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尤溪收過路費賺翻了 連接駁車也翻了 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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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尤溪收過路費賺翻了 連接駁車也翻了 怎麼辦呢?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景是天然的景致,地是國家的土地,誰有權據地為王,盡收地利之財?曰現今之屏東縣政府(事業主管機關?)、屏東霧台鄉公所是也!什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其設立宗旨似乎已經被嚴重扭曲到「發大財」路途上?似乎糟蹋了好一個「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招牌?

1.哈尤溪一帶硬是被劃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就是因為它具有「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天然景致」?所以要保護,豈料,劃入生態好護是「假象」,而行高額入園費才是「真意」?該景觀區域幾乎都是溪床等河川地,根據《水利法》,河川區域完全禁止車輛行駛,違法可開出1到5萬元罰單。只是在哈尤溪這個該大力保護的河川天然景致,地方政府或部落為了發大財,不惜違規任由收費「接駁車」行駛其間。所以說《水利法》簡直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是誰縱容的?屏東縣政府?霧台鄉公所?一個地方政府怎敢如此妄為?依據地方自治就可無視中央法規嗎?中央還有人在執政嗎?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局這一大票官員,不知所為何事?

2.車輛在生態景觀區衝出衝入,蔚為奇觀?因為後台老闆是地方政府,所以一切都好說?既然是接駁收費營運之車輛,理當接受營業車輛之規範,試問該龐大接駁車隊有成立公司嗎?有營業執照嗎?有營運路線許可證嗎?有營業車輛行車執照嗎?如果都沒有或不全,該等接駁車怎可以營運收費呢?「政府」不該取締嗎?如果違規營運而發生交通事故,能獲得保險理賠嗎?

3.這些接駁車的司機每人都有「職業小客駕照」嗎?這些駕駛有無前科?身心都健康嗎?因為這區域地形極為特殊,對職業駕駛及營業車輛的要求當然要特別高,縣政府或鄉公所有要求並確實執行嗎?日前(2021.04.27)有旅客指出,「4月23日更發生接駁車翻覆,遊客撞得頭破血流。受傷的民眾投訴《蘋果新聞網》指出,當時等了近1小時才被送到入口處,不僅沒人道歉、解釋,還警告他們不准爆料,甚至任由他們6位傷者自行搭乘救護車下山,自己處理所有的就醫問題,實在令人生氣。民眾不僅質疑旅遊安全品質及意外故事處理標準流程,更痛心地呼籲屏東縣政府,『如果沒有能力設計出安全的旅遊環境就不要開放,人命關天的事情誰都擔待不起。』」

4.河床溪水流域裡本就不該行車營運,但官方當老闆卻可以如此橫行?中華民國的法律在原民領域裡就不能用了嗎?萬一在溪中翻車旅客溺斃,誰能負責?該名投訴者進一步表示,「她與同學共4人,加上併團的2位旅客,4月23日早上8時左右,搭乘當地規定的在地接駁車進入哈尤溪,並在下午1時許返程,結果車子經過溫泉區後約5分鐘左右,兩車交會,她們的車直衝上山壁翻車,瞬間大家摔落到車內右側,坐最右邊的人被擠壓在最下面。…當時天旋地轉,3排座位的人雖然重摔,幸好無人昏迷,司機先爬出去,但因車輛側翻,對於困在車內底部的她們來說,唯一出口駕駛座的車窗在最上方,位置實在太高,連要爬出去都十分困難,而車子並未熄火,當下車冒白煙,大家很害怕車子會爆炸,可窗口又高又狹小,讓大家內心非常恐慌,深受驚嚇,至今難忘。(投訴案,見蘋果日報)」

5.自從哈尤溪被官方「據以」收費營運後,對遊客或登山客來說,真的是「山悲溪咽、悽悽慘慘戚戚、加上怨聲載道」?似乎經營團隊眼中只有錢,至於服務品質,誰管、官方誰在乎?難怪打從2018年開始帶著外地遊客到哈尤溪的資深解說員「東方」先生,他在2021.03.24.的臉書PO出一篇對屏東縣霧台鄉公所的「幹醮譴責文」,得到很大的迴響,他說「往年管制200人進入,就已讓很多遊客抱怨不已,而從1月開放哈尤溪至今,除了保留大武部落的200名原定人數外,霧台公所一併在網路開放400人的申請名額,把以前每日200的總量管制,增加到600人,也把以往收費1500的費用,加到1900元,原以為1500漲到1900,服務會比較好,品質會更好嗎?馬的~錯!不但服務更差!品質更糟!」標榜為「全國第一個原住民族地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的此地,真是有夠「落漆」!

