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再現?抗議環保署「修環評法」大搞「國土破壞」

文字-A A +A

環保署將修正環評法條:大範圍“水源保護區”採砂石、道路工程不需環評,
涉圖利及造成國土破壞? 要求環保署取消公告
記者會

「莫拉克」再現?抗議環保署「修環評法」大搞「國土破壞」
環保署將修正環評法條:大範圍“水源保護區”採砂石、道路工程不需環評,
涉圖利及造成國土破壞? 要求環保署取消公告
 

記者會時間:4月28日(四)上午10:00
地點: 立法院中興樓106室
 

說明:
莫拉克颱風造成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嚴重崩塌,曾文水庫、南化水庫嚴重淤積,顯示水源區道路工程或開發應儘量避免,其環評審查應更嚴格。但是,環保署近日卻擬透過部分條文修正,將水庫集水區”道路”等多項開發行為,列為「不需環評」,取砂石皆不用環評,如此一來,勢將對環境及水資源造成無法挽回的破壞,而且也涉為環保團體所反對之高屏大湖及台南大湖取砂石工程解套,有鑑於此,針對環保署近日公告環署綜字第1000028128號函,有關「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茲因相關條文修正將對台灣環境及水資源造成破壞,環保團體特將召開記者會,要求環保署取消該公告,並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重新審議,以臻周延,歡迎各界採訪通知。
 

抗議環保署「修環評法」大搞「國土破壞」(影片清單)

投影播放 

https://picasaweb.google.com/bulamyang/APDbwG?authkey=Gv1sRgCIeIha_1_8DNUw#slideshow/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根據農委會土石流潛勢區資料及經
濟部地質調查所報告,目前全台共有1552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多數皆位於水庫
集水區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農委會資料顯示多數水源保護區屬土石流潛勢
高之地質脆弱敏感區。再由經濟部地調所資料,水源保護區多數岩體滑動區及
岩層崩滑區, 不宜冒然開發。而由環保署改為第二類集水區的曾文溪自來水區,
其於草蘭溪上游進行越域引水工程後(接荖?溪溪水),莫拉克風災後引發大土石
流,是否由隧道炸山工程引發尚要釐清,但也顯示曾文溪自自來水保護區之開發環
評應更嚴格,而不是環保署的大退步一“道路”及”採砂石”皆不必環評。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詹順貴律師表示,依水利署統計,
國人每年可分配到年均降雨量,僅世界平均值的七分之一,是道道地地的水資源
貧瘠團家,不知環保署知否?不料其竟又無視長期以來迭遭更各方垢病的集水區
水土保持治理拙劣的積弊,卻反向再度放寬部份在第二類水庫集水區的開發行為
可以免環評。環保署表面說法是仍有其他環保法規可以管制,但實際經驗卻告訴
我們,欲期待由地方政府負責執行其他環保法規的管制任務,籣直緣木求魚。全
台所有水庫,淤積的速度與程度,均遠比規劃興建當時快且嚴重,南投萬大水庫
與集集攔河堰、桃園石門水庫都是最佳例證。如今再由環保署主動予以取消環評
門檻,大開第二類水庫集水區被部開發行為蹂躪的方便之門(其中尤其以較方便
人類足跡到達的道路開發放寬為最),無異提早將被歸到此類的水庫宣判死刑。
而未來負責全台灣自然資源管理權責的「環境資源部」,竟要交由環保署如此思
維的政務官員掌理,怎能令國人放心?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0

加入時間: 2011.04.18

bulamyang

加入時間: 2011.04.18
1,410則報導
0則影音
0則OnTV

作者其他報導

「莫拉克」再現?抗議環保署「修環評法」大搞「國土破壞」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86,926篇報導,共12,789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86,926篇報導

12,789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