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賴神不要橫柴入灶 在台江國家公園內豈可如此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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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賴神不要橫柴入灶 在台江國家公園內豈可如此非為?

 

2017.08.31自由時報報導,「台江國家公園第一次通盤檢討,台管處通過將城西第四期掩埋場變更為特別景觀區,第一、二、三期則維持一般管制區,全案送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查,環保局有「異」見,要求二、三期劃出國家公園,地方昨天強烈反對將二、三期劃出國家公園外,希望台管處不要自廢武功。」台南市政府對這個偏村、對這個位處台江國家公園內的偏僻農漁村,竟然如此的殘忍與漠視,官僚如此「軟土深掘」的便宜行事作風,「先垃圾成山,再來消滅村莊」?叫鄰近地區居民,情何以堪?有若《官場現形記》上所寫的:「觀其外,偭規而錯矩;觀其內,踰閒而蕩檢。種種荒謬,種種乖戾,雖罄筆墨,不能書也!」

去(2016)年,棲息在台江國家公園內的城西垃圾掩埋場一帶防風林內的台灣特有種的「台灣暗蟬」,及多種類、多樣態的「瀕危」特有生物,若不是全國各地生態環保團體及地方居民的強力反彈與抗爭,這些「生態」幾乎毀在台南市政府顢頇官僚手裡?城西垃圾掩埋場第四期工程全案暫時「胎死腹中」?如今,卻傳出台南市政府又有些「動作」,想在台江國家公園內「作文章」?我們不得不再提醒內政部、台南市政府及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1.台管處對國家公園內之特別景觀區及一般管制區,是隨便可以亂劃的嗎?是政治力可以介入的嗎?垃圾掩埋場第四期是景觀區而比鄰的一、二、三期為什麼又是一般管制區?依據何在?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是作為核心保育區的緩衝,一旦開發為掩埋場,真的還能達到緩衝嗎?請官員及政客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2.台南市環保局有什麼權力,要求將垃圾掩埋場第二、三期劃出國家公園?這是什麼邏輯與居心?請問官員,夾在國家公園中間內部的區域試問誰有權力將其「劃出去」?這個吃相極其醜陋與荒誕!試問,台管處有何權力將第二、三期劃出國家公園?如果可以這樣蠻幹,那還成立什麼國家公園來保護這些生態景觀的必要性呢?

3.自古以來「官官相護」,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排定週五(0901日)實地到現場會勘。這還有什麼好會勘的?「政治戲」這樣演,這跟球場上「打假球」有什麼不一樣?真是倒盡居民及球迷的胃口!

4.台江,幾乎就是「開台」的門戶!台江內海有其豐富的歷史文化、生態地景,豈容一些短視近利的政客或財團在其上「胡作非為」?好不容易成立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來光大「開台」這個「門楣」,哪知道「養老鼠咬布袋」?完全看不出台管處有何脊樑?台管處,你們真的愧對職責啊?

5.去(2016)年1月31日,「中時電子報」不是就報導指出(台南市環保局的城西廢棄物處理專區配置圖亦同),台南市安南區城西里現有4座掩埋場,其中0期掩埋場已封閉復育成壘球場供民眾使用,甚至設置太陽能板發電。第一期掩埋場經過綠美化植栽後,已將土地歸還給林務局保管;第二期掩埋場也已封閉且復育植栽,現正營運中的第三期掩埋場106年飽和後,環保局將編列經費復育。」怎麼還會有台南市環保局日前所說的,「目前二、三期依現況仍在使用中」?試問,第二期掩埋場不是已封閉且復育植栽了嗎?「仍在使用中」是什麼意思?

6.台南市城西里這第0期至第四期垃圾掩埋場地,原來都屬「保安林保護區」,透過官員的玩法?以及林務局的「掩護」,因此保安林地就這樣變成垃圾掩埋場?等到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成立之後,更是「踵其事而增華,變其本而加厲」!台南市政府、林務局、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聯手演的這齣「國家公園變垃圾掩埋場」的爛戲碼,實在是大大的「荒腔走板」!

