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怎麼轉》書摘 臺灣能源轉型的願景:綠色能源、綠色經濟與能源民主轉型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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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能源公司及能源合作社的合作創造三贏,使沃爾夫哈根(Wolfhagen)能源公司被視為是個與市民親近的公有能源供應事業,市民與用電客戶雙重身分的結合更是德國境內範例,也因此其獲得許多獎項。

100%再生能源區域計畫」網站
 
文/劉書彬(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暨臺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彭睿仁(德國科隆大學經濟暨社會科學博士)

壹、臺灣的能源問題與國際挑戰

 我國能源問題主要有三:高度仰賴化石能源、孤島集中單向電網不利儲存和他國支援、高碳排放不利產品競爭與環境保護。換言之,臺灣有高進口能源依賴度、高化石性能源、高碳排放的特性,還有反常的低電價,反映在產業經濟結構上,就是以化石性燃料撐起形成「褐色經濟」,有能源效率低落的問題。
 

 歐洲商會於201611月從符合外國投資者、國內產業及消費者需求的角度提出2016年建議書(ECCT’s Position Papers),該商會在臺灣於20157月《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簡稱《溫減法》)通過後,報告內文依舊針對《溫減法》內容和實施提出建議,包括:時程太長(以2050年為目標),恐缺乏持續改革能量;建議《溫減法》應如其他國家以「發展機關」主管,比「環保機關」更能加入鼓勵私人機關減碳的經濟效益;此外,《溫減法》未將「發電行為」納入,等於排除占臺灣排碳量65.7%的能源發電狀況,減碳效益事倍功半。

 
 《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於2016114日生效,各締約國每年將定期提交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INDCs)實施進展,並致力於2050年將全球平均升溫控制在低於工業化前水準之攝氏2度內,還要努力達成控制在攝氏1.5度內之長期目標。排碳量最大的中國、美國(川普上任又宣布退出)、歐盟都已經國內批准程序,要遵守各自設定減碳目標;一旦未來對排碳形成有約束力的國際協定或非正式潛規則適用時,臺灣對外經貿和國際形象將大受打擊。雖然臺灣起步已慢,但現在進行能源轉型並配合減碳是最佳時機。

 
貳、能源轉型的契機與迄今的發展

 能源政策是蔡英文總統推動的重大政策之一,蔡總統承諾基本度數不漲價,要確保電價穩定;同時注意物價波動、家戶負擔,照顧民生用電需求、減少電價波動;用電大戶不僅需要節電,也要同時減少尖峰用電,全面提升用電效率。除此,配合五大創新產業(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生技醫藥、國防)帶動能源相關產業的轉型與創新。這樣政見已注意到消費面的節流省電,並在開發多元能源方面重視過去被忽略的綠能產業。

 
 回顧2008年中全球金融海嘯席捲而來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即於200810月推出「綠色經濟倡議」(Green Economy Initiative),20094月推動「全球綠色新政」(Global Green New Deal, GGND),因應各國共同面對的全球金融和氣候危機。這兩世界危機具有一共同特徵,即是肇因於:資本分配不合理,舊有經濟發展系統失效。聯合國建議解決之道是:人們須遠離傳統經濟環境裡依賴低效能、使用非再生能源、高材耗、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狀況,及其帶來的高度氣候變化風險,做新的投入與改革。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提出降低生態匱乏(Ecological Scarcity)與經濟成長策略包括三主要內容:一是含括節能建築、再生能源、永續交通運輸的經濟復甦包裹法案投資;二是國內政策創議和改革;三是與國際氣候協議的內容協調與配合,透過各項減碳與調適措施進行。經濟復甦的五大領域中,以建築物能源效能、再生能源和永續性的運輸系統為優先,是綠色經濟部門的重點項目。而後衍生於的「綠色成長」觀念,不只涉及盈餘品質,也和製造生產有關;換言之,綠色成長來自於環境與資源整體產、製運作轉變所做的投資,也就是成長來自友善環境的「低碳經濟」(low-carbon economy)。

