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血汗勞動者損害國家形象監察院糾正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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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蔡崇義,三位監察委員2021年05月6日認為,外交部、勞動部及農委會漁業署早在2019年12月即接獲綠色和平基金會發布的「海上奴役」調查報告,知悉該基金會將提報我國遠洋漁船涉及強迫勞動事宜予美國。但相關機關至2020年9月30日美國發布強迫勞動清單,期間除公文往返外,無相關積極作為,致令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與傷害,核有違失。監察院糾正外交部、勞動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下稱農委會漁業署)外,並促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正視遠洋漁船外籍漁工的人權議題。 

        我國遠洋漁船計1,106艘,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漁工)人數約2萬2,000人 ,在世界三大洋作業,使用全球32個港口。2019年我國遠洋漁業生產量高達560,744公噸,占該年漁業總產值53.95%;總價值占該年漁業總價值的38.06%。 

       美國於美東時間2020年9月30日公布第9版『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首度將我國遠洋漁獲列入清單,並有四艘我國籍漁船或權宜船遭到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 發出扣押令,重創國家形象且涉及外籍漁工人權,

       調查報告說明儘管美國勞工部指出,台灣當局但是調查人力及協議不足,讓遠洋船隊 (DWF) 台灣籍漁船以及台灣船東擁有的權宜船勞力剝削問題持續存在。 雖然農委會漁業署已在2017年施行「遠洋漁業三法」及「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也聘有10名國內訪查員、6名派駐國外漁業專員執行訪查。我國遠洋漁業使用全世界32港口,農委會漁業署派駐國外港口(模里西斯、南非、馬紹爾群島、斐濟、美屬薩摩亞、帛琉)之漁業專員共6名,如接獲舉報、申訴等相關訊息,才進行訪查。平時以抽查方式對船員以問卷進行訪查,以瞭解經營者及仲介是否確實遵守相關規定,確實力有未逮,需要行政院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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