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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杉原海水浴場,經過近二年各界的搶救努力:包括立法委員林淑芬、前立委賴幸媛(現任陸委會主委)、環保界知名律師詹順貴、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台灣生態協會、台灣綠色陣線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台灣東社,媒體界有正義感的記者,來自香港的環保人士,以及台灣各地熱心人土,台灣環保聯盟和環盟台東分會在上述各界的熱情聲援之下,在2008123,在詹順貴律師傑出表現下,成功的打贏行政訴訟,獲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違法開發、建照無效、須全面停工。」,然而,在環境正義一再成為政商龐大利益下的犧牲品的台灣當前惡質政治環境下,東海岸最美的沙灘還是在今天淪陷了!

 

哀慟!

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淪陷了                                             

2008年6月15日違法開發案「美麗灣渡假村」在縣府人為操控下通過環評

審查,台東環保聯盟在現場高舉布條抗議,誓為搶救東海岸最美的沙灘

奮戰到底!(攝影    林國勳)

台東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杉原海水浴場,經過近二年各界的搶救努力:包括立法委員林淑芬、前立委賴幸媛(現任陸委會主委)、環保界知名律師詹順貴、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台灣生態協會、台灣綠色陣線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台灣東社,媒體界有正義感的記者,來自香港的環保人士,以及台灣各地熱心人土,台灣環保聯盟和環盟台東分會在上述各界的熱情聲援之下,在2008123,在詹順貴律師傑出表現下,成功的打贏行政訴訟,獲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違法開發、建照無效、須全面停工。」,然而,在環境正義一再成為政商龐大利益下的犧牲品的台灣當前惡質政治環境下,東海岸最美的沙灘還是在今天淪陷了:

 

台東縣政府透過換屆重新聘任環評委員,在違背環評委員遴選辦法──須各領域學者均衡分布,以遴選清一色工程背景委員的人為作手法,將前屆委員歷經一年餘審查仍不通過的「美麗灣新建工程」BOT開發案,以前後不到四個月的二次審查,即在今天迅速通過了此一違法開發案的環評審查,讓此一已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在案的開發案,竟因此一事後補救程序而就地合法化。

 

馬英九總統競選前到台東展開競選活動時,曾安排夜訪行程,親自聽取各界搶救杉原海岸的簡報,表達其重視環境生態的誠意,當時大家相信馬英九的夜訪是深具誠意的,相信他當選總統後,會以國家領導人的影響力,對國民黨旗下的台東縣政府正在進行的違法開發案,有一及時的匡正作用。如今看來,我們是太天真了,如今安坐總統府寶座的馬英九,早把他競選時全省各地Long stay所聞知的民間疾苦和所展現的誠意,忘得一乾二淨。

 

守護台灣環境的各界人士,並不會天真到把希望都在政治明星身上,我們可以相信人家的善意和真誠,但絕不會傻到放棄自己的努力和奮戰意志。

 

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淪陷的日子,也是宣告我們展開下一波更激烈奮戰的日子。

 

官商勢力可以得意一時,但歷史法則和生態法則很清楚在昭告世界:所有違反環境正義和司法正義的官商勢力,永遠不會得逞!

而且,別忘了,所有執行公權力和代行公權力的人,法律明確規定,違背職務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台灣人民絕不會讓這些膽大妄為的人逍遙法外。

  

附錄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    新聞稿

搶救東海岸最美的沙灘 

台東東海岸最美的沙灘,也是唯一的公共海水浴場──杉原海水浴場,自從2005年縣府引進財團進行BOT開發案「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以來,一再爆發違法爭議,2008123更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違法開發,建照無效,應全面停工」,然縣府至今不但未依法發出停工令,且持續進行環評審查的事後補救程序,屢屢企圖以環評闖關通過,來為此違法開發案解套,就地合法化。

 

在經歷二屆環評委員、四次環評審查不過之後,2008615又將進行第五度環評闖關的「努力」,情資顯示,這是縣府與財團強渡關山的最後一搏,因為美麗灣集團近日已與中信飯店集團簽約,為一旦近日環評過關之後,即可取得使用執照、營業執照,向正式展開營業做積極準備。

 

台東環保聯盟要在此向欲出席615環評審查的環評委員呼籲:

 

一、此一開發案既已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開發,建照無效,應全面停工」,繼續出席環評審查,無異協助縣府和財團為違法開發案解套,法律責任不可不慎。

 

二、環評法明確規定「開發單位於規畫時,應依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實施第一階段環影響評估。」(環評法第 6條),環評審查須在「規畫階段」進行,目前美麗灣渡假村一期工程業已完成地上五層、地下一層之旅館建築,此時進行環評審查,已違反環評法「須在規畫階段審查」的法令規定,環評委員還要違法審查下去嗎?