 
 綜合前述,可知綠色經濟具備的綠色成長意涵中「經濟成長、生態關懷與社會責任」是其共同連結目的,2012年德國聯邦環境保護與核能安全部甚至打造出「綠色經濟」特徵與發展參考架構:意即面對資源匱乏、人口成長、氣候變遷的趨勢下,整合四大利害關係人(政府、消費者、企業與投資人)及他們需求,在考量經濟生產因素的基礎上結合「永續策略的傳統工業」和「新興堅實的綠色科技公司」兩大支柱,綠色經濟應可展現:創新動力(innovation-driven growth)、生態成長(ecological growth)、參與成長(participatory growth)三大特質。

綠色經濟在環境趨勢下,利害關係人、發展基礎和支柱與特色的關係圖。 資料來源:BMU2012: 138
 
 相較臺灣目前發展,經濟部長李世光於2016525日提出的經濟部施政重點,四大發展主軸中「永續的資源管理」是其一,要揚棄過去橫向政策協調不利。新政府要透過院層級跨部會政策協調平台推動政策。對應政策重點是:啟動能源轉型與《電業法》修訂;另一則是水資源管理和防汛整備。再生能源除了開源,更重要是帶動能源產業、相關能源效率和其他產業的轉型。
 
 為此,能源局20169月起就新《能源發展綱領》修訂匯聚各方意見,目前草案在「能源安全」外,已將「綠色經濟」、「環境永續」與「社會公平」加入成為能源政策核心價值,趕上這波國際能源轉型浪潮。另經過五個月醞釀,更具關鍵意義的《電業法》修訂草案於20161020日由行政院提出草案,在民進黨政府強勢主導下於2017111日第九屆立法院第二會期臨時會中三讀通過第一階段修法。為50年來最大電業市場架構及管理制度改革,立法目的除「開發國家電力資源、調節電力供需、促進電業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保障用戶權益、增進社會福祉」,新增「推動能源轉型、減少碳排放、促進電業多元供給」三項目。
 
 即使《電業法》已大幅修訂,然前述《能源發展綱領》仍在修訂討論階段,做為能源政策上位指導原則,此次改革影響未來中長期能源政策發展,將成為下一階段各方利益攻防,或許也將因龐大商機和既得利益保護爭執而推遲;立意良好的初衷將打折。為堅定能源轉型目標,並促使該目標符合國際永續趨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能源改革相關法令應提供激勵人心的願景形塑,並在政策規劃上具備高實踐性。為此,本文分析德國能源轉型有名的城鎮沃爾夫哈根(Wolfhagen),討論其公民和所達成初步成果,讓臺灣民眾瞭解能源轉型、能源民主和能源經濟緊密連結後的發展實況。

沃爾夫哈根城,有許多風機在山頭運轉。(Andreas Vogel , CC-BY-SA 4.0)

 
參、沃爾夫哈根的能源轉型:願景、歷程與能源民主成果

 沃爾夫哈根行政區域上屬於黑森(Hessen)邦,位於黑森邦北部大城卡瑟爾(Kassel)西北方約30公里遠,總面積115平方公里,2015年人口約13,800人。早期多數人口從事農業。由於接近卡瑟爾,加上距福斯汽車(Volkswagen, VW)總廠所在的Baunatal只有20公里,現在多數居民分為兩地企業的雇主或員工。該市設有能源有限公司(Stadtwerke Wolfhagen GmbH,以下簡稱「能源公司」)成立於2001年,25%資金來自沃爾夫公民能源合作社(BürgerEnergieGenossenschaft Wolfhagen eG, BEG)(以下簡稱「能源合作社」),其他資金來自於市政府。2006年買回能源網管,目前營運項目包括:電力、天然氣與自來水供應,致力於能源效率提高、再生能源發電與路燈置換。目前製造再生能源種類有:風力、太陽能與生質能,並已建構風力廠區(Windpark)和太陽能廠區(Solarpark)。發電效能於2015年達75百萬度(GWh),年度最高發電量14,200瓩。截至2016年中,已供應沃爾夫哈根公部門電力設施所需,共聘用40名職工。
 
