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野尋找路線是一門藝術 山不迷人人自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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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野尋找路線是一門藝術 山不迷人人自迷

 

※ 在大地山林之中來回穿梭奔走,無盡溫柔,一心只想為她未能走出的那段「回家的路」。(《找路》.林克孝) ※

 

一路衝撞奔如電,找這尋那全走遍,上窮青山下崖澗,兩處茫茫皆不見,乍瞥低谷有徑穿,嘆陷虛無縹緲間!中國有首很紅的歌曲叫「醒了」,其歌詞(詞:王雅君)有段是這樣寫的:「當未來的旅程我將一個人,該怎麼完成/ 不快樂,而方向就像失去了指針/ 當回憶還拉扯,一再重複的想念/ 越想,就越寒冷/ 不快樂,全世界都像幫我關了燈!」這詞用在迷蹤的登山客身上,倒有幾分貼切!入山,我們走在風景線上亦步亦趨而迤邐著,就在這一條朝聖的路上,卻莫名所以地脫離隊伍,一步錯步步錯,越走越亂也越陷越深,這一路心慌意亂、跌跌撞撞,不禁哀怨起來,問問自己到底迷了哪一竅?怎會走入這無路之路?《登山聖經》說:「在山野尋找路線是一門藝術」,誠哉斯言!就是細心體察,要敏感地掌握大自然在攀登過程中所提供的線索。

大衛.艾蒙在他這本《曠野迷蹤》書中寫說:「他們以為我們失蹤了,他們錯了。他們以為我們死了,他們錯了。我們跌跌撞撞地走出亙古的黑暗,走進明亮耀眼的河谷。陽光照耀在我們身上,整個世界因為冰雪而發出晶亮的光芒。我們抬高手臂遮擋強光,用驚異的眼光互相對視。炭火把我們烤得又黑又焦,我們的唇上仍留有乾涸的血跡,皮膚上到處可見傷口與淤青。我們的眼中充滿歡愉,高興地笑著,相偕往石門的方向走去。山坡下,鄰居正在積雪中挖掘我們的屍體,警察也在河床中打撈我們。」斯情斯景極有可能會在曠野中尤其是在曠野中迷失發生的慘劇,把自己在山區給走失了,是件很驚悚折磨人的事,想從事山林活動者應該對此有所了然!

登山為甚麼會迷路?因為走錯路,因為把岔路當正路,因為把獸徑當人徑,因為一時鬼迷心竅,因為眼睛業障重…?所以就踏出錯誤的第一步,接著一步錯,步步錯,一路錯到底,只是這個「到底」卻是個雲深不知處!這是登山「功力」還不夠,以致不能及時發現錯誤進而改正錯誤,若到最後除了「將錯就錯」做困獸之亂鬥外,搞得筋疲力盡、傷痕纍纍,若無發生意外,小命暫時得以保住?如果不能脫困,這就是山難!這與是否獨攀或跟團走都無關,君不知一個駝鈴隊伍,走在中間的隊員卻莫名其妙地走進岔路,或不知所以然的墜谷,前後隊員都毫無所悉,這是有可能的且是發生過的案例。因此,不要以為跟著隊伍就可以「閉著眼睛走」,而可以不用先做點功課或不必認路?

有些「學有專精」的登山客,很自信,以為在高山路徑繫上路條,是對大自然環境的破壞,認為有「本事」就不要依賴這些路條指引來爬山!對於講這種話的人且具備這樣的能力與自信者,百岳老查佩服極了!但對絕大多數登山客來說,路條或疊石之類者等於是指標,就是信心與安全的象徵,依葫蘆畫瓢般地走在路條指引上,時間到山頭就到,皆大歡喜。因此路條不能拆,尤其在重要轉折處或寬稜開闊地的路條更是不可或缺,因為萬一走到摸黑或是起大霧時,看到前面出現一個再破爛老舊路條,簡直就像一盞明燈一般,深入崇山裡,留些路條指引,避免誤入歧途,誰曰不宜?但一些基本知能還是要充實,畢竟有備才有可能無患,登山也才能增添幾分篤定!