 

三、環評法嚴格規定「未經完成審查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許可者無效」(環評法第 14條),今環評審查尚未完成,美麗灣一期工程已然峻工,是藐視法令的嚴重違法行為,業已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在案,環評委員對一個業已違法的開發案,繼續聽取業者作未來種種改善的承諾,意義何在?再多的漂亮承諾,均無法改變其主體違法的事實,如果此例一開,豈不鼓勵更多財團先違法開發,再來承諾改善,如此,不僅司法蕩然無存,台灣的環境亦將破壞殆盡。

 

基於以上三點理由,台東環保聯盟呼籲環評委員審慎評估,出席此一環評審查的必要性和適法性。

 

我們也呼籲媒體、保育團體和社會大眾,一起來監督615即將進行的環評審查,為台灣環境在關鍵點上盡一份心力,為搶救東海岸最美的沙灘,貢獻一份心力。

 

謝謝你。感恩。

 

相關新聞請見: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2632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129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130

 新聞連絡人

台東環保聯盟    林雲閣

電話:0936-908-603

e-mail: ecolyk@yahoo.com.tw   

本文同時刊登於「公民新聞平台」:哀慟!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淪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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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e: 哀慟!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淪陷了 [回覆]

    有一些不是東部人士.就環保團體之名.行X黨出名之實.我引以不齒.出門環保抗議還不忘掛著X黨某XX姓名.是準備要去選舉了嗎?怕大家看不到你這大政客.什麼都要抗議!!高速公路.(不給蓋).蘇花替代路.(不給蓋).觀光飯店
    .(不給蓋).失業率那麼高!那我請教你!!是教大家不要發展.窮久了就不用怕了.還是叫大家挖山.挖水泥.挖大理石.比較環保的啦!!!當大家是笨蛋的啦!!!(請大家看清楚這些假環保.真政客.X恥之徒.真面目)!!!

    東部人 回應於 15 十月, 2009 06:03
  2. 自己動手拆違建,有沒有犯法? [回覆]

    一、住民自決,自己的土地自己顧。
    二、對不講理的人,可以考慮不用講理。
    三、自己動手拆違建,有沒有犯法?
    四、如果沒有,那要怎麼拆比較順手?
    五、不去管他,回家看電視會不會更好。
    六、還是想辦法拆了那違建吧!自己動手樂趣多。

    yen 回應於 14 四月, 2009 01:07
  3. [回覆]

    據遠見雜誌調查,台東的縣長鄺麗貞今年的施政滿意度又更低了,敬陪末座,唉,台東人"衰"啊

    台東人 回應於 16 七月, 2008 21:22
  4. 他們已經在徵工作人員了... [回覆]

    最近在找工作,常常上職訓局的網站"全國就業e網",好奇"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哪裡,沒想到就是爭議已久的杉原海水域場開發案。他們已經開始全面徵才了,看來情況真的很糟...

    蘇花高看來也要蓋了,台灣人真是可憐...

    str 回應於 07 七月, 2008 10:03
  5. [回覆]

    請看 未經過環評而已經蓋好的地上五層、地下一層之旅館建築照片:

    http://nc.kl.edu.tw/bbs/showthread.php?t=20269

    特將事前的呼籲改了幾個字以表達事後的哀慟及抗議:

    一、此一開發案既已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開發,建照無效,應全面停工」==> 繼續的環評審查,無異協助縣府和財團為違法開發案解套,法律責任不可不查。


    二、環評法明確規定「開發單位於規畫時,應依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實施第一階段環影響評估。」(環評法第 6條),環評審查須在「規畫階段」進行,目前美麗灣渡假村一期工程業已完成地上五層、地下一層之旅館建築 ==> 此時的環評審查,已違反環評法「須在規畫階段審查」的法令規定。


    三、環評法嚴格規定「未經完成審查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許可者無效」(環評法第 14條),今環評審查尚未完成,美麗灣一期工程已然峻工,是藐視法令的嚴重違法行為,業已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在案,環評委員對一個業已違法的開發案,繼續聽取業者作未來種種改善的承諾,意義何在?再多的漂亮承諾,均無法改變其主體違法的事實 ==> 此例一開,豈不鼓勵更多財團先違法開發,再來承諾改善,如此,不僅司法蕩然無存,台灣的環境亦將破壞殆盡。

    期待 台東環保聯盟, 律師詹順貴先生, 及各熱心團體 再接再厲, 針對 [台東縣政府透過換屆重新聘任環評委員,在違背環評委員遴選辦法──須各領域學者均衡分布,以遴選清一色工程背景委員的人為作手法]此事做進一步的動作.

    新竹的風 回應於 22 六月, 2008 13:37
  6. [回覆]

    對於政治人物的承諾不要用心、也不必灰心。環保和財團幾乎永遠是站在相對的兩岸,政治人物遠遠看去他們只看得見那邊人頭多、那邊人頭少,職位越高越看不清楚。馬英九如此、阿扁也是一樣。

    昨天阿里山事件除了林淑芬立委之外,嘉義地區政治人物全都缺席,他們明白財團才是他們的衣食父母,反對的,不管多麼有理,永遠都是少數。

    或許,四年後馬英九下台前,也會學阿扁,派個經建會副主委站出來反對阿里山委外、反對台東過渡開發,反對台灣到處一窩風的纜車。

    公民記者 謝明海

    謝明海 回應於 20 六月, 2008 10:36
  7. [回覆]

    抗議的手段不夠辣。

    落山風 回應於 16 六月, 2008 10:28
  8. [回覆]

    這麼多次, 這麼多人的關注 ,為什麼還擋不了呢 ? 那個大怪獸究竟要怎樣才會被get out ? 好生氣...

    lulu5813 回應於 16 六月, 2008 10:09
  9. 心有同感 好無奈 [回覆]

    想到執政單位 對國土和生態 都沒有長遠的規劃 急就章的作為 感到好生氣又無奈

    佳人 回應於 16 六月, 2008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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