7.從曾文溪出海口到鹿耳門溪出海口這沿海區域保安防風林幾乎淪為台南市政府的「垃圾掩埋場」,其間有垃圾焚化廠(14.5公頃)、飛灰固化掩埋場(6公頃)、垃圾第0期掩埋場(6公頃)、垃圾第一期掩埋場(11.3公頃)、垃圾第二期掩埋場(14.2公頃)垃圾第三期掩埋場(10.7公頃)垃圾第四期掩埋場(14.1公頃,預定開發面積約6.89公頃),以上「垃圾」面積約76.8公頃。「開台」門戶淪落到「垃圾滿溢」下場,怎不令人鼻酸與憤怒?

8.台江國家公園成為「世界唯一有垃圾掩埋場的國家公園」。本垃圾掩埋場之「開發」雖在台江國家公園2009年成立之前,但也處在四草國際級與曾文溪口國際級濕地範圍內,又在沿海岸地區的保安林地,受到多重法令規範,如《國家公園法》、《濕地保育法》、《海岸管理法》、《森林法》等,玩法者必自斃,當官的能不慎哉!

9.2010年12月25日台南縣市合併後,將原來台南縣所屬的各垃圾掩埋場全部封閉,卻僅僅保留原台南市城西里第三期垃圾掩埋場,然後再來威脅全合併之後的市民「2017年飽和,若沒有開闢新的掩埋場,屆時垃圾無處可去,勢必產生垃圾大戰。」這是什麼道理?簡直「吃定」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吃定」城西里這偏村?台管處是不是有愧對職責及愧對良心之嫌呢?

10.雖然現今掩埋場地點難覓,況且又涉及多項國土保育相關法規,官員想便宜行事且「暗度陳倉」的亂搞,恐怕人民不准,天理也更是不容!奉勸這些知法玩法的官員們「適可而止」!

11.台南市106年度總預算案歲出編列「城西第三期垃圾衛生掩埋場活化再利用工程計畫2億4,800萬元。」所謂「掩埋場活化」就是「一堆垃圾翻來覆去,都有錢賺,就是垃圾變黃金」的概念?簡單地說,就是「花大把鈔票把已經掩埋的垃圾挖出來,再整理埋進去」,所以已被掩埋的垃圾千萬不能少或沒有,那可都是「寶」啊!試問,久經掩埋的垃圾被「掀開」,會生什麼細菌或傳染病等病媒散播開來?

官位有大小,神通有高低,有人被稱為神,有人被罵得像狗?公部門的「暴力機器」不斷的「殺戮」這個偏村,村民情何以堪?以上所舉,敬請行政院、環保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台南市政府答覆!

~ 百岳老查 2017.09.02.

 

附 記:

1.本照片引自2016.03.16.自由時報。圖中最光禿的空地即為台南市城西第三期掩埋場,右下方的防風林為第四期預定地。(百岳老查按:照片最頂端堤防轉彎處即曾文溪出海口,旁不很清晰的高大煙囪即是垃圾焚化廠,緊鄰著一路過來就是垃圾掩埋場第0期到第三期掩埋場,全在保安防風林內,左邊就是台灣海峽。)

2.該掩埋場域所在村落(台南市安南區城西里)僅10平方公里面積,已建有公墓、靈骨塔、垃圾焚化爐、垃圾堆積掩埋場(0-3期)等,如此一個小小偏村地區承受這麼多「污染性、爭議性」建物場域,有失比例原則,極其不公允,誰為這些弱勢村民討公道、還公道?政府還要這樣欺壓嗎?還忍心這樣欺壓嗎?

百岳老查回應 1:

據今(2017.09.04)天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記者會中表示,昨天總統蔡英文召開國安會議,行政院長林全遞出辭呈。至於總統是准辭或慰留,總統府會有記者會說明。林全在辭呈中寫道:「感謝總統賦予奉獻國家社會之機會,現階段性任務已見規模,為利總統人力布局之需要,擬辭去行政院長乙職。」還聽說院長一職將由台南市長賴神接任?果真如此,那本「台南市的垃圾文」將向行政院長「陳情」,看行政院長賴清德怎麼處理或回應台南市長賴清德所製造的「垃圾問題」?  百岳老查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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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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