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嘉展兄在中國時報撰寫了「翻轉未來,勤奮連結底層社區」一文,行文流暢且用情至深,十分值得一讀。嘉展在文章中主要論述他在社區現場努力的經驗與思考,拉高視野後提出「核心鞏固策略」的主張。相信有許多朋友對於台灣社區營造如何發展也有一定程度的思考,實在可以由這篇文章開始,拉出論辯的平台,藉此深入思索相關問題。探討社區營造的相關問題,可以由「社區協力政策」出發,討論政府的作為與民間的對應;也可以由社會經濟面出發,討論社區所處的時勢,進而論及社區營造的必要性;也可以聚焦於「社區內部」,關心社區本身的社會資本乃至培力的作法。不論是協力政策或者社區營造的內或外部條件,關鍵都是:社區營造如何啟動和運轉?這是眾多從事社區營造者長期關注的問題,我嘗試從這裡來引申嘉展的文章。
嘉展在文中強調,對於社會有所期待的人都會思考「什麼樣的機制,可以讓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好?」嘉展曾經是個透過文筆來作批判的人,但他深刻體會到「這個龐大的國家機器與社會,難以被我們說幾句就起了變化。」所以「如何化為行動?如何促成社會好的改變,也就成為重要的功課。」但究竟要怎麼做呢?他認為「從社區的角度切入社會的改造,是一個可能的途徑。」並提出兩個策略觀點:「社區需要長期的陪伴,建構自我承載的能力」以及「要在社區內部形成社會運動,讓社區真正面對自己的問題」。嘉展更具體地描述他所主張的社區營造圖像:
在充分理解自己的社區資源底下,凝聚社區的共識,創發出一個可以試圖去追求的願景,在此願景底下,一方面整合內部,一方面架構可以支援願景發展的網絡,讓社區慢慢累積做事的方法與能量,也在過程中組構新的人際網絡,讓可以共事的人先團結起來,並形成一個核心力量,當這個力量足夠強大時,就有機會往好的方向去改變。
十幾年來,我們對於社區營造的主張,大致不脫這段文字所論述的要旨,但也因為僅止於此而未能繼續深挖,遂讓社區營造的論述存有一定程度的「概念跳躍」,未能有效地加以填補。以下提出若干觀察,作為持續討論的基礎。 首先,上述願景有一處至為關鍵的概念跳躍,那就是:它太快跳過過程的關懷而指向已成功地凝聚社區共識、形成共同願景的狀態。事實上,不論在理論上或實踐上,社區從無到有或者從薄弱到強化,如何凝聚共識?如何形成共同的願景?都是極為困難的課題。在理念上我們很容易跳過這困難的過程而直接指向已有共識與願景,進而主張:「在願景底下,…慢慢累積做事的方法與能量…」,這樣的論述偏向於讓自己成為「願景的願景」,而忽略了「建構願景」的困難度。而這樣的忽略其實不只存在社區營造者的論述中,也可見於社區協力政策的規劃中。十多年來,政府所提供的政策資源,所假想的補助對象多是已經具有共識願景、有執行能力的社區,因此補助項目多指向要具體執行的「人文地產景」等等「業績」,而少有著眼於從無到有的「培力」支持。如此忽略過程而拋向願景的習慣性論述,甚至反過來影響了初初踏入社區營造領域的社區人,他們總以為撐出那些可見的活動場面、營造出那些空間乃至印出那些文宣品或者端出那些社區產品,就是所謂的社區營造。其次,這論述的基本假設是:先有願景、共識,才有集體行動,其實也值得討論。就現今諸多已有相當程度之社區營造經驗的社區而言,其中究竟有多少是社區內具有「共識、願景」的,恐怕也值得商榷。較符合真實的狀況或許是這樣的:初期可能只是基於熱情(或者好管閒事、或者愛出風頭或者想改造社會)而有數位成員願意出面關心公共事務,其內在的動機乃至對於未來的願景,其實並不相同,因為並沒有太多機會或者機制來討論願景。經過一定時間的合作之後,彼此才有較多的了解,也有較多的溝通機會,人與人之間形成某種默契之後,才有基礎形塑共識與願景;但也有若干團體在這個階段未能跨越磨合期,以至於合作中的矛盾不斷累積,而終究「因了解而分手」。一個社區要能共同討論「願景」,勢必要有一定的合作經驗、互信且有適當的討論機制才有可能。否則,只會讓願景的討論也淪為一項活動,得到若干無關痛癢的「願景」,即使化為印刷品,也不具有指導行動的作用。所以嘉展在文章中所說的:「在此願景底下,一方面整合內部,一方面架構可以支援願景發展的網絡,讓社區慢慢累積做事的方法與能量,也在過程中組構新的人際網絡。」其實是有待討論的。社區成員需要作內部整合、累積做事的方法與能量,但不必然是(且通常不是)在共同的願景底下,因為願景通常是整合的產物而非整合的前提。 在我們的文化中,「認真的集體討論」一向是困難的,要討論抽象的「願景」更是不容易。如若能夠有好的方法來讓初步能夠合作的人進一步「認真地形塑共識願景」,則不啻為社區營造的理想方式。不過,在這樣的期許下,我們要先解決的問題是:一群人如何才能願意坐下來,認真地討論,形成共識並接受共同的願景?他(她)們的討論需要什麼樣的公民意識作基礎?而這公民意識又從何而來?在最近的一年中,我參與福智團體的經驗讓我確信,的確可能讓一群人經由好的方法而培養出「認真的集體討論」的習慣,從中,個體的心志有所安頓,個體對團體的向心力也能安立,自然成為一群有共識、能合作又具有堅強心力的團體。只不過,這需要特殊的規劃有效地對應到個體的動機,且需要有一套善巧的方法來讓個體參與團體的運轉。福智團體以生命教育為基礎,要幫助眾生離苦得樂,是對個體的動機對應;他們又以「讀三年廣論」「投入團體行動」為方法,根本建立信念、引導實踐。反過來想:社區營造的基本吸引力是什麼?能夠建立一套什麼樣的生命義理?又主張什麼樣的方法? 所謂「願景」,應該是讓人信服其可行,且願意投身履行的。其中「可行/願行」都必須與個人的生命或生活形成連結,才俱足條件。在「烏合之眾」集居的社區中,「信任」是合作的先決條件,而開啟陌生者之間的互動,則是建立信任的基本工作。促成互動與建立信任,進而合作營造社區,需要投入相當多的時間與心力,讓社區幹部願意如此奉獻投入的動力是什麼?在面對常有的挫折時,支撐幹部不灰心的信念又是什麼? 總而言之,嘉展的文章喚起了我們關心社會的初衷,也再重新思考實踐的方法。在這裡我試著拋出的問題是:社區營造如何衍生為一路套義理,對行動者個人的生命安立、社區團體的行動都能有所涵攝,因而能吸引人投入?我們願意如嘉展般樂觀:「未來,是合作與互助的時代,期待有更多正向力量的釀生,當一個個好的底層社區可以連結,我們一定可以翻轉臺灣社會的未來!」但這個願景的達成,需要講究方法。十餘年來,台灣累積了頗多的經驗,從中我們需要細緻地檢視我們的想像,檢討我們所用的方法,不畏懼地去調整嘗試。現在,且讓我們合作、互助地先藉由文字討論來深化對問題的認識,建立對社區營造如何推展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