在山裡,如果你一直走在正確的路徑上,也許會碰到一些新發生的坍方,頂多找到適當點作下切或高遶的因應(方向要抓準),很快會接回正路來,一般不會有太大問題,就怕你越離正道越偏越遠,心越荒,腳越亂,三二個轉彎,方向就亂了,此時就不太好玩了,一般有經驗者應不至於此。當你跟著隊伍走著走著卻越脫隊伍越遠,發覺路越來越小越難走,路條也沒看到,則要警覺我是不是走錯路了?立刻停下來作「形勢判斷」,與之前走過的路徑「差很大」,則要趕快呼喊同伴並立即停止前進。此時,偏離正途也許還不太遠,就在原地待一陣子再看後續情況!登山界一般用STOP來做為爾後行為準據,即S停下來,不再繼續前進(一般迷蹤者都很難做到這點);T想想自己離隊有多久、身上可作為緊急應變之資源有那些;O仔細觀察評估現地之安全性;P擬出一套待援計畫,包括飲水及食物之管制等。
百岳老查以前在山會活動時,將這個做成卡片,不管在行前會議或是在隊伍出發前,都要再耳提面命一番,深怕有個萬一。(之前相關篇章曾經寫過)當你發覺自己已經迷路或是脫隊時,千萬要做到這「五要」與「五不」:

一、五不:1.不要離開步道;2.不要找路下溪谷;3.不要自行找路下山;4.不要裝備離身;5.不要夜晚睡覺(除非睡袋可保暖,否則用白天補眠)。

二、五要:1.要放下背包立即原地休息,不再前進;2.要補充水分和養分,保持溫暖(加衣服、換掉濕衣服、拿睡袋取暖);3.過了過了下午3時候,要做好過夜打算(最好就在原地附近);4.要控制飲水與食物(至少可維持72小時);5.非不得已要離開原地時,務必要沿途留下線索、記號。

登山迷路時,最重要的是自救與他救。自救,就是想辦法讓自己活下去;他救,就是讓搜救的人容易發現你。別異想天開的想「自行脫困」,反而弄巧成拙,延誤被救的機率與時機。一般常講,「入山者需自行負責自己的安全,不能保證政府能及時的救援成功。」誠然,自助人助、自救人救,平時對山林知識、技能多下點功夫,畢竟這才是安全登山的根本之道!

~ 百岳老查 2017.04.24.

 

附 記:

1.本照片引自2015-10-29  21:05/自由時報,台北市一行24名登山同好昨(28)日上午9時許從三貂角登山要到雙溪,但是走到竹寮仔步道後半段,發現沒有路,天色已經變暗,只好向消防隊求援。新北市消防局派出兩個分隊共40名人力從登山口的兩側進入搜索,花費5小時,才將人員救下,卻被心急待救民眾抱怨:「怎麼那麼慢?」讓搜救隊員感到心寒。隊員則私下抱怨,受困民眾花了9個小時才爬到受困處,搜救隊員在夜間僅花5小時就趕抵,就要被懷疑救援太慢,真的很難為。難怪南投縣長林明溱在2015年6月就感慨的說:「山難發生,救難人員不眠不休入山救人,十分辛苦,山難國賠爭議出現後,救人不成,可能還要賠償。」他還痛批說,「這是『有功無賞、打破要賠』,對救難人員來說情何以堪?」針對山難搜救「不力」而判國賠案,有位醫生在其臉書上就挑明的說:「台灣社會充滿奧客及追究責任的文化,善良的人已瀕臨絕種。這場山難及判決,讓他更加堅定:『救人,不是義務』。」這話講得沉痛卻充滿無奈與無力感!嗚呼,台灣的登山氣氛怎會變成這樣呢?

2.霧失樓臺,月迷津渡,山路望斷無處尋,只剩下淒涼、蕭索、清冷、孤寂與恐懼…。最近幾件山難意外,大都因迷路而引起的,本文所指涉的是一般登山客在攀登較屬大眾化路線而言,至於迷路之後所引發之種種「意外」,則須依野外求生技能等知識來因應及待援,才有可能將傷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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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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