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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保護協會
荒野保護協會成立於1995年6月25日,是一個由平凡百姓自發組成的環境保護團體,以全民參與的方式,透過自然教育、參與環境議題、保育自然棲地、社區生根、推動義工組織等方式,在「自願承諾、義務服務」文化中,關注公共建設議題,並引領更多人認識台灣自然生態的珍貴,以台灣為榮,一起守護台灣、保護地球。除了台北總會,荒野在台灣有9個分會、12個聯絡處、3個海外分會,擁有13,000個會員家庭。
做一件讓世界更美麗的事情
荒野保護協會 | 20 七月, 200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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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慧婷(萬年青) 圖/蔡浩煒(M42星雲)

荒野炫蜂團台中一團在2004年的情人節成立。今年增加了許多生力軍(導引員)及新家庭(大蜂、小蜂及小小蜂)。2月18日是第3年第一次的團集會。雖然為了這次的團集會開了三次籌備會,還是既期待又擔憂。很擔心原來的大小蜂不習慣新的導引員;新的大小蜂陌生又孤單….但是,看到大夥主動的參與,認真的眼神與臉上的笑容,心中就踏實多了!我知道,我們是一群熱愛大自然的好夥伴。

在升旗後,團長(註1)仍循往例的分享《花婆婆》(註2)的故事。因為「做一件讓世界更美麗的事情」是大家來炫蜂團付出、學習、分享與成長的初衷。

在過去2年,我們體會到生命的珍貴、欣賞了萬物的美妙,也走進環境保護的行列。我們參與資源回收再利用(台中新天地幼稚園)、種樹(台中國安國小)、淨溪(台中筏仔溪)、淨山(合歡山)等活動。隨著炫蜂團的成長與茁壯,今年,我們可以更常做更多「讓世界更美麗的事情」。

在倪田、倪平將獎金捐給炫蜂團時,在閱讀獨角仙的心得時(註3),我確信:我們一定可以做到!第一次的團集會雖然在離情依依的再會聲中畫下句點。但是,我們「做一件讓世界更美麗的事情」正開始呢!我喜歡和志同道合的夥伴們一起努力,你呢?
讓我們為自己,為大家,為世界,為現在與未來,加油!

別忘了將自己做的「讓世界更美麗的事情」紀錄在炫蜂規律卡上,請爸媽簽名。只要符合炫蜂四大規律(註4)的事情都可以,因為,好事不嫌小,更不嫌多呀!而誰可以得到第一個炫蜂竹圈(註5)呢?真期待下次的相會…

附註

1.台中炫蜂一團第1、2年團長是海金沙。第3年是萬年青。

2.芭芭拉.庫尼著/方素珍譯(民87)三之三文化出版。

註3:獨角仙的心得如下:「今天是我期待已久的日子,第一次參加炫蜂團的入團集會。我們每個人以大自然的一種生物作為自己的名字,我因為喜歡獨角仙, 所以我用它作為我的自然名。而我們的小隊長叫做蝦虎,團長叫做萬年青。

我們也有隊呼,因為我們是「長腳蜂」隊,所以我們的隊呼是「長腳帥,長腳High,長腳長腳最厲害!」再加上身體的動作,我們的隊呼得到第一名,因此每個人都得到榮譽卡,我們都非常高興,尤其是我,因為隊呼是我想最多的。

我們的活動還有尋找秘密基地、小組時間、大分享時間、選拔最佳小隊、最佳小蜂 ----- 等等。 在結束美好又快樂的一天後,我相信大家只要保護、愛護環境,關懷大自然, 不違反自然法則,一定可以把世界變得更美麗。」

註4:炫蜂四大規律:

一、我能夠感恩惜福,不浪費地球資源。
二、我能夠生活簡樸,不增加環境負擔。
三、我能夠尊重生命,不傷害其他生物。
四、我能夠關懷自然,不違反自然法則。

註5:小蜂可將每日所做符合炫蜂四大規律的事情紀錄在炫蜂規律卡上,請爸媽(炫蜂團的在家導引員)簽名認證。完成十項,就可以兌換炫蜂竹圈。

(本文刊載於荒野快報1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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