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街頭藝人■

街頭藝人 指在公共場所為公眾表演拿手絕活的藝人,包括在街頭表演的音樂家、畫家、行為藝術家等。 他們通常是為了取悅路人,並獲得捐贈。 街頭藝人的表演形式繁多,例如歌唱、口技、默劇、樂器演奏,畫畫,雜耍表演、說書、雙星等等。 在世界上許多大城市都有街頭藝人的表演。 他們的表演又被稱為街頭藝術。
街頭藝術是一種藝術推廣、普及藝術的途徑,在台北街頭上可以常看到許多街頭藝人,每日在街頭辛苦的表演著他們的十八般武藝,總是讓人忍不住停下步駐足圍觀。


街頭藝人精彩的表演,許多路人觀看及拍
照,有機會經過別忘了給他們些鼓勵喔。
街頭藝人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從民國九十二年開始讓推動街頭藝人從事街頭藝術表演,希望藝術文化能融入台北市民的生活,並培養民眾付費欣賞藝文活動的習慣。自94年4月27日「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正式通過實施後,依辦法之規定,取得活動許可證之街頭藝人,可以在相關法令的範圍下,自在於本市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
每年的4月及10月受理街頭藝人報名,每年5月及11月辦理2次街頭藝人審議,迄今已有超過300組街頭藝人領取證照。街頭藝人的表演形式包羅萬象,包括表演藝術類(鋸琴、薩克斯風、中山琴、弦琴、陶笛、各式樂器、樂團、行動雕像、默劇、魔術、舞蹈、氣球秀等)、視覺藝術類(人像速寫、素描、彩繪等)到創意工藝類(吹糖、捏麵人、造型氣球等)等等。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推動『台北市街頭藝人』,不僅推廣街頭藝術給民眾欣賞,更希望培養民眾養成欣賞街頭藝術的態度與習慣,惟有民眾將街頭藝人的演出融為日長常生活的一部份,街頭藝術才能發展深耕。街頭藝人是台北市的重要藝術資產,期望民眾能多給予愛護與鼓勵,除了純欣賞外,能更進一部的給街頭藝人『打賞』,支持街頭藝人帶來更精湛得的街頭藝術表演。
卓文慶/攝影/採訪/剪輯/ /20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