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揭露台灣學者的疑似學術不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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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揭露案例說明:台灣學術界透過「好康逗相報」,而結盟與傳遞不道德的發表論文模式,得以坐收聲譽、利益、官位的三重利益。我持續揭露三位台灣學者生產涉嫌學術不端的著作Lin, Hsu, and Chiang (2016),第一位作者是國立台北大學林姓教師(副教授或助理教授),後二位作者已經被我過去的文章討論過。

國內期刊包庇舞弊之程度,已經到達匪夷所思之地步。若要阻止學術文化之持續敗壞,勢必要訴諸國際學術力量,亦即暫時任由國內期刊持續刊登與護航舞弊作品之情形,我們必須聚焦於台灣管理學者在國際期刊之潛在舞弊作品。

我不在文章中直接表明他們的中文姓名,是因為不希望當事人的親友在無意間搜尋獲得這些資訊;相反的,有心人都可以透過中英文對照的搜尋結果,確知我所批評的人物。當然,如果我的評論內容涉及散佈不實言論或公然誹謗,當事人可以據此向我提出民事告訴。在追求社會公益與保留個人隱私的權衡之間,我盡力地尋求最好的平衡點。

論文逐字套用他人詞句的草率

論文的實質結果最為重要!沒有人會否認這個事實,但它卻成為台灣學者利用類似「在引用上或有疏失」的舞弊再包庇的藉口,因為「引用上」的瑕疵容易判斷,「研究主題」的舞弊卻難以判斷。如果想要揭發「研究主題」的實質錯誤,一定要如我一般地對問題文章,逐字、逐句、逐圖、逐表,對結果數字、參考文獻進行追蹤,再追蹤;這至少需要耗費三個月的時間(且往往是半年以上),才能揭發一個弊案

學者對於撰寫文句與引用來源的嚴謹程度,直接反應學者的基本學術態度。如果是草率的撰寫與胡亂的引用,甚至故佈疑陣地逃避偵測,就說明當事人試圖製造產量與膨脹績效指標,罔顧傳遞知識與發展文明的基本學術精神。揭露在本文圖1圖2圖3的內容是典型案例,這三個截圖的上方部分是二位美國學者的著作Rorissa and Yuan (2012),下方是三位台灣學者的著作Lin, Hsu, and Chiang (2016)。

圖1:上半部Rorissa & Yuan (2012, p. 124)下半部Lin, Hsu, & Chiang (2016, p. 1467)


圖2: 上半部Rorissa & Yuan (2012, p. 127)下半部Lin, Hsu, & Chiang (2016, p. 1471)


圖3: 上半部Rorissa & Yuan (2012, p. 130)下半部Lin, Hsu, & Chiang (2016, p. 1471)

雖然,三位台灣學者確實將Rorissa and Yuan (2012)條列在參考文獻,但僅在內文的文獻回顧部分提及一次,卻如此大規模地逐字抄錄他們的文句表達。透過這三個論文截圖的比對,可以發現美國學者的“Table 1”、“Table 3”、“Table 4”、“Fig. 2”、“Fig. 3”與“Fig. 4”是被台灣學者模仿在他們文章的“Table 4”、“Table 7”、“Table 6”、“Fig. 10”、“Fig. 11”與“Fig. 9”。學術的目的是傳遞與發展知識,作者有絕對的必要告知如此倚重他人著作的事實,因為這代表被強烈利用作品的重要性,讀者可以根據線索去加強研讀被深度利用的著作。

如果讀者對文獻不熟悉,或沒有再循線去閱讀被引用的文獻,就完全不知道台灣學者文章Lin, Hsu, and Chiang (2016)如此強烈模仿與利用他人文章的事實,這種行為存在學術道德的爭議,當然也是具有違背學術倫理的爭議,因為期刊編輯、評審與讀者,會以為這種研究架構與敘述鋪陳方式,是三位台灣學者Lin, Hsu, & Chiang (2016)的貢獻。