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網站
 
 沃爾夫哈根市能源轉型最大轉變在於:2012年能源合作社的成立,部分居民有志推動能源轉型,興建自己的在地再生能源設施,20113月成立籌備委員會,透過公民連署並舉行多次會議討論組織形式和章程,最後在成立能源公司(Energie GmbH)和能源合作社中選擇了後者。原因是依據《合作社法》(Genossenschaftsgesetz)成立,其組織和決策機制符合創辦人共識,就是志工性的無給職參與。章程並規定:唯有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的客戶才能成為能源合作社財產共同所有者,以及電力生產者和電力輸送者。合作社財產來自於社員繳交存款,並組成社員大會成為最高權力機關運作。市民們最少以每一單位500歐元方式加入會員,為增進公民參與,章程限制每一會員最多只能繳交40個基本單位(2萬歐元),社員可根據自己能力積極參與決策和活動,該組織其他特色為:
 
一、組織結構:社員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選舉理事會4人、監事會6人,由理事會薦舉69位「能源效率專業諮詢委員會」(Fachbeirat Energieeffizienz),在開發再生能源之外,專責提供提升能源效率。

二、決策方式:每人一票,多數決決定。即使會員繳交存款從5002萬歐元不等。財產價值最多有40倍差距,然社員大會投票時每人一票、票票等值。

三、資訊傳播:資訊公開透明,透過官網隨時更新活動與會議,並提供生態措施與能源科技知識與相關資訊,也透過書面通知開會。

四、退場機制:合作社成員資格為20年,若要退出則須於兩年前提出申請,以維持合作社保持最低資本額能順利運作。

五、回饋與保護機制:設定每年盈餘最高回饋紅利為6%,設立環境友善基金會,透過補助方案購買節能減碳設備,若出現赤字,社員無追加資金之義務。

 2012328日能源合作社正式成立,成立當天約370人與會,其中265人簽署章程成為會員,當時共募集1700個單位資本額,合計85萬歐元。目前能源合作社資產投注在兩部分,一是擁有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25%股權,第一次投入資金達230萬歐元,參與能源公司在太陽能電廠區和風電廠區的投資。其他資金投注在合作社本身的再生能源計畫。每年盈餘經社員大會決定如何使用,處理方式一般有兩個流向,一是投入「能源效率基金」(Energy Efficiency Funds,另一部分則是現金平均分配給社員,能源效率基金若有盈餘也會反饋社員。

 以能源合作社和能源公司共同合作的形式從事能源轉型工作,對於合作社成員或是沃爾夫哈根居民,直接受益內容如下:

一、資本額和建設基金增加:合作社擴充資本後,能源公司增加產值、提高能源銷售效率。能源合作社從2012年起在能源公司的投資,皆陸續被該公司投入再生能源建設,當地太陽能廠區才有充足建設資金,單該廠區即可生產18%總電力。
 
二、增加公民參與和對能源轉型的信賴:經由參與能源合作社和投資於再生能源設備的運轉和節能服務,讓社員享有直接紅利,申購節能設備時可得50歐元;或更新暖氣片恆溫器時最高得到80歐元的補助。市政府則將股利分紅用於公共基礎建設,像是街道修繕、路燈、游泳池及幼兒園等公有設施。

 這並非一蹴即成。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秘書長施略德女士(J. Schroeder)告知:興建風力園區時他們花了約七年才說服地主。主因是這些地主從多位已裝設私人太陽光電板社員中,獲知其在能源知識、共享福利、少有負效果的經驗,建立對能源合作社和市有能源公司的信賴,而改變原意成為有行動力的貢獻者。

