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浪費的比例逐年增加,全球每年約有13億噸剩食,也就是近三分之一的食物遭到浪費;而在台灣平均每年糧食損耗量約為359萬噸,相當於全台每個人平均一年浪費156公斤。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調查結果,台灣的超商、量販店、超市、餐廳等,總計1年有3萬6880公噸沒吃過、沒拆封就放到過期的食品,全被當作垃圾處理。
如何做到減少糧食的浪費,需要超商與消費者達成共識才能達成,大部分超商與量販店架上為前排的商品是較接近保存期限的,若是沒有要儲備,而是即時食用的話竟然拿取前排的食物,減少過期的浪費,這邊也強烈建議消費者,因先做好計畫消費,若是儲備糧食,因先規劃好自己與家人的飲食習慣、整理冰箱與食物儲備再做消費。
根據每家超商規定不同,大部分的店家會將即將到期的食物交給養豬戶當飼料,而不同的店家規定也會採取不同的方式解決過剩的食品,比如分發給員工自取,捐給弱勢家庭,或是提供給街友食用等等,減少浪費的手法有千百種,但仍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實施才有明顯的效果,減少浪費、善用食物資源,就能讓地球的所有人吃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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