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渟渟(荒野環境守護培力工作坊義工)
所謂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促進民間參與」的一種,意思是由民間興建、營運,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移轉還給政府。促進民間參與除了BOT,還有 (1) OT,少了built,指的是由政府興建,民間營運,最後移轉還給政府;(2) ROT,R指的是rehabilitate或rent,由民間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擴建、整建後營運,最後移轉還給政府;另還有BOO、BTO等多種形式(註)。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起源於1930年代經濟蕭條以及1970年的石油危機,原意是藉助民間企業之資本與效率,協助預算有限的政府進行公共建設,提振經濟,而民間企業獲得之回報即營運期間之收入,因此所有具內部效益之案件皆有BOT之可能性。促進民間參與原本的用意良善,但是目前卻出現了許多不公義的問題。
其中的癥結在於,對於台灣當局正將屬於全體人民共有的環境資產,像是國家公園、觀光景點、甚至海岸線這些稀有、脆弱,無法回覆的自然資源,以BOT的模式,以建設水庫的模式、以水電補貼模式,漸漸將這些珍貴的水與土地資源交由財團寡占,社會大眾卻得多付出成本或承擔惡果之窘境。
反對國家資源BOT化並非反對所有的BOT案,也非反對經濟繁榮,只是在商言商,企業要求快數回收、營利的,這樣的追求下,造成台灣的環境品質差,資源價格高,完全忽視了「公共財」的精神,僅看到將公共財商品化與私有化的問題。因此必須先想清楚,經濟繁榮是繁榮了誰?是企業還是社會大眾?而成本又是誰要負擔?綠色資本有被考慮進去嗎?民眾參與的程度夠嗎?還是通常都等到建案已經要動工,民眾才發現有這樣的案子?
國防部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及墾丁國家公園的聯勤招待所BOT案就是很好的例子,國防部甚至為替廠商護航,以陽明山招待所營建工程具有「機密性、時間性」、屬於「軍事設施」為理由,提出免除建照及環評。這樣的BOT案將會對環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實在令人憂心。
最後,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廖本全呼應說,歡迎大家一起來扮演這些政客與財團的「絆腳石」,努力扮演好絆腳石的腳色,學習「史上國家資源BOT化最大的絆腳石」林子淩與「史上環評最大的絆腳石」詹順貴,將這些不公義的政策與作為、將台灣沒有被開發的地方,盡全力的保留下來。
附註:可參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法令彙編」。
(本文刊載於荒野快報1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