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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保護協會
荒野保護協會成立於1995年6月25日,是一個由平凡百姓自發組成的環境保護團體,以全民參與的方式,透過自然教育、參與環境議題、保育自然棲地、社區生根、推動義工組織等方式,在「自願承諾、義務服務」文化中,關注公共建設議題,並引領更多人認識台灣自然生態的珍貴,以台灣為榮,一起守護台灣、保護地球。除了台北總會,荒野在台灣有9個分會、12個聯絡處、3個海外分會,擁有13,000個會員家庭。
留下一片荒野---談荒野的棲地守護
荒野保護協會 | 24 七月, 20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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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棲地管理工作委員會在2004年成立,總算讓我放下心中一塊大石頭,因為畢竟很少有一個團體在宗旨裡就這麼清楚地標舉著:「希望透過購買、長期租借、接受委託或捐贈,取得荒地的監護與管理權,將之圈護,並儘可能讓大自然經營自己,恢復生機。」

過去這些年中,不是沒有機會,荒野伙伴們不是不努力,對於棲地守護的工作我們也無時無刻不放在心上,之所以在前9年沒有踏出這一步,甚至乍看之下,荒野似乎除了棲地管理之外,什麼領域都在發展,我們走的是一條曲折蜿蜒的路,但是或許「最困難的路,也許是唯一可行的路」,在荒野六周年特刊「我們正在寫歷史」第34、35頁中,所寫的「荒野圈護的現況與展望」一文中,我這麼反省著:「我們一直都很謹慎!因為土地的管理與購買,都牽涉到非常複雜的情況。簡單陳述,就有以下幾個評估條件:

(一)意義度:荒野並不是「炒作土地者」,因此接受委託管理或捐贈的地是否具有生態或教育上的價值?

(二)我們的專業:除了棲地管理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之外,後續的管理維護經費是否能負擔?還有台灣多如牛毛的土地法規是目前荒野有能力去應對的嗎?

(三)我們的人力:荒野並不只是想單純的擁有土地,而是想以民眾的力量去圈護,因此我們是否在全國各地都有組織,擁有足夠的義工人力去照顧,否則,假設南投山區或台東海濱有一塊地方,難道必須每天從台北動員義工坐飛機、搭火車去維護那塊荒野地嗎?〈否則那塊地方被人傾倒廢土或濫墾都不知道的話,豈不更糟?〉

(四)執行生態教育的能力:這些圈護的荒野地,有機會的話,還是希望能提供成為兒童或社會大眾進行生態教育或示範的場域,而我們是否有這樣的能力與人力?

因為知道以上的困難,因此我們很努力地在架構達到這個願景的階梯:

(一)發展組織:希望各縣市都有分會,各鄉鎮、社區都有聯絡處,以便就近照顧或守護荒野地。

〈二〉擴增會員:會員是義工的來源,也是荒野財務獨立的基礎,唯有數量龐大且熱心的會員,才能維持荒野保持絕對地理想性來達成目標。

(三)義工的培訓:荒野11年來,積極發展各種義工組織,從基礎的服務與行動,到進階的訓練課程都隨著組織的成長而規劃,並且透過解說教育工作委員會的定點觀察制度的推動,培養將來對圈護地的管理,調查與教育的能力。

(四)專業化的發展:除了義工組織的進階培訓外,秘書處專職伙伴的逐步專業化,也是我們進行購買或委託管理的重要基礎工作。」

很高興棲地管理工作委員會伙伴們的努力。

(本文刊載於荒野快報1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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