三、環境生態保護的促進:在新增再生能源生產及鼓勵提升能源效率下,2013年沃爾夫哈根減少5700噸碳排放,2015年更減少排放28600噸。該公司也減少遠程輸送大量電力的必要性,沒有過多電力需運輸就沒有建造大型傳輸網絡的必要,降低對田野與視野的破壞。替代傳輸方法是將家庭用電插座直接與風電機組、太陽能設備或是生態瓦斯連結。2015年每10千瓦時(kWh)在沃爾夫哈根的電力,有7千瓦時在當地自行生產,堪稱達成近70%的能源自給自足程度。
 
 市政府、能源公司及能源合作社的合作創造三贏,使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被視為是個與市民親近的公有能源供應事業,市民與用電客戶雙重身分的結合更是德國境內範例,也因此其獲得許多獎項,包括201510月《商報》(Handelsblatt)主辦的「2015年能源獎」,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是公部門機關單位類別的獲獎者,沃爾夫哈根以公民能源合作社參與能源公司,進行當地的能源轉型表現優異而得獎。2015年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同樣獲得由歐洲太陽能協會(Eurosolar e.V.)「2015 年德國最佳太陽能獎」。

沃爾夫哈根能源公司獲得由歐洲太陽能協會「2015 年德國最佳太陽能獎」。(來源

 
肆、結論

 
  德國從2012年加速能源轉型,幾年下來,除了綠色科技產業蓬勃發展,身為2007年參與「百分百再生能源區域計畫」(Das Projekt 100% Erneuerbare-Energie-Regionen)之一的沃爾夫哈根,呈現公民參與和生態成長的深度發展,這就是沃爾夫哈根公民合作社理事會主席史坦布洛克(W. Steinbock)所講的:共同形塑(Mitgestaltung)、共同影響(Mitwirkung)、共同決定(Mitentscheidung)與共同獲利(Mitverdienen。經過綠色能源帶來無化石性能源排碳、無危險的核能電力,而孕育出友善環境的生態;包括就業和營利的綠色永續經濟;更重要的是其創造的民主價值,不只異於代議民主政治,也是意義多元於一般直接民主內涵的新型能源民主,因為不只有公民參與,還有公民擁有能源設施的所有權,和永續能源與生態知識、乃至於因該市的新能源政治具備社會團結,協同合作與共享利益性質。

 
  對於身處臺灣的我們,這是能源轉型發展願景形塑的範本,令人嚮往。然這樣的路徑發展需要某些條件: 一是該市政府和市議會的遠見,放手讓公民參與、二是能源合作社和能源公司的組織和創辦人具備的社會團結、專業、開放特質,重視公民力量的眾志成城,將能源知識與資源善加引進,在具備團結合作價值和重視公民意見的共同的運作規則下,逐步進行而達成。

  沃爾夫哈根的能源轉型範例被認為很完美;吸引德國其他城市、乃至於奧地利、日本、韓國等地學者和代表團參訪取經。然德國一些再生能源設施的興建和營運案例也不乏負面案例,同類型的地區政府設立大型再生能源設備後也有獲益,但鄰居因風力設備高達幾十或是上百公尺高的陰影,或因風扇低頻轉動噪音受害,導致對再生能源發展不滿。顯示設置過程中的資訊與意見溝通和事後的問題解決同樣重要,因此公民參與在能源政策的遠景形塑、執行與相關發展具關鍵地位。新政府應把握公民參與這利器,莫急就章推動尚未成熟的政策,尤其當綠色能源轉型是未來臺灣趕上世界永續發展潮流的必走之路時。

 
(本文摘錄自台大風險社會研究中心能怎麼轉》一書第2講)
封面
主編: 周桂田、張國暉
出版社:巨流圖書公司
出版日期:2017/03/29

ISBN:978986051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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