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我有問題!你是否企圖讓七星潭成為財團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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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在專業都市改革組織OURs的facebook看到這樣一則留言:

敬請協助轉發,我以個人名義發起的七星潭渡假村開發案相關行動-江珮瑾

查到這則報導尚未在公民新聞平台上揭露,所以就轉載在此。

另有一相關報導

七星潭事件.危機來襲(2009-10-20),截至2009-11-12已有18274人點閱,27人推薦,47則留言。且在2009-10-31的公民新聞報有報導。

以下轉載部分原文,作者以一首敘事詩詠歎此議題,並附多幅照片輔助說明,請參考原出處

政府,我有問題!是否企圖讓七星潭成為財團私有財產?

 

。。。。。。

七星潭,我想懂妳,於是我面向海洋,同時對政府發問。

既然政府聲稱合法擁有管理妳的權力。

那麼,政府應該最瞭解妳。

而我是繳稅給政府讓它施行管理權力的人,

那麼我就有權利要求政府釋放與妳相關的資訊。

政府,我想問:

「既然民國86年中央政府交通部觀光局通過「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之審議公告,開發計畫必須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才能變更地目,

為何民國96年初花蓮縣政府卻通過派帝娜公司投資的「七星潭濱海渡假村」開發計畫?」

「為何民國98年7月14日以〝行政程序未完備〞為由,計畫廢止「七星潭海岸風景特定區」的公告,企圖讓七星潭〝在開發範圍低於五公頃以內不必進行環境評估〞,如此一來,是否表示計畫開發中,面積4.45公頃的七星潭渡假村可不受環境影響評估限制,變更地目後即可動工?」

政府,我不明白,是我誤會什麼了嗎?

請你解釋:「為什麼我覺得你打算讓大家的七星潭變成財團私有的財產?」

政府,我不明白,如果你不希望我誤會你,為什麼我以明確的信件主旨「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明確的信件內容:

「為瞭解花蓮縣崇德至七星潭沿海地區之現況與發展規劃內容,敬請提供《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各乙份,裨研讀後提供意見予貴單位施政或審議參考,感謝。」──

索取即將審議的《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都沒有半個人能提供我想要的訊息呢?

現在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人兒阿!

如果你跟我一樣關心、想要懂七星潭,

請用你自己的方式,

或參考我的方式,

持續對政府有禮且堅定地發問:

請解釋你是不是企圖讓七星潭成為財團私有的財產?」

上網寫信給:

花蓮縣長http://www.hl.gov.tw/mailbox/Mail.asp

營建署長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81&Itemid=140

環保署長http://forum.epa.gov.tw/EPASPS/SPSB/SPSB01001.aspx

參考資料:

A.98年10月31日–公民新聞報: http://www.peopo.org/peoponews/post/45233

B.98年11月2日–公民新聞報: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5305

C.2009年11月1日公視晚間新聞: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5604

D.七星潭事件.危機來襲: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4617

E. 美麗七星潭-七星潭渡假村討論資訊平台http://sites.google.com/site/meiliqixing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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