草率的態度導致錯誤資訊的傳遞

草率的研究態度會立刻反應在呈現論文的正確性。美國學者Rorissa and Yuan (2012)的樣本範圍是資訊擷取(information retrieval),三位台灣學者的樣本是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圖1圖3說明台灣學者拷貝他人文句後,忘記做適當的修改,忘記將「資訊擷取」套用成「電子商務」。圖2也說明,美國學者的四個子圖形結構 “Fig. 3a, b, c, and d”,被模仿成2個子圖形結構 “Fig. 11a, b”,卻忘記將拷貝文句的“four”改成“two”。這篇三位台灣學者的論著尚有許多爭議的問題,我已經公布詳細的舉證,也寄給Scientometrics期刊主編。

一言以蔽之,學術論著也可以用「魔鬼藏在細節裡」來形容。逐字套用他人詞句是瑕疵,意味學術態度的草率,可以藉此量產論文,還可以「好康逗相報」的彼此結盟、拉抬,然後升等,然後美化虛榮的學術聲譽與績效,再當上官股公司的董事長(許建隆林靖)與獨立董事(暨南林霖院長因為許建隆而剛上任關貿公司董事)。

選擇實踐生命的存在價值,不是利用價值

以上用台灣學者的頭銜,在國際期刊論文發表不道德著作的行為,間接涉及全體台灣人的利益,亦即涉及台灣的國際學術聲譽;如果再藉此獲得官位,就是直接涉及台灣人的!

作為一個台灣公民會擔心,這種不道德的學術態度也將移植到官股公司與國家行政的運作,包含國立暨南大學管理學院、關貿公司、台銀證券…然而,這些單位的最高決策者,只是倒楣被我撞見涉及學術舞弊的冰山一角。

我是台灣公民,也被國家賦予博士與助理教授頭銜,我受惠於台灣學術體制運作的結果,有能力偵測這些不道德的行為。我可以藉此模仿他們,坐收名、利、官的三重利益。我也可以透過私下運作,向他們提醒與示好,提議讓我成為未來作品的第四位作者,利用我的專長為論文做進一步修飾,避免被我這種人踢爆。然而,作為一個有權力與能力選擇行動的文明人,在選擇實踐生命的「利用價值」(被他人利用,或被自己利用於受世俗肯定),與選擇實踐生命的「存在價值」之間,你們會選擇哪一種價值?

補充:

在2017年5月底,我向《Scientometrics》期刊檢舉Hsu and Chiang (2015)這篇抄襲又造假的文章,導致它已經被撤除。在八月,再檢舉這篇Lin, Hsu and Chiang (2016),國外期刊主編仍在審查中;我認為Lin, Hsu and Chiang (2016)也涉及造假。

我撰寫的檢舉文章網址: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19448971

被檢舉文章網址:http://doi.org/10.1007/s11192-016-2142-8

我向Scientometircs期刊提出的檢舉報告:http://doi.org/10.13140/RG.2.2.36271.84645

檢舉許姓教師自稱「主動撤除」的說明文章:http://ssrn.com/abstract=304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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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jcliu

台北大學賀光輝指導許建隆博士論文,林靖則是口試委員,許建隆取得博士學位後,賀光輝與林靖就獲選家登獨立董事。因為許建隆是家登的大股東與董事。許建隆有了博士學位與副教授頭銜的加持,就當是關貿董事長,然後聘任他在暨南大學兼課的林霖就當關貿的獨立董事。我揭發許建隆升等副教授論文造假,被國內管理學界包庇,還修理我。最後,期刊將它撤除,他的副教授資格被摘掉,卻還是認定他沒有違反學術倫理。他馬上再提升等副教授,我說我要向調查局檢舉他詐欺,教評會瀆職,他才悻悻然轉到其他私校去,目前正在提升等。聽說是康寧幫他提。他是新潮流與北大幫背書力挺。參考:http://ssrn.com/abstract=304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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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時間: 2016.07.13

robertjc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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