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  PeoPo  |  求助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是國科會數位典藏計畫第四分項子三計畫的公開徵選計畫由中正大學管中祥主持。本資料庫除了在研究上提供更多由下而上的思維與現實,也期待能彌補主流媒體傾斜的現況,進而促成公民團體理念與文化的多元展現,累積民間社會行動經驗,擴大社會動能。透過「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建制以達到公民團體社會行動的紀錄、保存與傳佈;以及公民影音行動之培力。
通姦除罪 婦運溝通大會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 17 十一月, 2008 21:11
0

「通姦除罪化--除刑法之罪,讓婚姻回歸民法?」 婦女團體面對面溝通平台會議


婦女團體提出通姦除罪化的呼籲已經超過十年,但每次提出都遭遇強烈的反對聲浪,尤其是遭 遇先生外遇的元配,更是不諒解一向為女性發聲的婦女團體,怎麼會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不顧她們的處境與權利。 不過這十年來,多元親密關係與家庭的論述逐漸累積,對於家庭的想像不再限縮於異性戀一夫一妻的組成模式,對 於合法性關係的界線也漸漸挪移,因此我們認為這或許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回頭檢視「通姦除罪化」這個停滯不前 的婦運議題。

整理過去正反兩方的意見,支持通姦除罪者多站在情慾自主的觀點,認為元配即便提告通姦 罪,也無法挽回已經變調的婚姻,況且成年男女妳情我願的性/情 愛關係,國家機器本不該介入;以目前的社會現況,外遇的一方多為男性,太太常為了維持婚姻,撤銷對先生的通 姦告訴,結果演變成先生外遇對象和元配的戰爭;除此之外,妻子被告通姦的比例也逐年上升,而且比起妻子告先 生通姦,先生撤銷妻子通姦的比率是相對低的。也就是說,通姦罪懲罰的對象還是女人為多。

而反對通姦除罪的一方,則認為婚姻不單只是愛情,對家庭的責任才是婚姻核心,因 此通姦罪是維持婚姻穩定的重要規範,讓有心無膽的人不敢越界;此外,通姦的一方通常是男性,而男性在家庭中通常掌有經濟大權,因 此通姦罪可保障元配在離婚後拿到監護權和贍養費。

不過,夫妻財產制已於20026月修法通過,妻子在婚姻中一樣享有平等的財產權,對 於不忠配偶的民事求償也並未取消,在這樣的基礎上,維持刑事通姦罪是否仍然必要?我們或許還可以進一步問,請 求民事賠償的對象是通姦的雙方,或是只限於在婚姻關係中外遇的一方?

婦女新知基金會希望能還給每一個在婚姻裡、婚姻外的女性自由,邀請每一位對通姦除罪化有 興趣的你,站在各種不同觀點對這個議題發聲。

 

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

指導單位: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

時間:2008114日 (二)下午一時至五時

地點:台灣國家婦女館(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九樓 糧政大樓)

轉寄這篇文章
檢舉這篇文章
色情 違反著作權 其他

迴響

發表迴響

 
PEOPO Copyright@2006 TB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