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登山客黑來黑去?抗爭是一種亮麗而真實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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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讓登山客黑來黑去?抗爭是一種亮麗而真實的光輝

 

※ 有一種荊棘鳥,傳說牠從離巢後就開始不停地且執著地尋找荊棘樹。當牠終於如願找到了,就把自己嬌小的身軀奮力戳進一株最長、最尖的荊棘上,和著血和淚放聲歌唱那淒美動人、婉轉如霞的歌聲,使人間所有的聲音剎那間黯然失色(作者不詳)! ※

 

登山人請撐起你的硬骨頭,絕不能向管山的官爺們屈膝求饒,垂望他們施捨開放山林!登山人眼界很高、骨頭很硬、頸椎很直,面對台灣數十年來最差的登山環境與氛圍的今天,所有登山客要有中國五0年代出生的先鋒詩人楊春光在他「活屍」詩中所描寫的「硬」,他說:「

我死後

我寧可把肉徹底地爛掉

或者就去火葬場煉為人油

我也要留下我的硬骨頭

我絕不能要你們給我活活燒掉

你們也不可能燒化我的硬骨頭

我一定要把我的硬骨頭用來挺起我的

既有形又無形的屍體向前走。」

正因為登山客太過軟弱,以致管山的官僚為所欲為,山,愛封多就算多久、要封多大算多大,誰能拿官怎麼樣?是的,也許短時間登山界對他們不能怎麼樣,但並表示登山界就可如此「孬」的將就下去,封剩多少山就爬多少山?正因為登山界太多人存在著這種妥協性格,以致官僚們「予取予求」,不思「民為邦本」,竟然騎到「頭家」頭上,氣焰太過囂張!

鑒於日昨(2017.04.17),花蓮縣政府推動的「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完成三讀立法工作,未來如果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最高可罰5萬元外,如發生山域事故,也將由當事人支付全額的搜救費用。

看了這則新聞,百岳老查有無限的感慨,我們都同意「使用者付費」,對於「濫用社會資源」者應予以重罰…。凡此,我們都同意也贊成,只是要問:

1.對違規者處罰最高5萬元,如動用到救護則須支付搜救費用。什麼才叫「違規」,違反你政府所設片面的「管理自治條例」嗎?那合乎規定所衍伸出來的「濫用社會資源」,就可以不罰或沒事嗎?既然是濫用,不管你合不合法入山,都要、都該罰,不是嗎?其實各地方政府消防單位早就實施「濫用救護車要收費」,何以山域這一塊卻遲不執行?

2.消防單位自有其收費標準及現場救護人員的「專業評估」,以做為是否收費之標準。國搜中心出動直升機救護,敢不敢直接對濫用者「開單」收費?有些登山客被直升機救援下山後,連醫院都不願意進去,更不用說進急診室!據悉,消防單位開單現場不收費,事後開出繳款書,民眾收到須於30天內繳納,逾期催繳1次(寬限期30天),再不繳就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只要欠稅或欠罰款,幾乎無人可逃?當然大財團這些大咖者例外!若不繳罰款,幾乎你到所有公務機關辦理相關事務就會「卡關」,追老百姓欠款這政府可就厲害了!

3.多個縣市已經訂定所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其用意不是在罰錢,而是在「不讓百姓入山」,因為只要有人入山,尤其是登高山,就會給公務單位帶來「困擾」、甚至「禍延」公務機關!為了「正本清源」計,乾脆就來訂個「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緊箍咒,看你們這些登山的「孫悟空」還能逃出官僚這「如來神掌」嗎?

4.正因為管山官僚這一「起心動念」的不純正,以致訂出來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就如《禮記》上說的:「君子慎始,差若毫釐,謬以千里。」真的,把登山這一健康之休閒娛樂兼運動項目給搞慘、搞死了!百岳老查絕不是杞人憂天,內心卻苦守著悲涼,念天地之悠悠,山心蕩、冷月無聲,「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嗚呼,一片山心,總被官僚的雨打風吹去!是以吟說:

風說的對,就讓山、雲、林木自在戲鬧到地老天荒
你說的也對,多數管山官僚超出你所能想像的頑固
山客是一朵為登山而永不低頭的孤挺花
勇敢邁向山路的迂迴 審視官僚封山的齷齪印記
讓無奈寫滿失望的林野 因我將奮戰到底

登山,就像一朵待綻放的蓓蕾
卻被管山的官爺們棘手摧迫成殘枝敗葉
儘管山客堅定且堅韌的至情保住入山的一絲脈跳
但穿越黑冷冷地山瘠 躲過公部門的威脅與追殺
登山客燃燒著極其卑微的訴求
讓自由陽光驕傲灑在、讓自在的空氣瀰漫在本該燦爛的山林

有些山客說的對,不管哪個執政 換了位置就換了嘴臉
但不管山林如何被戒嚴?登山客就是一棵棵永遠不低頭的薔薇
勇敢而仰首闊步的走向山林的迂迴 默誦著不平與無奈
讓憤怒在山巔破曉瞬間 因你的不懈而美麗!
 

唉!登山的和管山的,之間似乎有一道裂痕?我們不禁以很沉痛的心情來提問,我們的裂痕為什麼會發生?管與被管的矛盾嗎?戒嚴與解嚴的不適嗎?山友們極其不願這種「山、官、人」的撕裂,成為一種「連鎖反應」!舉凡民主國家對一般山域的管制不該如此的顢頇與胡為,只可惜有極少數登山界的「代表」參與(或接受諮詢)公部門制訂條例的行列,但結果卻是讓登山這一活動給「搞」得如此不堪…能嘆「天亡我也」嗎?山友們,現在能否將你心中的「狼煙」燃起?將力量與行動集結,讓所有登山或即將加入登山行列的朋友,重新認識我們的山、我們的登山以及管登山的官僚嘴臉,也向山域解嚴發出深沉的怒吼!

~ 百岳老查 2017.04.20.

 

附 記:

本照片引自2017.04.17.聯合新聞網。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後,未來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最高可罰5萬元外,如發生山域事故,也將由當事人支付全額的搜救費用。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呼籲登山愛好者確實遵守,以保障安全,避免萬一發生事故,無力支付高額搜救費用。百岳老查感嘆一樣登山兩樣情:「在《罪與罰》裡面,沒有任何人有罪,但罰卻加諸在每個人身上。」杜斯妥也夫斯基曾經說:「如果沒有上帝,人們將任意為之。」如果換成我國管山的官僚也許就會說:「如果沒有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山友將任意為之!」

百岳老查 回應1:

早年電視布袋戲有一個叫「黑白郎君」的狠角色,他一出場必定有句台詞:「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啦!(哈哈哈哈哈,講完後將會狂笑)」如把它引用到登山這一領域來,管山的官爺們就像這黑白郎君一樣,爺們會說:「登山客的不能入山就是我爺們的快樂啦!(哈哈哈哈哈)」

戲如人生,登山的與管山的,同時粉墨登場,劇本突然被改來改去,看戲的卻莫名所以,這一場鑼鼓喧天的山林大戲,卻被演得如此荒腔走板,戲裡戲外一片嘆息聲、叫罵聲?山林這個舞台,登山的和管山的有緣在此交會,大家不過是個臨時演員,時間過了或戲份過了,你我都將退出這個舞台。但現在,這個大家唱戲的舞台卻變成抗爭的擂台,何以致之?孰令致之?  ~ 百岳老查 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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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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