6.諸多遊客抱怨連連?直批「貴又難玩」,指控縣政府乃至鄉公所「根本拿錢沒辦事」?遊客受的這股鳥氣,真是臭不聞!敬告哈尤溪旅遊業的後台老闆~屏東縣政府,既然要高額收取入園費,那就好好經營,拿出口碑來,否則類似這種「收高費但旅遊品質差」的把戲還是不要玩的好!不管是無心還是無力,都代表主事者的無能?俗云:「沒這個屁股就不要吃這種瀉藥」?

7.在《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第5條就明訂「觀光保育費之費率基準依公告收取觀光保育費範圍每年旅客人數,規定「未達十萬人次者:每人新臺幣三十至六十元。」哈尤溪營運每年12月至隔年4月底,約有4至5個月之久的「枯水期」,如果以每年營運保守的120天、每天滿額600人計,則120天×600人=每年約有7萬2000人入園(若以這數據算,每年收入約有1億零8百萬元之多,錢去哪了?),觀光保育費每人在30到60元之間,為什麼還要坐車再加上收些有的沒的項目(如保險丶餐點、導覽服務、交通接送、安全裝備、部落發展基金、自然保育基金等),讓入園費暴增到每人每次1900元之譜,似乎有「吃」人夠夠之嫌?

8.好笑的是,該營運單位說「為避免民眾破壞自觀區原始狀態,維護自然資源,凡欲申請進入自觀區團體,需由本所認證之部落導覽解說員帶領進入,進行人文及自然生態環境解說。」民眾溯溪走路進去可能會「破壞自觀區原始狀態」?但官方用接駁車直接開進溪床營運,這就不會「破壞自觀區原始狀態」嗎?「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理由也要「編」得像樣點、讓百姓聽得進去啊?否則就如古之綠林盜匪般,據山為王、強取過路費行徑,終為國人所不齒!

~  百岳老查 2021.05.10.

 

附 記:

1.照片一.引自2021.04.27.蘋果日報(圖片來源:蘋果新聞網,丁小姐提供),是哈尤溪發生接駁車翻覆事件,受傷遊客質疑業者只想河蟹。丁小姐表示,「每個人都擦、撞傷,多處疼痛及瘀青,其中一位頭頂破皮流血,血流到臉上,還好另外一輛車上有急救箱,立即止血處理,一位眼鏡架損壞,眼睛腫痛,臀部與小腿多處瘀青,現場凌亂,狀況緊急,而她們在拍照記錄現場狀況時,居然有車隊的人叫她們不要PO上網,讓她憤而質疑:『想要掩蓋事件嗎?其心可議!』」

2.照片二.引自2021.04.27.蘋果日報(蘋果新聞網資料照),是霧台鄉公所將哈尤溪區域申請劃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讓哈尤溪旅遊只能靠預約旅遊向當地申請才能成行,但也衍生出一些爭議。

百岳老查回應1:

真是無法無天!中央及地方都是民進黨執政可以這樣亂搞嗎?在去(2020)年10月初,屏東縣霧台鄉熱門的哈尤溪七彩岩壁遊程涉及載客溯溪,合法性備受質疑?對此霧台鄉公所不思檢討,還變本加厲地蠻幹,想針對9處需涉水路段,打算設箱涵來「解套」,讓載客車輛不必改裝涉水。當時,霧台鄉長杜正吉表示,「哈尤溪遊程共有11處需涉水路段,公所初步規劃在前段9處需涉水路段設置箱涵,讓車輛通行不必涉水,靠近七彩岩壁2處涉水路段規劃步行進入,將生態擾動降到最低。」由此可見什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攏是假?這種地方可以這樣亂武嗎?這還有政府嗎?還需要政府嗎?哈尤溪只要被設置箱涵就提告並向監察院檢舉,政客不除,台灣不會好! 百岳老查 2021.05.10.

百岳老查回應2:

有山友周先生將類此篇章反應到行政院訴願信箱,結果轉到屏東縣,給個看不懂的回覆,大家瞧瞧(略)。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觀光管理科的回應有點不知所云,無法聚焦,無助於現象之改進。對此,百岳老查回應說:

官話連篇費唇舌,無關痛癢特不堪!官方制式回應,四平八穩,答者隔靴搔癢,看者恨得牙癢癢,又奈何?老百姓所想望的,是官員答覆時能直指問題核心,不回避、不閃躲、不敷衍、不東拉西扯而言不及義!你期待官方不要說「官話」,庶幾難乎哉!難怪中國雜文家劉洪波曾很感慨的說:「官話是『處處用心』與『無動於衷』的結合體,是一種裝飾性的語言,而不是一種真實表達的語言。」這評論,入木三分!周先生,以為呢? 百岳老查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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