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賴院長 不要想這樣唬弄含混陳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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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賴院長 不要想這樣唬弄含混陳情案?

 

傾聽民意第一步先處理好民眾的陳情案。古有擊鼓申冤,今拜電子科技之賜得以直傳意見,不必親自攔轎申訴也不必千里迢迢的「上訪」反應。但由於,官僚文化積弊已深,各公家單位似乎都有一套民眾陳情案的「制式」回覆意見手冊,一有雷同案件陳情,改一下人事時地等內容,立即可以回覆!這套「潛規則」下從最基層的公務單位開始,上至總統府信箱皆然,民眾所期盼的問題解決方案,收到的回覆卻是「千篇一律」的「標準答案」且是數十年如一日的答案?試問這些高坐在神壇上的總統、院長及各級神靈的諸公們,你們知道民眾有多失望、多洩氣、多傷心,竟然偉大的公部門是這樣「敷衍塞責」的?這不就是印證了「能混就混」的公務員心態及公務文化的腐敗性嗎?

台灣在國民黨執政的幾十年當中,公務部門的腐敗、墮落及完全背離民意性,結果被人民所唾棄!民進黨執政似乎沒有學到這個教訓,卻幾乎承襲那套腐敗氣息與氛圍?說實在的,老百姓真的是欲哭無淚到無語問蒼天?問天,台灣幾時才能出頭天?09月09日,百岳老查替台江國家公園內的垃圾掩埋場村民去函向行政院賴院長陳情(見上一篇「換了位置就要換腦袋 替國家公園內垃圾掩埋場村民向賴院長請命」文),09月16日早上接到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的回覆意見(見附記二),看了實在很傻眼,完全印證百岳老查上述的牢騷與指控!所謂「綠色執政」也不過如此鴉鴉烏而已,看不出有多「神」!

台南市安南區城西垃圾掩埋場鄰近村民,數十年來為公墓、納骨塔、灰渣掩埋場、垃圾焚化廠及垃圾掩埋場(第0期至第三期)所苦,自「台江國家公園」成立之後,該垃圾掩埋場正位處國家公園核心區域,不但未見節制、改善,反而變本加厲,一期又一期的拓展,完全看不出有「落幕」情勢?是以在賴清德市長高升去當行政院長時,村民們存有一絲期望,所以向賴院長寫陳情信,至盼賴院長正視這個問題,只可惜、只可嘆、只可恨這一切都落空了!爽爽當高官,至於偏鄉村民於水火生活,套句阿共仔的話:「誰理你啊!」

日久見人心!原來,寄望於換黨換人做看看,這也太不切實際了?既然國民黨及民進黨都是如此「貨色」,價值觀似乎也沒差多少?施政風格也只是如此如此而已!試問,生活在這塊島嶼上的百姓們,怎麼辦呢?茲將內政部回覆意見條例式的來加以檢驗,證明百岳老查絕非情緒之言。敬請賴揆、內政部、台南市政府、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等單位再逐一明確回應,不要閃躲、不要顧左右而言他,村民及國人都睜大眼睛在看著:

1.台江國家公園於2009年成立,2010年12月25日台南縣市合併後,賴清德當選合併後首任台南市長,何以將原來台南縣所屬的各垃圾掩埋場全部封閉,卻僅僅保留原在國家公園內的台南市城西里第三期垃圾掩埋場,然後再來威脅全合併之後的市民「2017年飽和,若沒有開闢新的掩埋場,屆時垃圾無處可去,勢必產生垃圾大戰。」這依據是什麼?何以不是先關閉國家公園內的垃圾掩埋場?成立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有何用?

2.台南市城西里該垃圾掩埋場第0期至第四期(共五期)總占地面積約76.8公頃。現在談只有四期,那第0期6公頃怎麼不見了?台江國家公園原來從第0期至第四期都畫分為「一般管制區」,經地方抗爭及生態環保團體之極力抗議後,才將這一脈相承且連成一氣的沿海防風林地的第一、第四期重畫為「特別景觀區」,這是什麼道理?這一整片生態豐富的防風林地不該全部以「特別景觀區」來保護嗎?就為了方便繼續掩埋垃圾嗎?市政府可以如此鴨霸嗎?台江國家公園怎可這般軟弱呢?

