」網站與「Wow!eye Taiwan 全民影音創作大賽」的活動來討論新聞局理解的WEB2.0到底是什麼?新聞局認知的「創用CC」與「互動」、「分享」的概念是否有相互牴觸?
國家影音產業資訊平台(簡稱TAVIS:http://tavis.tw/GIO/index.jsp)
TAVIS在2005年1月1日正式推出後,預計成為1.國科會之「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2.文建會之「國家文化資料庫」3.國家圖書館之「台灣記憶」等許多國家影音資料庫計畫的入口網站1,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但是由於影音平台經費遭刪減、業者對於影音平台資料採有償或無償授權未有共識,再加上影片創作者對於「著作權」2等疑慮,使得TAVIS有逐漸有成為「數位蚊子館」的趨勢,而從TAVIS網站來看,TAVIS在「互動」與「分享」的設計上更令人非常失望。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We opine that the writing jobs online was acquirable at and that’s truth.
Our professionals provide your link popularity. Opting for our automate social bookmarking "topqualitybacklinks.com" service, you can be assured that we support you 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