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2,侯友宜新北國長期包庇欣泰違法公務圖利瀆職-謊稱漏氣卻是假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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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領公帑,專職包庇圖利及欺侮民眾案例】
公審2,侯友宜新北國長期包庇欣泰違法公務圖利瀆職-謊稱漏氣卻是假人孔

✔上圖是欣泰公司提供之圖檔,比對Google Map2019.08街景,鐵證如山打臉造假

✔上圖是新北市政府亂分案,涉及權責主管經發局沒回復,直接分案給道挖權責區公所,然後又將案件甩鍋給欣泰

欣泰捏造不實,想規避
✔依據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每年一月、二月、五月、六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期間,禁止道路挖掘。」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25條第1項「公用天然氣事業為施工、檢測或維護管線之必要,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後,得進入或利用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但因災害、損壞或緊急事故發生時,不在此限。」。
✔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37條第1項「公用天然氣事業應維持全日正常供氣,除不可抗力或緊急事故外,遇有供氣區域內全部或一部停止供氣逾八小時之必要者,應先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於停止供氣三日前通知用戶」。

本案發生於2019年11月,這個新北國真令人失望,公部門組織內部各個單位承辦各自獨立,明明事涉多部門,歷經區公所、區公所政風、爛根至今,顯然無視放棄守護人民最失敗的政績新北國從上到下,都未能恪盡職責,負起其法定義務執行公權力,領公帑當欣泰門神將人民之公共安全置於度外人民為何要納稅給公務員去當無良業者的門神呢?

新北國市府榮耀中看到都是虛華不實的讚頌,殊不知天然氣管線於新北國境中,到處亂敷之嚴重性,如此公共安全問題,公務機關心存僥倖「一萬」,人民可承受不了「萬一」的氣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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