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鼎立工會(原寶順工會)原擬於新舊雇主完成併購案之前,先於原雇主就員工權益達成共識,但新竹縣政府遲遲不依法(約十四至二十四日內)召開調解會,藉「是否存在勞資爭議,尚有疑義,行文請勞委會解釋」之故,拖至七七四十九天併購底定、新雇主入主公司後才召開;按勞資爭議處理法僅規定主管機關「應於接到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七日內,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之」,並未賦予主管機關藉審查名義拖延時日之權責。
二、鼎立工會於7月24日因團體協約調解不成立而開始罷工(迄今五十天),並另行申請工時案與職工福利金下腳案之調解,新竹縣政府並於9月5日召開調解會。工時案中調解委員詢問工作規則是否依勞基法報主管機關核備、並要求查閱核備公文時,資方答稱已核備卻提供他公司之核備文(資方辯稱該他公司為關係企業),已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十四條,但擔任調解會主席之官方委員新竹縣政府代表並未予以糾正,且拒絕將「請主管機關依同法第四十二條處以罰鍰」列入調解方案,至今對資方之違法行徑亦未依法開罰。
三、因工時案資方對於相關疑問未明確說明(如是否曾有員工因相關規定而受罰),而資方又因不知道縣府將兩案之調解會合併同時召開,故未準備下腳案相關資料,希望延後七日再行召開。勞方調解委員要求依處理法第十四條「…調解委員會應於組成後立即召開會議,並指派委員調查事實」,但資方委員以「不接受你(勞方委員)的派工」而拒絕,官方委員亦以「反正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再調查也沒有用」、「法沒有規定『調查事實』要怎麼調查」云云拒絕依法定程序進行。
四、官方委員在會中動輒表示「調解委員會是合議制,不是一個委員說了算」,然按處理法第十六條「…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作成調解方案」,該調解委員會無法作成依第十四條、四十二條處置的方案,實為官方委員與資方委員過半數之同一立場的結果。新竹縣政府在勞資爭議中是否行政中立,或是有所偏袒,啟人疑竇。
五、請勞委會就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十四條的問題進行解釋。
行政院今日接受財政部長李述德所提的證交稅減稅方案,預計稅率降一半,調降之後,今年證交稅收恐怕會僅剩八百多億元,與預算相差近四百億元!此項政策再次證明:「工、商總會」才是臺灣的主人翁,登「要降稅」的廣告政府就唯命是從!但降低證交稅只是「富人減稅」的冰山一角,從馬蕭政策白皮書到上週政院所提的八大振興景氣措施、因應景氣對策行動方案,除了三減:「證交稅、營所稅、遺贈稅」之外,又擴張促產條例的五免範圍:讓五年「免」稅的租稅優惠可「擴及所有產業」!其它如個人境外所得免稅、金融業免營業稅、不課土交稅等,更是「連阿扁都會受惠」的苛政!
明眼人都知道,光是馬英九的愛台十二建設就需要2.6兆,但國家債務稅額已高達13.8兆,平均每人須背負國債60萬元,建設加債務,全都必須由負擔臺灣75%所得稅收的受薪階級、小老百姓來負擔!未來納稅主要是在還債,何來提升教育、社福醫療、大眾運輸等公共服務?搭配勞工低基本工資,臺灣人只會因財團降稅而無法活得像個人!
當財政稅收的短缺,立法院正對「在台打工低於183日的外勞增課20%所得稅」的同時,卻推動「短期企業投資租稅優惠措施」,同樣都是在台短期活動,政府卻提出「外資減稅、外勞增稅」的外國窮人幫助臺灣窮人的剝削政策!
為此,由多個勞工及工會團體聯合組成的「抗漲調薪聯合行動」,決定於明(11日) 行政院院會討論減稅方案時,前往行政院抗議反對這項圖利富人的政策!
8月10日一群人出現在85°C的大安微風店,一個下午近乎癱瘓了店家營業,面對連鎖企業大量使用暫時僱員,使得員工得不到該有的工作保障,打工族不再忍氣吞聲,採取行動向企業、資本家討回應有的勞動條件與工作保障。


報載民進黨立委張花冠,在為陳水扁涉及海外洗錢案開脫罪名時,說:「國民黨也不用龜笑鱉無尾,如果說,政治圈執政環境就像妓院一樣,男人丟到妓院,每個都會犯,既然是這樣子的話,陳水扁如果像性騷擾,國民黨絕對是強姦犯。」日日春提出嚴正反駁:
一、政壇很髒,公娼早有體會;但妓院可比政壇乾淨多了。陳水扁和周邊一干人滿口仁義道德、背地裡卻幹盡偷拐搶騙!把男人扔進妓院,性消費者起碼還銀貨兩訖公平交易,陳水扁及週邊政客,卻是拿了人民納稅錢不做事,根本是惡意白嫖的歹徒!表面穿的斯文乾淨,卻是衣冠禽獸!污名化嫖客、拿妓院相比,政客根本不配。
二、張花冠自己身在政壇卻說「不弄髒是不可能的」,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不是切割就是用天下烏鴉一般黑來淡化。請問當年街頭起家黨外運動的精神哪去了?請問有沒有人要反躬自省這是什麼樣的共犯結構?而國民黨的政治人物,除了繼續報料弊案,能不能誠實分析這是什麼樣的金權政治?如果這些都不談,除去一個陳水扁又能如何?
日日春推動多年的性工作除罪化,正是要將妓院背後的利益網絡透明化,政壇的政客 從假聖人陳水扁 到偽君子馬英九,誰有準備將金權政治的利益網絡透明化?





監察院因政黨惡鬥,停擺3年多,終於在8月1日重新開張,國人對新監察院充滿期待,希望能夠發揮監察院的職能,打擊貪官汙吏,糾彈錯誤決策官員。
因為監察院長王建?在發布被提名監察院長時,曾表示監察院要有牙齒,民間團體將拜訪監察院,致贈布袋戲偶「哈嘜二齒」給王建?,希望監察院能有牙齒。
基於錯誤決策比貪汙更可怕的原則,民間團體提出現任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十項錯誤決策與違失指標案件,給監察院,如果監察院徹底查辦馬市長的十大弊案,將有助吏政清明。
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十大弊案分別為:六之六保變住案(馬英九市長任內已被監察院糾正6次之多)、小巨蛋OT案(馬英九市長任內已被監察院糾正)、松菸大巨蛋BOT案、北投纜車貪瀆與規避環評案、蘭雅公園違法新建停車場案、建成圓環成建成廢墟案、北大同文化園區拆孔廟圍牆及大龍國小古蹟等案、貓空纜車無環評案、內湖慈濟山坡地開發案、以及天母運動場新建工程無環評案等10大弊案,共計台北市民因此環境與經濟損失金額高達千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