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人 | 吳碧玲 | 投稿日期 | 2008/02/14 |
居住地 | 臺北市 / 信義區 | ||
| 提問主題 | 基本人權與司法制度 | ||
| 提問內容 | 再度敬呈 馬英九先生: 對於台灣司法風氣的敗壞,馬英九先生現在才身受其害,有所體會。但是我卻已經被折磨了十七年了!馬英九先生是大人物,尚且會碰到如此遭遇,那生斗小民不幸碰到如此豺狼虎豹似的法官們司法迫害要如何生存下去? | ||
shamejudge | 16/02/2008, 03:13
一位現年八十七歲的周老先生,十七年前將位在嘉義的六筆建地,出售給台北宏恩建設公司,原來簽約超過一億元賣價的土地,從頭到尾僅收到訂金一千萬元,俟後因不願意配合建設公司虛報地價以便預謀逃稅,因而與之涉訟,一審法官黃瑞華判認原告有逃漏稅捐意圖甚明,判契約無效。而後從二審歷經法官蔡尊五、林孝城、曾桂香、蔡長溪、張耀彩、楊慧英、范秉閣、李錦豐、蘇茂秋、蕭亨國、吳正一、謝正勝、洪根樹等卻大逆轉。纏訟至今不但原來買賣標的六筆土地共計4861平方公尺在毫無對等給付的情形下被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審判長范秉閣以八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二八三九號以及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四一三號判決強制過戶給建商財團,其後連案外毫無關係的六筆土地 共計1144平方公尺,也被宏恩建設公司勾結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黃茂宏越權發出兩張債權憑證,據此拍賣趁火打劫吞噬一空。
最讓人出乎意外的,周老先夫婦登報伸冤,當時八十三歲高齡的老先生還被檢察官蔡興華以誣告罪提起公訴,判了三個月的誣告罪,還不能緩刑或易科罰金,在2003年春節前將當時已83高齡的周老先生抓去坐牢三個月(緩刑、保外就醫或易科罰金均被駁回),周老先生本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宿疾,經此折磨出獄後,到處求醫, 現已被診斷名列台北市殘障老人手冊。其枉法裁判在先、濫用公權力在後之殘酷手段,在號稱民主政治乃普世價值的台灣,憲法保障的生命財產權被如此被公然踐踏,實乃駭人聽聞!
詳情請見周老太太聯合報部落格: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 ,點閱人氣早已突破三十餘萬人次!
shamejudge | 16/02/2008, 03:07
現在總統的權力有立法院制衡,如果違法還有法院會起訴,例如陳水扁和吳淑珍都涉入國務機要費案就是;但是法官們違法誰來監督?監察院早就停止運作,法官法也未通過立法,總統統領五院『為維護台灣司法的正義出一分力量』難道不是他的職責嗎?
請問八旬老嬷賣自己擁有數十年的土地犯了什麼法,上億元的土地只收了一千萬元訂金,卻會被判得全部無償強迫過戶給建商財團,登報陳情申冤八十多歲的老先生還被抓去關了三個月,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財產權何在?
Re: 基本人權與司法制度
1 | 18/02/2008, 17:23
真的蠻同情苦主的
法院是講法律跟証據的
我猜想
苦主是被"合法的"詐取土地了...
就像古早有些"代書"也會搞詐取土地一般!
不過~
苦主可能問錯人了
馬先生的政黨詐取人民的黨產幾百憶都不還人民了
怎麼還會替你主持公道呢?
認~了~吧!