3.第「二、三期垃圾掩埋場現階段台南市政府尚在使用中,維持一般管制區,其設施之興建與活化工程均需經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同意。」試問台江國家公園有什麼權繼續「同意」台南市政府在園區內興建垃圾設施及垃圾「活化」工程?從媒體報導與市府自己網站以及「城西焚化廠網站」不多在數年前就報導第二期掩埋場已封閉且已進行復育植栽了。至於市政府現在說「仍在使用中」是什麼意思?顯然有人在說謊!這一定要追究,到底是誰在說謊?為甚麼要說謊?

4.本垃圾掩埋場之「開發」雖在台江國家公園2009年成立之前,但也處在四草國際級與曾文溪口國際級濕地範圍內,又在沿海岸地區的保安林地,先後都有些法令通過,自然得受這些法令的規範,如《國家公園法》、《濕地保育法》、《海岸管理法》、《森林法》等,何以台南市政府及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敢視法令為無物?不但繼續掩埋垃圾,還企圖繼續擴大掩埋面積(如第四期,幸為輿論所阻止),更誇張的是繼續在舊掩埋場來個就地垃圾活化工程,真的是「沒完沒了」,竟然膽大妄為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5.「垃圾活化」這乙節,今(2017)年在台東縣政府實施,效果不如期,耗資3千萬執行的掩埋場活化計畫,僅空出1成的空間,可說是成效不佳,有環保團體認為活化計畫成效不佳,應暫停、進行檢討。台南市政府還要「依葫蘆畫瓢」在國家公園內搞「垃圾掩埋場活化」嗎?

 

施政貴在開誠布公,心胸坦蕩,做不到的事要向國人、市民「據實以告」,絕對不可以對老百姓、對媒體唬弄或欺騙。須知,媒體的任何一支「春秋之筆」都是犀利的,老百姓的任何一雙眼睛都是雪亮的,希望政府尤其是政治人物不要「睜眼說瞎話」或為所欲為。執政依靠的是人氣的聚集而不是神氣的展現,敬請把自己從神壇下架,否則將為百姓所不容,屆時再來長嘆「誤盡平生是一官」,又何益?

~ 百岳老查 2017.09.16.

 

附 記:

一、本照片引自2012-01「親子天下雜誌31期」(攝影:楊煥世,採訪整理:張瀞文)。台南市長賴清德與他的五個兄弟姊妹,全靠母親打零工養大,經濟上非常匱乏,但母親從不向娘家開口。賴清德說:「我的母親話很少,從不跟小孩說教,但是我關於人生的價值觀與態度,卻都是從母親身上學到的。」我們也期盼這位從萬里礦工家庭出身的賴院長,不但要將那段苦過來的日子銘記在心,更要發揮自其母親身上所習得的榜樣與智慧,貢獻給國家社會!希望他也能夠體會一下台南市城西垃圾掩埋場鄰近村民數十年來與垃圾為伍之苦!賴院長0914日在行政院會中說的好:「最重要的態度是解決問題,而非解釋問題;政府的威信建立在『令出民意』,因此『接地氣』就成為執政成敗的關鍵。」說的好,不如做的好!套句俗話「聽其言觀其行」,先姑且信之,再看後效!

二、內政部的答覆內容:  2017.09.15.10:19

000先生您好:您寄給院長的電子郵件,提及莫續在國家公園內掩埋垃圾1事,於106年9月12日交由本部就主管業務答復如下:
臺南市城西垃圾掩埋場如臺端所言,於台江國家公園成立之前,臺南市政府即已劃定作為垃圾掩埋場使用,其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土地使用分為4期,現行計畫分區均為一般管制區。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依國家公園法規定辦理第1次通盤檢討作業,對於城西垃圾掩埋場臺南市政府及地方團體各本於立場均有提出建議,經台管處依據環境資源調查研究成果、整體經營管理需求等,適切檢討後為維護海岸線、減緩海岸侵蝕,並經內政部營建署邀請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及地方NGO團體進行協調會議,獲初步共識,其中第1、4期區域基於現況,與周圍林相相似,且沿岸保安林之物種資源豐富,具臺灣暗蟬等物種,提升為特別景觀區,有助於維持保安林之林相及特有物種復育。
2、3期垃圾掩埋場現階段臺南市政府尚在使用中,維持一般管制區,其設施之興建與活化工程均需經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同意。未來台管處並會與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齊力共為該區域之環境生態資源永續努力。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解答您的疑惑),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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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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