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聲浪中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成立 更能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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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於2017年12月9日上午在偉成大樓四樓舉行成立大會,選出第一屆理監事,並由尤伯祥律師擔任第一屆理事長,林俊宏律師擔任副理事長,常務監事則由葉建廷律師擔任。

       來自審、檢、辯、學、立法、行政的法律工作者,臺北地方法院院長洪兆隆、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立法院立法委員尤美女、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趙儀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紀亙彥、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薛欽峰、屏東律師公會理事長劉家榮,以及數十位刑事辯護律師蒞臨會場。

       司法院長許宗力,法務部長邱太三,立法委員段宜康蔡易餘等也送來鮮花致賀,立法委員柯建銘辦公室助理蔣念祖小姐也到場祝賀!

大會開場由政務委員羅秉成,以「刑辯窮途之路」為題。

        刑事律師要找到好立足點,他表示雖然「窮途」二字看似是在「唱衰」,30年前每個律師都可辦刑事案件,但在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後,對律師界是一個很大的轉變,刑事律師不好做,如沒做到足夠的培訓養成,這個制度無法操作。92年後交互詰問的制度,刑事案件不是每個律師都可辦,交互詰問,傳聞法則,制度上的原因,有專業組織有機會再精進,在法庭上審檢辯品質的相對提升,人民到法庭看,不會有窮途末路之感,看到大家有專業,敬業,如非如此就是窮途末路,就沒有榮譽感就沒有值得信賴。

       刑辯協會成立就是要加強專業智識。這一定要有傳承,接續,批判草莽的精神,刑辯律師的特質,協會的成立,開展出一條新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勇敢大步往前邁進,另外應該要為你的當事人窮盡一切所有途徑為當事人的利益,如因為技術不足,能力不足,不能將可能考慮的途徑,期許自己在刑辯協會上學到的知識技術應用在個案上,都能加以處理,如不行再回到協會再訓練,讓大家集體的力量,疑難雜症,得到解決。

       臺北地方法院院長洪兆隆隨後表示,

        就他的實務經驗出發,刑事辯護的特殊性,國民參與審判,當事人進行主義,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法官變成聽訟,法庭是檢辯的攻防之所,檢察官的訓練制度比辯方的訓練足,檢察官如何說服國民法官?辯護人如何說服國民法官?攻防之間,辯方不知如何回應會害了被告,雖然被告有辯護依賴權,有強制的辯護律師,辯護律師該為被告進行有利的辯護而不為,這不是辯護,在金字塔上訴制度,如何打中核心,辯護人協會成立才能抓住核心,時代的變革,刑事律師有其專業性的存在,台北地方法院將進行第一波的參審制的演練!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紀亙彥表示,

       交互詰問很難學也很難講,這是經驗的累積,臨場的反應,他相當樂見能夠看到台灣出現這樣的協會,進一步培訓更多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同時也勉勵協會能夠推動刑事訴訟法的整體性改革,除了刑事辯護技術之外,也能夠更加完善台灣當前的刑事法治。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薛欽峰表示,

       刑事辯護協會的成立將形成一種新的律師團體,是台灣律師的一個里程碑,在過去那個年代,台灣經過行政指導判決,白色恐怖年代,檢察官要求被告陳述不能緘默,法官常常在糾問時怒罵被告,律師也沒有在法庭上擔任專業的腳色,這是過去司法不文明落後的現象,台灣漸漸的民主化,這是台灣過去前輩,犧牲代價所換取的成果,在場的諸位對司法改革做出貢獻,近年來冤獄平反的運動,在尤伯祥、簡士翔、羅政委,以及NGO,被告堅持之下獲平反。不管任何時代冤獄發生的可能性,這未必是法官檢察官懈怠所造成,許多冤錯判決其實是制度及文化不良所累積成的結果。早起司法辦交互詰問制度,在士林法院試辦第一件案件,受到媒體的注意,做成很嚴謹的審判,被告獲判無罪,但上訴二審後,職權糾問下竟被判有罪,一個法官對心證的形成多麼重要。一個國家如何強大,政治民主司法不能併行,不斷改革,讓人信服的公平審判,司法在某種情形變成特定的工具。在台灣的訴訟制度已經有所進展,但要時時刻刻警惕及反省,過去司法侵害人權的狀況,不能重複發生,這是法律人包括法官檢察官不能輕忽的使命,因此刑事辯護律師,是這使命最好的監督者,刑事辯護律師是落實是憲法保障人權,最重要的協力者。不僅讓法院重視正當程序,也讓法院尋求正確心證的一盞明光。刑事辯護律師匯集許多改革理想志同道合的律師。司法改革的國民參審或陪審制浪潮中,眾志成城,法官檢察官也在這次改革中,法律必將會把我們的司法制度推升到另一個新的境界,在協會刑事律師的養成必將有更大的精進。協會成立在升化律師在法律技巧上或辯護技巧,也升化司法文化。

       立法委員尤美女則強調,

       未來的國民參審,或陪審,或促轉平反等,刑事律師扮演很重要的腳色,在交互詰問制度上路之後,台灣的刑事辯護律師變得更加成熟,也因此出現許多優秀、經驗豐富的律師,這些刑事辯護的技術應該要被好好地傳承下去,但目前在校園、在律師培訓中往往卻很難教授,因此她非常肯定今天能夠成立這樣的組織,也希望可以給更多年輕律師訓練、學習的機會。

       最後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籌備會的主任委員尤伯祥律師,則以「刑事辯護是律師的榮耀」作為主席致詞的標題,傳達創立宗旨及對未來的展望,協會是刑事辯護的團體,成立的目的是以教育訓練是重點,高階的教育訓練。他表示,刑事辯護律師就像海軍陸戰隊的搶灘工作,彈盡援絕時,連沙灘上的石頭也當成武器,傾全力攻擊,以目前的制度下被告常面臨的困境,就要以刑事律師自許,在不公平的制度下為當事人奮鬥,就要以「刑事辯護是律師的榮耀」。「無辜的被告,要是在法庭裡孤軍奮戰,恐怕蒙冤不得昭雪。被告縱使有罪,也恐怕未必罪當其罰」,而辯護人的出現,就是要讓被告能夠理解到,「自己並非孤立無援」,律師不應該僅是「謀生的職業,更是志業」,這樣才可能為當事人爭取、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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